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深巷3出租电子竞投交易公告
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对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深巷3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深巷3 | ZC-440183101224603-00013 | 001 | 约85.5平方米 | 约40平方米 | 430元/月 | 东华村新田大路1号 | 房屋 | 居住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3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3、租金收取方式:按每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20日交付当期租金。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目前没有拖欠东华村集体资产租金记录,且没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个人或公司。。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租金不含税费,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整治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元(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按每月500元收取。
二、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200元/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005(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11月29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照所欠租金2‰每天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11月30日上午 9:3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若竞得人在2023年12月12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2238013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1月21日
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30时对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大坣山2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大坣山2 | ZC-440183101224603-00019 | 001 | 约476平方米 | 约650平方米 | 5000元/月 | 新塘镇大坣山路9号 | 房屋 | 居住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1年5个月。
2、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3、租金收取方式:按每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20日交付当期租金。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目前没有拖欠东华村集体资产租金记录,且没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个人或公司。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租金不含税费,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整治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元(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按每月500元收取。
二、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200元/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289(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11月29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照所欠租金2‰每天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11月30日上午 10:3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若竞得人在2023年12月12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2238013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1月21日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4、租金每满两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
5、本次租赁,租赁期内的第7至12个月为免租期(共6个月),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免租期内承租人不需支付租金。
6、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15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管理、种植等。
2、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竞得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登录http://ggzy.foshan.gov.cn/,点击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搜索标的物名称”或“登录http://www.shunde.gov.cn/sdrgjd/tzgg/zcczzr/搜索标的物名称”查看相关公告并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同时,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 11 月 21 日上午8:30至2023年 11 月 29 日下午5:30 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9 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 11 月 30 日上午9:30-10:0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竟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竞投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标的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标的物。竞投人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八)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具体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须根据本出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标的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标的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标的物进行保洁。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7.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租赁用途。
8.标的物中的现状河涌在城建水利部门未动工改道前只能作取水用途,不得回填泥土。在城建水利部门改道后该河涌可回填作复耕地块使用。
9.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租赁合同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租赁合同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10.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标的物内不能兴建固定建筑物、附着物。若竞得人需兴建固定建筑物、附着物,应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土、规划、建设、水利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取得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在使用标的物期间,如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出租人有权通报有关部门处理,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建筑(或“违法建筑”、“违章建筑”等,下同)的,竞得人须自行按要求进行拆除,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相关的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竞得人自行搭建固定建筑物、附着物等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竞得人拆除建筑物对标的物造成损坏)的,竞得人应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损失。竞得人擅自兴建的固定建筑物、附着物等,在发生政府收回土地或拆迁时一律不给予补偿。
11.因标的物临近水利工程,竞得人应按政府部门有关保护水利工程的要求使用标的物。若因竞得人的行为影响水利工程的安全性,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12.租赁期限内,竞得人须对标的物承担监管责任,竞得人保证标的物范围内的环保(包括但不限于扬尘、水、土壤、大气、固体废弃物、环境噪音)须达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容桂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竞得人必须按照出租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添置防尘降尘等相关设备、定时喷淋防止大气污染),以达到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具体要求参考佛山市最新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文件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3.租赁期限内,竞得人不得在标的物范围内养殖畜禽、水产。
14.耕地恢复保证金
(1)金额:¥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方式:银行转账。
(3)时间:竞得人须在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4)耕地恢复保证金退款时间:¥300000.00元在竞得人按《简易模式耕地恢复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完成地块的复耕义务后原额无息退还。
若竞得人拖欠第三方款项或因竞得人的行为造成出租人或其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直接在耕地恢复保证金中抵扣欠款和损失。
若竞得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耕地恢复保证金的,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没收竞得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土地,要求竞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竞得人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租金的损失、租金差额的损失)。
15.竞得人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标的物的耕地恢复方案及设计图给出租人,方案应明确各地类分布情况、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包括机耕路、排灌渠、电房、泵站、蓄水池等,并提供矢量数据。方案及设计图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场,且经出租人同意的方案及设计图竞得人不得擅自调整。如竞得人提交的耕地恢复方案及设计图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则: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竞得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标的物,要求竞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竞得人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租金的损失、租金差额的损失)。
16、租赁期限内,各类农业生产辅助设施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且竞得人必须在出租人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定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建设要求必须符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自然资通〔2021〕126)等各级相关政策规定,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17.竞得人应配合出租人、丙方开展耕地恢复项目立项、审批和验收等工作,恢复为耕地后,涉及的耕地指标归出租人所有。
18.竞得人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按《简易模式耕地恢复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完成复耕(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文件作为“完成”的标志)。如因城市规划改造、道路改造、出租人、丙方原因等原因导致完成时间延长或者因遇暴雨、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停工的,竞得人应即时向出租人、丙方书面确认,出租人、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相应顺延完成期限。竞得人逾期完成的,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没收竞得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土地,要求竞得人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竞得人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租金的损失、租金差额的损失)。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十)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1.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科技创新中心四座12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812395
2.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财政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981592
3.系统使用咨询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9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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