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度禅城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的通知
各学校:
为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树立榜样,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推荐2022—2023学年度禅城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经学校评选、推荐,区教育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黄健辉等1477名同学“佛山市禅城区优秀学生”称号(名单见附件1);授予黄远腾等1027名同学“佛山市禅城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名单见附件2);授予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22机器人G班等324个先进班集体“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先进班集体”称号(名单见附件3)。
希望受表彰的学生及班集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中小学生以他们为榜样,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优秀学生名单
2.2022—2023学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2022—2023学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先进班集体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 政策法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 政策法规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领材料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省有关“便利群众办事减少跑动”精神,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现对《佛
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6号)奖励申领材料进行简化,具体如下:
一、精简办事材料
(一)将提供“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简化为提供“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不再要求提供申请人的照片;
(三)对2008年9月1日(含)后退休的申请人,不再要求提供退休证。
(四)对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奖励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二、其他事项
(一)优化办事流程。各区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核进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
(二)加强信息共享。加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数据在线核验,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要给予明确的解决指引或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办理,有条件的区可通过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等方式获取相关材料信息。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0日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领材料的通知.pdf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