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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大塘镇天泰路南延线(南段)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5     人气:264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大塘镇天泰路南延线(南段)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1.招标条件


大塘镇天泰路南延线(南段)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大塘镇天泰路南延线(南段)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2〕43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采用50km/h。设计起点起于现状永平路交叉桩号为K0+000,路线自南往北,沿线与规划永泰路、庙岗路交叉,终点止于广四线(S118)交叉桩号K1+162.255,路线全长1.162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m。


2.3总工期为260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2 招标控制价:46422063.08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如相关注册证书(如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具体以其证书发证部门规定为准)按规定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3月至 2023 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3月至 2023 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完)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或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效的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或PPP项目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 09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投标人选择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57-872932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613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757-87838810


电子邮件:gdylgc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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