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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施工)项目

时间:2023-04-29     人气:302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施工)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214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 17时0分~2023年5月19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00.90162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声明、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声明企业”、“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1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 17时0分 - 2023年5月19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19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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