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领导出席2022广州技术市场年度榜单发布会
4月25日下午,2022广州技术市场年度榜单发布会在越秀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并进行现场直播。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技术市场协会、广州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关负责同志及优秀单位代表等参会。广州市科技局一级调研员(市管)李江出席活动并致辞。
李江介绍了2022年广州市技术市场的发展状况,在疫情冲击等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下,广州技术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技术合同成交额平稳增长,达到2645.54亿元,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成交额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已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在全国各城市中位居前列。近几年广州技术输出额高、科技成果溢出效应明显,体现了广州科技创新引领技术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也反映了广州作为全国、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交易核心枢纽城市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寄语大家一同努力,助力广州继续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以打造全国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为目标,推动广州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科技厅四级调研员斯恒对广州市技术市场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将继续支持广州技术合同认定、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科技创新工作。
随后,广州科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吴俭峰介绍了广州市第一登记点在技术市场工作方面具体实施的情况。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运南介绍了本次榜单设置指标、领域及入榜单位总体情况。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入榜代表单位分别分享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经验。
会上,李江等领导共同为四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颁发“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牌匾,以表彰其在2022年推动技术市场发展、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在与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2022广州技术市场年度榜单”正式发布,并由参会嘉宾为到场的入榜单位代表颁发了牌匾,向其表示祝贺。

各区教育局,省市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等校园活动管理,现印发相关活动指引(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广州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指引
(试行)
校园开放日是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长沟通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等校园活动管理,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
二、开放时间
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含面向本校家长组织的家校活动)统一在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
三、开放形式
学校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举行。
四、工作过程
(一)活动开展前
1. 学校应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制定详细周全的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提前3个工作日报主管教育部门
2. 根据场地条件及承载负荷,科学核定进入校园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组织学生和家长分批有序进入校园。
3.在发布开放日活动通知时,应同时发布声明,内容包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招生政策,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谈、面试、调查,不以各种方式收集任何学生、家长的信息,不收取学生的简历简介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考试考级、竞赛比赛等挂钩。
4. 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大型活动,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按《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二)活动当天
1.开放日当天,应在校门或线上开放日专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开放日声明。
2.学校介绍内容应包含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师资情况等,展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等;民办学校还应主动公布有关收费项目及价格。
3.应在校园内设置路线指引牌、安全提醒牌,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好校门管理、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开放日活动安全有序。
4.应加强对开放日活动工作人员的选用、培训和管理。工作人员由能正确解读招生政策的学校教职工担任,避免出现校外人员冒充学校教师、教职工出现个人违规行为等情况。
(三)活动结束后
学校应在一周内将开放日有关情况报主管教育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招生政策,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格遵守“十不得、一严禁”的要求,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和升学率等行为,不得进行违规宣传或虚假宣传,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组建“家长群”“答疑群”。
(二)各区教育部门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分工细则,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执行招生纪律,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 项目名称:廉江市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23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9日 0时0分~2023年5月22日 15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555.5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及③)的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3.4.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3.6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失信惩戒须为0条)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显示信用报告时间,点击查询页面的信息打印即可获取)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查询结果须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材料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中标单位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须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执行。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3.4.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5时30分 - 2023年5月22日 17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时30分 - 2023年5月22日 15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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