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应急委组织收视收听《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宣贯视频会议。
4月26日,黄埔区应急委组织收视收听《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宣贯视频会议。区领导林斌同志主持我区视频工作会议,区应急管理局骆伟杰总工程师参加会议,区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生物岛管委会分管领导或者负责的同志,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买完东西,在商店就能办理退税手续并拿到现金,这个服务接轨国际,太便利了!”4月25日,在广州旅游的一位韩国游客安先生兴奋地说。他在天河城购买了1.2万元商品,当场办理退税款1080元,成为广东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试点体验的第一人。喝了头啖汤的他连连点赞称“速度快、服务好!”
韩国旅客安先生成为广东省内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试点体验的第一人。
据了解,广州目前共有10家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商店。境外旅客在试点商店购物后,在现场可以先行领取退税物品实退增值税款等额的人民币现金,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服务。“落袋为安”后,旅客也可以用这笔钱在商店“二次消费”,实现了商店和消费者的双赢。
据悉,第一批入选广州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的10家商店,目前也纷纷针对境外顾客在广交会期间推出了丰富活动。
在广百北京路店、天河中怡店两大试点门店,即日起设置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专区,全场增配专项服务宣传,全程提速服务流程,为符合离境退税条件的外国旅客和港澳台同胞提供高效便捷的即时服务。
友谊商店则推出专人便捷服务,广交会客商在全门店全时段可体验一对一外语导购,办理离境退税也有专人在“绿色通道”服务。
在天河城百货,购买商品后可直接凭相关证件前往客服中心办理退款。4月15日~5月5日期间,凭133届广交会来宾证可享受会员日银卡级别优惠、免费包装服务、部分门店免费寄存服务。另外,4月28日~5月3日期间,有超级会员日活动,境外旅游客视同会员享受同等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拓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商店的规划布局,并持续推行“便捷支付”等便利措施,为境外旅客提供更便捷多元的退税方式,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化和满意度,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即买即退”,怎么买?怎么退?
1 购物后“即买即退”
境外旅客在试点商店购买可退税物品后,符合试点条件的,除向试点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外,可在提供本人所持信用卡并办理足额预授权担保后,先行领取相当于退税物品实退增值税款的等额人民币现金,并承诺自开具退税申请单后17日内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离境。
2 代理机构预授权扣款
至先行取得实退税款等额现金且办理预授权担保后的第18天,该旅客仍未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离境的,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预授权扣款的,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担保扣回先行支付资金。
3 海关验核确认
境外旅客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并在离境退税系统中验放通过。如境外旅客从非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离境的,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操作担保扣回。
4 代理机构审核
待海关验核确认后,境外旅客按规定将材料提交至隔离区内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专用场所。由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并分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该旅客自开具退税申请单后17天内离境的,如其申请资料无误,则代理机构直接操作解除预授权;如不符合退税条件的,代理机构则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操作扣缴先行已支付资金;
但该旅客自开具退税申请单17天以后离境且退税代理机构已实施扣款的,如其申请资料符合退税条件,则由退税代理机构按现行规定将退税款退给旅客。
荔鹤租〔2023〕第7号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拟将位于荔湾区沙涌青紫大街14号202物业公开竞价招租。竞价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现制订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租金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粤房评字202207B011号)
3、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荔湾区沙涌青紫大街14号202物业
4、所在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涌青紫大街14号202
5、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6、出租类别:房产
7、出租用途:住宅
8、出租面积:30.02㎡
9、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8年12月 31日
10、免租期:无
11、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12、挂牌价格:600元/月/总面积
13、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600元,并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30元。
二、出租条件:
1、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2、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3、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5、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租赁合同》)。
6、竞价现场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7、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租赁物业,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2)竞投保证金为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5 月 12 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收据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
10、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收款账号:3602014419200141633;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11、报名方式
(1)本轮竞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 年 4 月 27日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根据公布的招租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报名;报名时保证提交的材料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12、递交报名资料清单
意向方(竞投人)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竞投人)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与现场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意向方(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
(4)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3、现场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14、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5、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合作等理由变相转租。
(3)租赁用途:住宅。如变更用途,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责任。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按承租方需要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权属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其余均不提供。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的不接受报名。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主体变更(仅限于承租方为自然人,承租方需要在物业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且承租方应是新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承租方必须承诺对变更主体后的租赁标的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97853
联系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竞价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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