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型储能成为下一个“千亿级产业”
广州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到2027年,广州将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成为又一“千亿级产业”。为实现这一目标,广州从打造技术创新高地、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拓展应用场景市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四方面提出15项重点任务。昨日,广州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单位介绍广州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情况暨《实施意见》内容。
新政亮点
技术创新:在市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明确支持方向
支持从材料、器件、集成等维度,提升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电池、机械储能、超级电容器、相变储能、氢储能等多元新型储能技术的经济性和安全性;研究动力电池快速智能检测评估、柔性无损快速拆解等高效回收利用技术;加强氢能、储冷(热)等领域前沿技术的创新突破。
在市重点研发计划、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方向,引导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力争形成一批领跑、并跑的原创性成果。
产业融合:融合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产业
推动新型储能产业与广州市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是《实施意见》一大特征。
新政策从技术、产业、应用场景等方面明确适合广州推进落地的发展方向,深度融合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检验检测认证等广州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促进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要素支撑: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团队
聚焦专家智库、储能联盟、储能基地、高端论坛、产业基金等方面,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其中,人才支持方面,广州依托“广聚人才”人才工程,围绕储能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管理团队。
场景应用:电力、交通多场景拓展市场空间
电力领域,在输电线路走廊资源、变电站站址资源紧张供电片区合理配置一定规模新型储能,鼓励在满足电网安全要求、适应电网规划的前提下,依托变电站现有及周边用地建设储能电站。
交通领域,提出支持构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电池租赁、回收利用的新型储能生态体系。鼓励在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和超级快充站配置储能设施。
工商业领域,鼓励开展“用户侧共享储能”等商业模式示范,探索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在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推广“光伏+储能”等应用,在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开展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多能联供示范。
聚力攻关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孙翔:广州市科创母基金投资布局近20个储能项目
近年来广州持续优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支持广州市新型储能科研力量承担国家、省、市储能相关科技项目45项,获得财政经费支持7.6亿元,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如广汽埃安的弹匣电池在电池密度、高温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世界领先;巨湾技研的电池产品搭载相关车型创造了“最快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的世界纪录。
南方电网、鸿基创能等一批企业在特高压、燃料电池膜电极、高压储能、光伏电池浆料等领域掌握了全球领先技术,部分领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
另外,广州市科创母基金已在储能产业投资布局了近20个项目,如鸿基创能、国鸿氢能等,聚焦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光伏矩阵产品、冷却节能等领域。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欧鸽:全市在建新型储能项目11个
广州在能源电力、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领域具有坚实的产业基础,汽车、电力热力等工业集群产值超千亿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在建新型储能项目11个,总投资近400亿元,达产后产值可超千亿元。
广州将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制造项目签约动工,主要包括番禺区因湃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项目、南沙区巨湾技研储能器件与系统总部基地等。未来,广州市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将朝着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围绕培育新型储能产业生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场景应用以及融合发展等方面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副总经理苏志鹏:研究新型储能可参与的电力市场交易品种
广州供电局在储能技术、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研究新型储能可参与的电力市场交易品种,包括充储协同、车网互动(V2G)等应用场景,光储协同、需求响应等商业模式,支持打造储能电站管理调度和安全监控平台,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广州产投集团副总经理姚朴:广州储能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
今年7月,广州产投集团联合广州发展、广州工控、广州地铁设计院、鹏辉能源、智光电气等产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在广州南沙区注册成立了广州储能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统筹推进广州储能产业投资开发。
广州储能集团将打造成为全产业链经营、多种场景应用、多种技术开发的集储能研发、园区建设、设备制造、招商引资、孵化器、创新投资等功能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集团,重点开展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新能源、股权投资、科技研发等五大业务。
商务部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这一文件有哪些亮点?在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繁荣农村消费市场方面将出台哪些举措?在商务部15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李刚表示,启动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对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促进作用,持续推动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商品服务等短板弱项,确保到2025年,建立起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他介绍,重点要在“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优化设施功能”“进一步加强主体培育”“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四方面下功夫,继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各地不断完善县域商业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乡镇大集和农村新型便利店,支持各类农村经营主体数字化、连锁化转型,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探索发展智慧物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
在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增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快打造农业品牌。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副司长宋丹阳表示,将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三方面入手,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及加工、仓储、包装、冷链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
农村物流配送成本偏高,是“快递进村”面临的一个痛点。
“在县一级,要加强县级处理能力建设,尤其是推进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场地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配置自动化分拣设备;在乡一级,要加强乡镇服务网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村一级,重点实施‘一村一站’工程,加强县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为农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便捷寄递服务。”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边作栋说。
农村电商的发展,不仅有助于丰富农民生活消费,也有利于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
李刚介绍,截至2022年底,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超过3亿人。越来越多的商品和服务通过电商进入农村,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2022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5313.8亿元,同比增长9.2%,比2014年增长了4倍多。
他表示,下一步,将从强主体、育品牌、畅物流、优服务、促转型五个方面,鼓励电商带头人走进田间地头、工厂车间进行村播、店播、厂播,促进优势、特色、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培育一批“小而美”的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继续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县域商业体系。
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4456]补充公告
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项目编号:JG2023-4456]已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做标公告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2 |
2、招标内容及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界面、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对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范围界面及有关资料为准。按现状接受场地,含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土石方外运、围墙、场内施工道路、场地硬化、施工期间排水降水、场地旧基础破除、材料检验检测)、临时设施(含临时办公及宿舍、扬尘监控系统安装等)施工等。 (一)基坑与基础 1、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包括:土方、石方、地障(包括地上、地下)、桩间土、边坡支护、回填砖渣等; 2、基坑支护工程:水泥搅拌桩、内支撑等基坑支护内容; 3、做好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施工过程的安全围护; 4、按设计要求以及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降水措施、完善基坑的排水系统(包括基坑上、下排水沟、截水沟、集水坑和水泵等抽排水设施施工); 5、在基坑及土方工程的施工过程需配合本项目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基坑和周边构筑物的位移、沉降、水位、轴力等进行监测(不少于规范要求的频次),并对基坑监测点进行保护和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 6、基坑内临时开挖道路使用砖渣铺路;基坑以外的场地使用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 7、对基坑及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管涌、塌陷等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8、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 9、设置洗车槽,对施工场内及场外道路保洁,采取喷雾系统、安装扬尘监控系统等措施防止工地扬尘,做好“六个百分百”; 10、土石方开挖范围:开挖标高为现状地面至基坑底保护层标高(绝对标高);保护层厚度为0.3m-0.5m,主体结构单位施工保护层土石方时,承包方需及时安排车辆配合外运,发包方支付外运费用,但不支付挖装费用;如因主体结构单位施工坑底保护层土石方时,承包方未及时安排车辆外运,由此造成的挖装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石方的鉴定以地质勘察资料最近孔的岩层为准,中风化按70%计入石方量,微风化按100%计入石方量;土石方的挖、堆、铲、装、运体积均以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上述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上述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其它工作内容 1、完成土石方阶段性开挖后,做好基坑排水工程,结构形式按设计图纸实施; 2、完成场地周边围墙,满足《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的通知相关规定; 3、完成临时设施(含临时办公及宿舍等); 4、完成项目开工仪式;对后续进场单位进行配合移交场地、设施并配合施工和提供相关资料; 5、负责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交警、城管部门、施工项目所在区域派出所、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的联系工作; 6、负责施工场地内的通信、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管网及设备的迁改,迁改管线应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报批报建、施工及验收; 7、负责施工场地内的苗木砍伐、迁移,砍伐、迁移手续须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8、负责做好与村民的沟通; 9、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本工程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
修改;2、招标内容及规模:对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范围界面及有关资料为准。按现状接收场地,含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土石方外运、围墙、施工期间排水降水、场地旧基础破除、材料检验检测)、临时设施施工等。 |
二、将招标文件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条款号:11.1 |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
修改;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部分和定标文件共三部分组成。其中,定标文件组成详见11.4条。 |
2 |
条款号:11.4 |
11.4定标文件的组成 11.4.1企业规模及综合实力介绍; 11.4.2投标人依据《定标因素表》提供的资料,尤其须包含按第五章招标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的切实可行措施。 11.4.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注:定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形式由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及本须知第18条的相关要求执行。 |
增加 |
3 |
“技术部分格式7”具体见原文 |
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技术部分格式7 |
|
4 |
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界面、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对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范围界面及有关资料为准。按现状接受场地,含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土石方外运、围墙、场内施工道路、场地硬化、施工期间排水降水、场地旧基础破除、材料检验检测)、临时设施(含临时办公及宿舍、扬尘监控系统安装等)施工等。 (一)基坑与基础 1、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包括:土方、石方、地障(包括地上、地下)、桩间土、边坡支护、回填砖渣等; 2、基坑支护工程:水泥搅拌桩、内支撑等基坑支护内容; 3、做好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施工过程的安全围护; 4、按设计要求以及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降水措施、完善基坑的排水系统(包括基坑上、下排水沟、截水沟、集水坑和水泵等抽排水设施施工); 5、在基坑及土方工程的施工过程需配合本项目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基坑和周边构筑物的位移、沉降、水位、轴力等进行监测(不少于规范要求的频次),并对基坑监测点进行保护和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 6、基坑内临时开挖道路使用砖渣铺路;基坑以外的场地使用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 7、对基坑及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管涌、塌陷等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8、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 9、设置洗车槽,对施工场内及场外道路保洁,采取喷雾系统、安装扬尘监控系统等措施防止工地扬尘,做好“六个百分百”; 10、土石方开挖范围:开挖标高为现状地面至基坑底保护层标高(绝对标高);保护层厚度为0.3m-0.5m,主体结构单位施工保护层土石方时,承包方需及时安排车辆配合外运,发包方支付外运费用,但不支付挖装费用;如因主体结构单位施工坑底保护层土石方时,承包方未及时安排车辆外运,由此造成的挖装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石方的鉴定以地质勘察资料最近孔的岩层为准,中风化按70%计入石方量,微风化按100%计入石方量;土石方的挖、堆、铲、装、运体积均以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上述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其它工作内容 1、完成土石方阶段性开挖后,做好基坑排水工程,结构形式按设计图纸实施; 2、完成场地周边围墙,满足《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的通知相关规定; 3、完成临时设施(含临时办公及宿舍等); 4、完成项目开工仪式;对后续进场单位进行配合移交场地、设施并配合施工和提供相关资料; 5、负责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交警、城管部门、施工项目所在区域派出所、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的联系工作; 6、负责施工场地内的通信、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管网及设备的迁改,迁改管线应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报批报建、施工及验收; 7、负责施工场地内的苗木砍伐、迁移,砍伐、迁移手续须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8、负责做好与村民的沟通; 9、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本工程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
修改:对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范围界面及有关资料为准。按现状接收场地,含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土石方外运、围墙、施工期间排水降水、场地旧基础破除、材料检验检测)、临时设施施工等。 |
|
5 |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三、招标范围(二)其它工作内容”10 |
10招标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如下: (一)招标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为: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应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方案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2、施工单位应在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设计功能的前提下,与设计人员充分沟通,合理优化、深化原设计,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拆改、变更产生建筑垃圾: 3、在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支持施工单位对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水、电、道路等临时设施工程实施“永临结合”,并通过合理的维护措施,确保交付时满足使用功能需要: 1)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虑,充分利用原有及永久道路基层,并加设预制拼装可周转的临时路面,如:钢制路面、装配式混凝土路面等,加强路基成品保护; 2)现场临时围挡应最大限度利用原有围墙,或永久围墙; 3)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结构及电气施工图纸,经现场优化选用合适的正式配电线路; 4)临时市政管线可利用处内正式市政工程管线; 5)现场临时绿化可利用场内原有及永久绿化。 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工地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临时设施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 5、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施工工序,实现精细化管理。 6、在地基工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场地地质情况和标高,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措施,均衡挖方与填方量,减少场地内土方外运量; 2)基坑支护选用无肥槽工艺,避免放坡开挖,减少渣土产生; 3)根据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精确计算材料用量,鼓励采用先进施工方法减少基坑支护量; 4)根据现场环境条件,优先选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如:可拆卸式锚杆、金属内支撑、SMW工法桩、钢板桩支护材料等。 (二)招标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为: 1、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种类 成熟(已使用量大)的再生产品:再生粗细骨料、再生砖,包括普通砖、古建砖等; 其它(已使用量小)的再生产品:再生混凝土、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砂浆、再生瓦、再生砌块等。 2、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用途 1)再生粗细骨料:用于再生砖、再生混凝土、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砂浆、再生砌块、再生瓦等的生产。 2)再生砖:废混凝土骨料宜生产MU15、MU10以上等级,废砖骨料宜生产MU10、MU7.5等级,再生骨料使用量达90%以上。MU10以上等级的再生普通砖适用于低层建筑的承重墙体、MU10以下等级的再生普通砖适用于非承重墙体;再生古建砖适用于仿古建筑的承重、非承重墙体。 3、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瓦的应用 1)再生混凝土:原则上再生骨料与普通骨料混合使用,再生粗细骨料掺量不宜超过50%,混凝土等级不宜大于C30(废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等级不宜大于C20(废砖再生骨料)适用于一般结构工程和非结构工程。 2)再生无机混合料:一般道路工程的基层或底基层;公路的底基层,再生无机混合料中再生骨料的掺量可达20-100%。 3)再生砂浆:再生砂浆等级不宜大于M15,适用于一般抹灰、砌筑和地面,但不宜用于地面面层;用于抹灰和地面的再生砂浆再生骨料掺量不宜超过50%。 4、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执行标准 1)再生砖执行标准:MU15以上执行《混凝土实心砖》(GB/T 21144-2007)或《非烧结垃圾尾矿砖》(JC/T422-2007);MU10以下等级的再生普通砖无产品标准,待定,目前可执行《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2011。 2)再生混凝土执行标准:《再生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再生混凝土用粗骨料》GB/T25177-2010、《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2011及普通混凝土应执行的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 3)其他产品参照现行国家或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
增加 |
6 |
“附表十二: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第2点 方案因素 |
对入围候选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施工资源需求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对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的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 【优】投标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强,资源需求计划合理,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措施切实到位,对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认识透彻,应对措施有效。 【良】投标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较强,资源需求计划较合理,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措施切实到位,对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认识较透彻,应对措施较有效。 【中】投标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一般,资源需求计划一般合理,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措施一般到位,对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认识和应对措施一般。 |
修改;对入围候选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施工资源需求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对工程施工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和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等进行评审。 【优】投标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强,资源需求计划合理,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措施切实到位,对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认识透彻,应对措施有效。 【良】投标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较强,资源需求计划较合理,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措施切实到位,对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认识较透彻,应对措施较有效。 【中】投标人施工服务保障能力一般,资源需求计划一般合理,施工安全、工期、质量及造价管理措施一般到位,对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认识和应对措施一般。 |
7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
具体见原公告网页附件“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三、其他说明
1、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的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公告的内容为准,详见补充公告附件。
招 标 人:广州城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8月16日
附表:技术部分格式7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承诺书
广州城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增城区中新镇新福大道东侧地块项目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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