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广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近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广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子兴,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组长刘丹与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永航见面沟通,通报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刘丹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要求,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林克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广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负责同志,市直局以上有关单位和各区主要负责同志,广州市其他在职二级巡视员以上职级干部列席会议。
刘丹强调,4月10日至13日,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时刻,在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在新征程中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广州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新担当新作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刘丹强调,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对巡视制度进行革命性改造,使之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省委坚持向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标看齐,把巡视作为管党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十三届省委决定对广州市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广州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州市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广州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视组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刘丹指出,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四个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奋力推动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林克庆表示,省委对广州市开展巡视,是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次集中深入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广州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广州市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必将有力指导督促我们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扎实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加快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为全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落实省委巡视部署安排,共同完成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要主动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坚持领导带头,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于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诚恳接受、主动认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坚决服从省委巡视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畅通巡视组和干部群众联系渠道,确保巡视各项工作高效顺畅开展。要统筹抓好重点工作,把接受巡视监督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用好巡视成果,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委巡视组将在广州市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20-8775692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A164号邮政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广州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此次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广州市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统筹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
进一步结合融合 两手抓两促进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这次主题教育明确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抓好机关和系统内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统筹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有力有效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坚持以党性原则立身、做事。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注重结合融合,把学习和工作、教育和实践统一起来,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融为一体,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切实提升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效果,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进一步加强整体谋划,推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有机衔接、互促互进。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是有机统一的。主题教育根本任务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教育整顿强调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铸就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健全严管体系、增强斗争本领,明确提出抓住学习教育这个根本、紧盯检视整治这个要害、把握巩固提升这个关键。要更加自觉把握两者内在联系,加强总体设计和整体谋划,把教育整顿同主题教育统筹衔接起来、有机嵌入进去,做到学习上一体安排、查摆上一体推进、整改上一体落实,放大叠加效应和联动效果。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有机融合、统筹衔接。
进一步加强工作融合,推动主题教育、教育整顿与促进履职担当紧密结合。这次主题教育总要求是“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体现了我们党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的一贯要求,体现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开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履职尽责;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上担当使命责任,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提高本领能力,以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实际成果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质量。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为重要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自觉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在深学习上持续下功夫,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夯实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在实调研上持续下功夫,把调查研究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紧密联系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在抓落实上持续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用忘我工作体现忠诚老实,用动真碰硬体现担当作为,用解决问题体现落实成效。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紧紧锚定目标任务,全面落实重点措施,扎实做好统筹协调,努力把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六中学本部校区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市第六中学本部校区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编号:JG2023-1901),于2023年4月2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现文)》。 |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5项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
二、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有更新,现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GZZF重新打包上传,请投标人以最新公布的GZZB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现文)
2.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3. 电子招标文件GZZF
招标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现文)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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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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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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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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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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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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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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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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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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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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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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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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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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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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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2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工程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市第六中学本部校区功能场室维护维修经费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 机构能力 (14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4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详见附表四附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的,得0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2.5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建筑工程类或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20年(或以上),得2分;[15,20)年,得1分;[10,15)年,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质量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1.5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得1分;[5,10)年,得0.5分;其他不得分。 (3)安全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1.5分) 从业年限25年(或以上),得1.5分;从业年限[20,25)年,得1分;从业年限[15,20)年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4)造价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1.5分) ①具有概预算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概预算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得1分;[5,10)年,得0.5分;其他不得分。 (5)装修专业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②每有一人取得建筑装饰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得1分;[5,10)年,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①具有建筑给水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0.5分; ②取得建筑给水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5年(或以上),得0.5分;其他不得分。 (7)电气专业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①具有电气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0.5分; ②取得电气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证书5年(或以上),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注:①取得职称证书年限从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②从业年限以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
企业资信 (6分) |
类似业绩 |
1.6 |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0.4分,本项最高得1.6分。 |
工程奖项 |
2 |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的,每个得0.4分;获得过省级质量奖的,每个得0.1分;获得过市级质量奖的,每个得0.05分;不满足以上条件者,得0分。本项最高2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至今(含2021年)连续获得过“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称号的: (1)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2分。 (2)连续3-4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3)连续1-2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1分。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 |
|
企业研发能力 |
1.2 |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曾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或行业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装修类),每个得0.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
合计 |
20 |
|
注:
1、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拟派人员必须是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须提供人员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述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3月)在投标人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2)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获奖】:(1)工程获奖以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 “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奖项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
(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
(3)国家级质量奖包括: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质量奖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安全奖。
4、【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等级”以省级(或以上)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5、【工程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或行业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
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附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 |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提供资料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
6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概预算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7 |
装修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8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给水排水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9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电气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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