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佛山招生办最新提醒!
佛山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以下简称初中学考
含初二年级学考和初三年级中考)
将于6月26-28日正式开考
佛山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临近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温馨提示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考 前
(一)打印准考证
从6月21日起,各区招生办、初中学校(报名点)可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试编排和打印考生准考证,考前3天发给考生。
(二)提前踩点
考生可在6月25日下午到考点现场踩点,但不可以进入考场。统一赴考的考生跟随学校安排即可,非统一赴考的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和地址,提前熟悉赴考路线,测算出赴考所需时间以及最佳赴考路线和交通工具。
(三)备齐随身物品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自己的准考证(社会考生连同检查身份证)。文具可用透明文具盒(袋)装好,注意: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计算器、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含电子笔记本等)、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瓶)等物品进入考场。初中学考考场配有空调,考生可准备一件薄外套。
(四)熟知考试纪律
考生应在学校组织下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知晓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考生要认真学习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考试过程中,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题卡。
考 中
(一)留足赴考时间
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要适当提前出发,预留足够的时间,防止因交通堵塞、暴雨等原因耽误考试。每科开考15分钟后(英语科开考前第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如果赴考途中发现漏带或丢失证件,请及时向班主任或考点工作人员求助,不要自行折返寻取,以免耽误考试时间。
考试期间,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报预警信息,随身携带雨具,多备一套衣服鞋袜。如遇极端或强降雨天气,注意绕行易积水、易拥堵路段,确保出行安全和顺利赴考。
家长如要接送考生,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二)遵章入场
每天开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生在考点入口沿检测通道有序入场,核验准考证(社会考生连同身份证)。
考生入场考试前,应当先自行检查是否携带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考试相关资料(含有字迹的纸张、上一场次考试资料等),检查准考证是否有准考证内容以外字迹。如果有,应当在开考前取出按要求存放。
进入考场时,配合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禁物品,将按考试作弊处理。
(三)规范作答
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切勿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要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答题区域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和2B铅笔答题或填涂、作图,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和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予以当众答复,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监考人员将不予答复。
(四)遵守时间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双手放下,继续答题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切莫因小失大。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考场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考场(包括上厕所),强行离开考场者,按交卷离场处理。
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 后
佛山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综合评价时间统一为7月1日(星期六),请需要参加的初三考生及时留意各学校发布的具体安排。
中考作为孩子求学阶段
遇到的第一场大考
许多考生和家长都有一定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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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
家校协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应试观,保持适度紧张、积极向上的应试心理。家长理性看待中考,减少过度焦虑,为考生科学合理安排膳食,注意饮食安全,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学生科学安排体育锻炼,保持良好体力,舒缓考前心理压力,提高学习效率。
考中
“考完一科忘记一科”,不因某科考试表现影响后续科目的发挥。
考后
关注学生中考结束后可能因骤然放松而导致出现的“适应性障碍”,合理改变生活方式,不可过度放任,沉迷网络。重点关注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出现自我怀疑、自我否定和自我厌恶心理的学生,引导积极调整心态,正确看待和坦然接受考试成绩。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1.招标条件
勒流街道龙洲路以南、联结北路以东地块10千伏线路迁改工程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顺德供电局以顺供电函〔2023〕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勒流街道龙洲路以南、联结北路以东地块10千伏线路迁改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勒流)〔2023〕5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由于勒流街道龙洲路以南、联结北路以东地块出让需求,勒流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拟迁改位于地块红线内10kV锦力线/交警线#1塔-#6塔双回路架空线路、10kV东风线/焊管线/澳泽线/富日线 #1塔-8塔四回路架空线路,及以上六回路变电站-#1塔段电缆及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089,482.9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1.拆除内容:
1.1 拆除YJV22-8.7/15kV-3*400电缆640米、YJV22-8.7/15kV-3*300电缆180米,以及拆除各电缆头;
1.2 拆除10kV铁塔和基础15基;拆除LGJ-240导线12450米;拆除10kV柱上开关4台、10kV柱上自动化开关2台、10kV隔离刀闸18组、避雷器18组,拆除用户资产:10kV柱上开关1台、10kV隔离刀闸2组、避雷器2组 。
2.新建内容:
2.1 本工程新建ZR-YJV22-8.7/15kV-3×300电缆5099米;新建3*300户内冷缩电缆终端头14套、户外冷缩电缆终端头6套、冷缩电缆中间头6套;新建ZR-YJV22-8.7/15kV-3×70电缆128米;新建3*70户内冷缩电缆终端头3套、冷缩电缆中间头1套、3*120户内冷缩电缆终端头1套;
2.2 新建5间隔户外自动化开关箱4台(含基础、地网、围栏);
2.3 新建DNJ4-13.5铁塔1基(含地基处理、基础、地网)、DNJ8-13.5铁塔1基(含地基处理、基础、地网);新建10kV隔离刀闸10组、高压避雷器10组;新装柱上自动化开关2台;拆装原有10kV柱上自动化开关2台;
2.4 本工程开挖泥土路埋12*HDPE160/10管635米、8*HDPE160/10管105米、6*HDPE160/10管230米;新顶12*HDPE160/10管90米、6*HDPE160/10管53米,及各松木桩地基处理;
2.5 新建行车排管12孔直线井3座、转角井3座、三通井6座、直线长井4座;新建8孔直线井3座;新建6孔直线井3座、三通井2座,以及各井松木桩地基处理。
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修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2021年20kV及以下基建电网施工承包商评价结果)目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指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下同)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
4.10.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10.2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2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255336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图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德胜中路13号万科金域滨江广场27栋540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4748392931
电子邮件:31695154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项目概况
龙卷风监测产品研制项目-风场二次反演产品与龙卷风个例库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或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1ZYG3A616
项目名称:龙卷风监测产品研制项目-风场二次反演产品与龙卷风个例库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地备份服务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 “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 “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②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③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④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 “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②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预留采购份额支持中小企发展项目。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的,则需预留不少于40%的项目合同份额给中小企承担。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中小企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①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响应),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两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承担的合同份额;(格式自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响应),如有违反,其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如获得成交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层(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0809-2341ZYG3A616。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3.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2)购买招标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及招标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龙卷风监测产品研制项目-风场二次反演产品与龙卷风个例库建设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gdhlbm@126.com。
③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投标人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气象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108号
联系方式:0757-83309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1座8层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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