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的成果公告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的批复》,《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4月25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派潭镇邓村村等地块不符合现行土规面积有9.2245公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局部调整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落实地块位于派潭镇邓村村,永宁街道叶岭村,仙村镇竹园村,增江街道白湖村,新塘镇三安村,共7个地块,总面积9.2245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4594公顷,建设用地2.2725公顷,未利用地0.4926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下达增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4月28日
4月24日至25日,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召开全市军休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研讨培训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巩固三年集中移交安置成果座谈会精神,学习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移交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总结2022年工作情况及成绩,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市军休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加快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军休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责任重大的服务管理工作。基于新时期军休工作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养老服务等改革深入推进,以及军休干部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全面规划部署新时代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当前,我市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既有诸多有利条件,但还存在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机构用房面积不达标、服务水平发展不均衡、保障模式与形势要求不适应等矛盾问题。要认清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展现新风貌,做出新作为,想军休人员之所想,急军休人员之所急,全心全意为军休人员服务。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期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加强和创新军休党建工作,深入抓好军休机构“三个一”提质工程,大力推动服务保障模式创新,切实提高军休经费使用效益,积极发挥军休服务管理效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军休人员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会议要求,全市军休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休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开展“三个一”提质工程这个有利契机,加强军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军休信息化平台作用,抓好军休机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规范施管抓建、打牢基层基础、提升基本能力,为加快推进新时期军休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坚强保障。
会议还组织开展了全国军休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军休所、广州市退役军人一体化服务平台军休子系统使用操作培训,有关区局、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张文扬局长出席会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军休服务管理处钟本昌一级调研员到会指导,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负责军休业务工作的科长,以及全市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参加会议。
为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畅听民意,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我局在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现将2023年5月的活动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周二上午9:00~12:00。
二、接待地点: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
三、接待受理的范围:
(一)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二)解答或接受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三)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
(四)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四、注意事项:
(一)请被接待人于本中心接待岗处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等候接待。进入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议佩戴口罩。也可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联系电话:81632961。
(二)请被接待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书面材料。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直接提出,不属于接待范围。
五、领导干部接待排班详见如下:
接待领导 | 接待时间 | |
1 | 李建华 | 2023年5月9日 |
2 | 李海金 | 2023年5月16日 |
3 | 左俊旦 | 2023年5月23日 |
4 | 黄少宏 | 2023年5月30日 |
荔湾区司法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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