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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代建

时间:2023-06-11     人气:207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代建
  • 项目编号:JG2023-310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0日 0时0分~2023年7月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54.6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①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3.2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5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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