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校友科创发展大会在广州举行
孙志洋王希勤致辞
11月19日上午,清华校友科创发展大会在广州举行。广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孙志洋,清华大学校长、清华校友总会会长王希勤致辞。会前,孙志洋会见了王希勤等出席嘉宾。
孙志洋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广州建设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说,清华大学是国内原始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和基础研究的先锋力量,与广州合作由来已久、成效显著。此次举行清华校友科创发展大会,搭建交流对话、资源对接、发展对标平台,必将更好发挥双方优势,促进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广州科创资源丰富,创投主体活跃,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多元,是投资兴业首选地、创新人才向往城。当前广州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人才高地。诚挚欢迎广大清华校友,广大科学家和企业家来穗创新创业,共谋发展。广州将一如既往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助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落地开花、结出硕果。
王希勤对广州市给予大会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广东、广州与清华大学长期密切合作,在人才培养输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以本次大会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清华校友与广州市相关部门、科研院所、领军企业深入交流对接,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清华力量。广大清华校友要自觉担当起推动新型工业化的使命,积极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努力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更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清华大学期待与社会各界继续携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为推动实现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大会上,启动了“黄埔紫荆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清华校友创业活动,并同期举行了新能源智能汽车及半导体产业链融合分会场活动。
据悉,本次大会由广州市政府、清华校友总会主办,以“汇聚大湾区 协同促发展”为主题,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集成电路、关键材料与核心装备、生物医药与医工三大领域,旨在搭建高端交流平台,促进创新资源互通共享,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郭毅可、郑泉水、常瑞华、邱学青、张晓平等中外院士代表,广州市领导陈杰,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代表以及部分清华校友出席活动。
- 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项目AT0307027、AT0307028地块住宅大批量精装交标户型及公共区域、人才公寓、办公楼室内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67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时0分~2023年12月1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所列专业机构建筑第一组。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 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释]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根据项目规模确定)。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为准。) 1.4.7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4.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 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1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1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南路、二十涌南二路、二十一涌北路、规划纵一路、滨海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6229)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南路、二十涌南二路、二十一涌北路、规划纵一路、滨海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229]于2023年10月3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上述项目因故需推迟原定的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备用电子光盘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消息,如对上述时间有进一步调整的能够及时收到通知。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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