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行政处到我局开展来往调研
4月25日,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处李绍军一行到我局开展民族宗教财务工作来往调研,局办公室及下属单位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处一行详细了解广州市民族宗教部门财务工作情况,认真解答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中心回民公墓运行筹备工作中遇到的财政工作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并对加强经费预算执行,推进经费支出进度,强化会计核算及考核,防控财务风险,做好项目入库等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
(局办公室)
截至4月21日,海珠区今年共拆除违法建设1772宗、面积92.80万平方米。
一是多方联动“大排查”。建立健全“区、街、村”三级联动机制,组织城管、住建、规划和街道等力量,在前期城中村建构筑物现状固化成果基础上,整合城市更新改造有关数据,全面核清城中村违法建设底数,详细记录每户房屋建设时间、违建面积、加建层数等基础数据,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档,为稳步推进违建拆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重拳整治“减存量”。在拆违工作中严格落实“三个必拆”,凡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违建必拆、凡涉及影响消防通道和消防安全的违建必拆、凡涉及影响房屋安全的违建必拆。重拳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积案违建,发现在建违法建设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流程,提前介入管理,从源头上严控城中村违法建设蔓延。
三是创新手段“强监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开发违法建设巡查处置监督管理系统,每月实施全区域高清航拍,通过前后图对比、测绘图叠加对比的方式,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快速交办属地街道处置,实现更精准、更高效的查违控违。同步加强人工网格巡查管控,全面实施违建“零报告”制度,每周对各街道拆违、严控新增和巡查交办等情况通报排名,并约谈进度落后街道,全力确保拆违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以案促宣“浓氛围”。强力推进查违控违整治行动,深入小区、商铺等场所,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入户告知等形式,利用广播、短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加强对规划、土地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控违拆违政策的解读,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推动形成“不想违、不敢违、不能违”的良好舆论氛围。(李春厦、宋丽君)
为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发展契机,推动广州信息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拟遴选1家单位承担广州市发展信息安全产业的规划布局与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发展信息安全产业的规划布局与研究报告
二、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8日止(5个工作日)
三、响应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涉穗服务经验的固定工作团队;
(二)熟悉国内外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等有关情况,有较强的信息安全产业领域研究人员团队,具有丰富的政策研究经验,了解广州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的特点;
(三)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调研分析我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情况;梳理国内外信息安全产业重点企业情况;收集国内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政策动向;收集其他城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可借鉴经验;提出我市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思路及发展重点;提出我市信息安全产业规划布局、实施路径及政策措施等;完成广州市发展信息安全产业的规划布局与研究报告编制;依据我局的工作要求,提供信息安全产业及企业发展动态信息,以及完成交办的信息安全产业招引对接等工作;
(二)进度:2023年8月底前完成调研及分析工作,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报告,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
(三)质量要求:达到市工信相关政策、业务和技术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通过专家论证;
(四)验收:受托单位按时完成报告编制,提交我局验收;
(五)有意参与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人员队伍、成功案例等单位实力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6.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7.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8.总报价及其报价明细;
9.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广州”或“信用中国”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五、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六、材料提交
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后,于2023年5月8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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