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和商业中心”项目竞价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下午 15 点 00 分于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巨和商业中心”项目进行竞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交易底价(元):338473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叁佰元)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内容:
1、交易项目概况:
1)地块所属单位(原甲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村四街股份经济合作社;
2)原承租方(原乙方):佛山市巨和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鉴于2012年10月15日和2012年12月29日,原甲、乙双方分别签订了一份《项目开发合作协议》。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租金以及112户购买了“巨和商业中心”项目建筑物使用权的投资人的返租租金,致使投资人多次到政府部门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现在为了解决乙方与112户投资人的物业使用权转让金以及与“巨和商业中心”项目承租人的保证金问题,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将巨和商业中心项目使用权对外公开招租。
2、交易内容:
1)交易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9号地块。交易项目的物业包括巨和商业中心A座和B座,每座物业均为五层建筑物,物业总建筑面积合共36251.99平方米。本次交易涉及的物业总建筑物面积为33530.53平方米,部分物业不包含在本次交易范围内。
2)交易项目的物业属于临时建筑,且临时建筑期限已届满。
3)竞投人投标前应实地考察交易项目,充分了解并接受交易项目物业的现状。
本次项目采用举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竞价主持人对符合竞价条件资格的竞投人组织现场举牌报价,本项目采用现场多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竟投底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00000.00元的整数倍,在每次出现最高举牌报价后,竞价主持人现场报读最高报价,现场报读最高报价第3次仍然无人再报价,视为报价结束;最高报价则为竞得人。
1.本次项目竞价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投人可于 2023年11月21日至 2023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5:00前(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301购买竞价文件。
2.竞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金额: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
本项目收取履约承租保证金:600万元,合同签订前转入相关账户。
八、实地查看:
不集中组织。
竞投人请于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00前,携带相关资料(具体详见竞价文件第6页“(三)召开竞价会”的要求)到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 2 号石湾镇街道副楼 565 室(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现场参与竞价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务公告栏。
(1)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内
联系人:蔡小姐
(2)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7-82130782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 11 月 20 日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3-02272
二、项目名称: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佛山市德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西34号3、4座商铺(住所申报) | 2,413,708.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服务类(佛山市德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养老服务 | 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一、服务对象:为明城镇户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二、服务内容:(1)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体检报告)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做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老人个人隐私。(2)为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设施。(3)根据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料护理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护理。其中:全自理型: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为入住老人理发剪指(趾)甲;督促老人进食、饮水、洗澡、大小便;药物代管理和发药,督促按时服药;提供清洁卫生服务,每天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定期为便器及活动场所消毒;提供洗涤服务,为老人换洗衣物,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褥;提供膳食服务,为老人提供一日三餐或特殊饮食;半失能型: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为老人理发剪指(趾)甲,喂食、喂水、洗头、洗澡,协助服药,二便照护,协助穿脱衣服;提供清洁卫生服务,每天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定期为便器及活动场所消毒;提供洗涤服务,为老人换洗衣物,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褥;提供膳食服务,为老人提供一日三餐或特殊饮食。全失能型: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为老人理发、刮胡须,剪指(趾)甲,清洁口腔,为老人喂食、喂水、洗头、洗澡、喂药,二便照护,为老人穿脱衣服;提供清洁卫生服务,每天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定期为便器及活动场所消毒;提供洗涤服务,为老人换洗衣物,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褥;提供膳食服务,为老人提供一日三餐或特殊饮食。(4)保持特困人员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专人打扫居室、卫生间卫生,消毒、清洗衣服、床上用品、餐具等)。(5)按时为特困人员提供膳食及汤水、水果和牛奶等,确保膳食营养,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老人休息时间。(6)照顾特困人员饮食、穿衣、上下床、排泄、室内行走、洗澡、梳洗、理头发剃胡须、修剪指(趾)甲、床铺整理等不能独立完成的生活起居事宜。(7)协助做好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治疗、打针、服药等事宜,有异常表现及时报告甲方。(8)为特困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和精神慰藉服务,让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9)组织特困人员开展文体活动、康复运动等。(10)热情回应特困人员及亲属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11)密切关注特困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及时向采购人、特困人员家属、村(居)民委员会报告。(12)组织志愿者队伍及整合区内义工组织为特困人员服务。(13)联合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双百社工等开展健康趣味的特困人员联欢活动。(14)联合明城华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特困人员提供健康咨询、义诊、慢性病跟踪等服务,让特困人员掌握自我健康管理技能和了解自身健康情况。负责特困人员送医治疗工作。(15)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有亲属办理的,中标供应商协助亲属办理;没有亲属办理的,由中标供应商办理。丧葬费用由采购人负责。(16)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备案床位不少于100张,并承诺预留50张公益床位用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入住。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一、服务质量要求:考评达到合格或以上。二、服务要求:(1)工作人员配备中标供应商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其中直接服务于特困供养人员的医护及服务人员总数与全自理型的入住特困供养人员之比例应达到1:10,与失能型的入住特困供养人员之比例应达到1:3,与半失能型的入住特困供养人员之比例应达到1:5,并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1人或以上。工作人员不得有犯罪纪录。中标供应商需将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及资质证书等交采购人存档。(2)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使用约定1)中标供应商对特困人员的供养救助金独立做账。2)中标供应商每月在特困人员的供养救助金中支付零用钱给特困人员,标准为200元/每人/每月,以现金形式支付。3)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特困救助金可统筹使用,用途只能用于特困人员身上,但仅限于:①、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困供养人员物资保障,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日常生活用品等;②、零用钱;③、伙食费;④、未能通过社保全额报销的医疗费用和未能报销的住院照料护理费;⑤、床位费;⑥、水电费;⑦、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用于特困人员身上的其它费用。4)若特困救助金出现结余的,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将特困救助金结余款退回采购人,采购人再退回明城镇财政办公室,由镇财政对特困救助金结余款进行代管。(3)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住宿场地1)中标供应商划定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专门区域,预留50张床位,以满足日后新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入住需要,具体位置为 ;院内其它人员不得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混住。2)特困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独立房间的,中标供应商应尽量满足特困人员个人需求。3)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场所加挂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敬老院的牌子。(4)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伙食1)中标供应商要组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成立膳食委员会,制定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菜谱,定时征询膳食委员会意见调整菜谱,确保膳食营养和品种丰富,满足特困人员需求。2)中标供应商为特困人员配置专门的就餐区。(5)管理制度中标供应商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和服务管理等制度,报采购人备案。(6)入住手续办理中标供应商需协助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敬老院办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专用合同以及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评估等资料。(7)殡葬费用除按本市有关政策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外,其余必要丧葬费用,根据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票据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供养服务费标准:①、全自理类特困人员服务费单价:3115元/人/月;②、半失能类特困人员服务费单价3510元/人/月;③、全失能类特困人员服务费单价4030元/人/月;④、一次性资源占用补偿费150000元。现时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3人,合同价款组成详见合同。 | 2,413,708.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碧珊、曾潆、夏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收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 2.63096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佛山市德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67 | 40.00 | / | 96.67 | 1 | 1 |
广州健康优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00 | 40.00 | / | 80.00 | 2 | 2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社会服务创新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1.67 | 25.00 | / | 66.67 | 3 | 3 |
佛山市优渥商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33 | 0.00 | / | 38.33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联系方式:18319017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319017706
佛山市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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