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明城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明城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972
项目名称:明城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明城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明城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挂牌督办摘牌全部通过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明城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明城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部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 的要求为准,需提供承诺书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6日至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联系方式:0757-8883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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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上午,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办”)副主任杨常青与市指挥办各科室负责人一行到市城管执法局调研市“百千万工程”城乡环境治理专班(以下简称“城乡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城乡专班办公室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仕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苏仕超向市指挥办详细介绍了近期城乡专班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大市政”改革、闲置地盘活、电动车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新的工作设想。他表示:“城乡环境治理专班应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现场会精神,将城市品质提升作为城乡专班的主线任务,对照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会议提出的十项民生实事,真正发挥出城乡专班的作用。”
杨常青对城乡专班近期开展的工作表示认可并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紧抓“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落实,保持政令畅通,保证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摸准摸全城乡顽症所在,利用数字化手段精准摸排,发挥高科技的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城乡专班的统筹作用,实现部门联动,通力配合推动城乡专班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注重总结,善于在工作中提炼先进理念、树立出先进典范,为全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推广提供先进经验。
会议最后,一行人到达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进行参观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业务交流。
招标公告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路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交通科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佛山交通科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8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备份设施建设)费用为4045000元,三级等保测评费为51000元,B级机房测评费为153000元,防雷检测验收费为25500元,消防验收费为255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货期 |
1 |
佛山交通科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60日历天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30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验收。由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专项测评、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
注: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反映其开户行,未能反映的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具体格式详见按投标文件格式中《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具体格式详见按投标文件格式中《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25日17时00分起至2023年9月1日17时 0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9:30分。
五、投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六、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七、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八、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路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工 |
联系人: 何工 |
电话:0757-29968315 |
电话:0757-82556401-603 |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绀现路段88号 |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
邮编:528000 邮编:528200
十、本项目不属于工程招标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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