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水区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三水区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我区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落实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奖扶资金合理使用,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人,避免发生错发、漏发、多发的情况。现将《三水区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管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2018年7月17日
三水区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管理工作规范
根据省、市、区有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扶助等相关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我区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落实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奖扶资金使用合理,并及时、准确发放到人,避免发生错发、漏发、多发的情况。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我区计划生育各项奖扶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使奖扶工作开展流程更加统一、规范、高效,确保各项奖扶资金使用的准确率达100%,及时发放率达100%。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区卫生计生部门
1.根据上级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及时制定和完善切合本区实际的奖扶政策。
2.指导镇(街道)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督导镇(街道)对村(居)委初审的奖扶对象进行严格把关、审批。
3.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做好奖扶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将区级应承担的计划生育各项奖扶资金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4.及时分配、划拨上级和区级各项奖扶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3月份,收集统计各镇(街道)上年度下半年各项奖扶金发放情况,确定年度预算资金的分配。
5.及时收集镇(街道)和报送半(全)年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报表。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前分别做好半(全)年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情况数据的收集、核对,按时按质向市报送各项奖扶报表。
6.指导、督促镇(街道)做好各类计划生育奖扶信息录入和实施信息化管理。
7.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镇(街道)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奖扶对象的审批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区财政部门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区级计划生育奖扶资金,配合区卫生计生局加强对计划生育奖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
1.做好各类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对新的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奖扶政策的知晓度。
2.指导村(居)委做好计划生育各类奖扶人员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
3.严格按上级奖扶政策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类计划生育奖扶对象资格。对村(居)委每月上报的奖扶人员资料要认真对照各类奖励政策进行及时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到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核实情况。对奖扶政策个案问题界定不明晰的,镇(街道)在审批前必须先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征得明确答复意见后再行审定。
4.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放各项计划生育奖扶资金。每月及时核实村(居)委报送的迁出、迁入、新增、死亡等变动名单,准确做好增发和停发工作,杜绝发生错发、漏发、多发的情况,对多发的奖扶资金,须及时、足额追回。
(1)迁入、迁出人员奖扶金发放。到龄发放奖扶金的人员迁入后,自迁入次月由我区发放奖扶金(申请人在原户籍地迁出当月确未领取奖扶金的,凭其原户籍地出具的相关证明计发当月奖扶金)。按月发放奖扶金的人员,自迁出次月我区停止发放奖扶金。
(2)死亡人员奖扶金发放。按月发放奖扶金的人员死亡后,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必须由次月起停止发放奖扶金。
5.做好奖扶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将本级财政承担的各项奖扶资金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协调镇(街道)财政部门做好奖扶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人。
6.及时报送半(全)年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报表。
7.指导、督促村(居)委做好各类计划生育奖扶信息录入和实施信息化管理。
8.督促村(居)委定期做好各类计划生育奖扶人员信息公开。
9.督促村(居)委对奖扶对象严格落实定期见面制度。
(四)镇(街道)财政部门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足额落实本级计划生育奖扶资金,加强对计划生育奖扶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
(五)村(居)委会
1.协助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各类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调整时,村(居)要及时配合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做好本村(居)委各类计划生育奖扶金对象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对初核合格的,及时报送镇卫生计生部门复审;对初审不符合的,要做好告知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
3.定期对本村(居)委各类计划生育奖扶人员进行核查。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通知其做好申请,按有关要求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奖扶对象迁出、迁入、新增、死亡等变动的,应在当月填写《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并及时报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
(3)对纳入奖扶的人员发生死亡的,要及时报告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避免对象死亡而继续发放奖扶金现象发生。对多发的奖扶金,所在村(居)委必须协助追回并上缴财政处理。
4.定期做好各类计划生育奖扶人员信息公开。村(居)委要按省政务公开的要求,每月对各类计划生育奖扶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落实各类计划生育奖扶人员定期见面制度。村(居)委每年上、下年与奖扶对象分别见面一次,核实情况,杜绝出现因奖扶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错发的问题。
6.及时做好各项计划生育奖扶信息录入和信息化管理。按计划生育奖扶信息录入要求,对应录入奖扶信息的对象100%录入系统。对纳入奖扶的人员因疾病发生死亡的,要及时作好信息情况的注销,避免奖扶信息与奖扶金实际发放不相符的情况。
三、工作保障
(一)领导重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成立计划生育奖扶工作领导小组。镇(街道)卫生计生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了解本辖区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情况,镇(街道)卫生人口计生局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要熟悉计划生育各项奖扶政策,掌握本辖区奖扶情况。
(二)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进这项工作,具体负责人要熟悉各类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严格把好审批关,并做好政策衔接和专项资金对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准确、不发生差错。
(三)加强督查。区卫生计生部门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各类奖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奖扶人群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审批差错的,除及时进行纠正外,还要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各类奖扶金发放对象、发放资金进行认真审核,财政部门在资金发放前必须做好相关的审查和发放资金的抽查,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准确,发放无误。
(四)专款专用。计划生育各类奖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否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8(三卫〔2018〕72号)关于印发《三水区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 政策法规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领材料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省有关“便利群众办事减少跑动”精神,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现对《佛
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6号)奖励申领材料进行简化,具体如下:
一、精简办事材料
(一)将提供“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简化为提供“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不再要求提供申请人的照片;
(三)对2008年9月1日(含)后退休的申请人,不再要求提供退休证。
(四)对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奖励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二、其他事项
(一)优化办事流程。各区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核进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
(二)加强信息共享。加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数据在线核验,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要给予明确的解决指引或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办理,有条件的区可通过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等方式获取相关材料信息。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0日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领材料的通知.pdf
5月5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发布《关于颁发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决定》,佛山市禅城区奇槎泵站工程和南海区西樵镇山根水利枢纽工程同时荣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这是迄今佛山市水利工程项目获得的最高荣誉,实现历史性突破。
“中国水利工程大禹奖”又名“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是中国水利工程行业的最高奖项,由水利部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评选产生,获奖的项目均是质量优良、管理科学、工程效益、社会效益显著且建设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优质样板工程。据悉,2021--2022年度全国共有36项获奖工程,其中广东省获奖工程5项(广州1项、深圳和佛山各2项)。
一、获奖工程简介
(一)佛山市禅城区奇槎泵站工程
奇槎泵站工程为中型规模水利工程,位于东平路与绿景东路交叉口,工程总投资1.114亿元,新建奇槎排涝泵站1座,引水站1座,防汛楼1座,自排涵闸1座,防洪闸1座,同时对内涌、外江出水渠及站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8月8日完工,2022年6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建成后,有效解决了禅城城南片区 28 平方公里的排涝问题,保护该区域人口约 20 万、生产总值约 200 亿元的规模产业,也保护佛山地铁 1、2 号线及石湾陶瓷城等民生交通安全。同时通过引水调度,改善亚洲艺术公园调蓄湖以及奇槎涌、丰收涌、奇丰横涌等河涌水质,泵站投入使用后改善内河涌水质,美化水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优良的项目管理,佛山市禅城区奇槎泵站迄今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广东优秀水利工程设计奖、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广东省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等多项荣誉奖项,同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国家工法1项,省级工法1项。
(二)南海区西樵镇山根水利枢纽工程
西樵镇山根水利枢纽工程属于中型规模工程,位于广东省首个世界级灌溉工程遗产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桑园围山根片内,位于北江流域。工程总投资1.023亿元,按照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且最高控制内涌水位1.7m的排涝标准重建山根排涝泵站、新建山根水闸、山根引水泵站等。工程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14日完工,2022年3月18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投入使用后运行正常,解决桑园围片区7.51平方公里的防洪排涝和引水问题,通过新建的山根水闸和引水泵站提高片区引水能力和改善水环境及枯水期水动力,发挥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通过高标准的项目管理,西樵镇山根水利枢纽工程获得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广东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奖等多项荣誉奖项,同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省级工法2项。
二、工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长期以来,佛山市坚持以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水利工程质量飞行检测、水利建设项目稽查、混凝土及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等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季度、年度巡查检查,形成水务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监督力度,倒逼中标单位加强诚信履约意识,提高履约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务工程标后监督管理的力度;同时,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环节,促使企业履约尽责,有效促进打造公平公正、遵纪守信的良好水务领域营商环境,提高全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佛山市水利局印发了《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 年)实施方案》,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推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大提升。同时,还将继续积极推动我市水利工程参与国家级奖项评选,发挥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