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西江明珠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佛山市西江明珠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
竞价公告
(GDSPGL-2023-020)
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委托,定于2023年11月28日15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对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下陈经济合作社佛山市西江明珠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处置,主要包括拆除该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清理现场垃圾和废料、施工围蔽、扬尘防护、拆除后覆盖等,拆除建筑面积为2675.44平方米(其中总附着物面积166.65平方米),具本项目拆除总费用为121482.00元,项目拆除回收价值为228430.00元,本项目的返还费投标报价由106948.00元(回收价值–拆除总费用)开始,不设上限,中标报价归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益。中标单位把铝窗、铁门、承载平台、电缆等有回收价值的材料回收,冲抵拆除费用,不可回收的拆除物由中标人运出场外并自行处理,但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及规范要求。
2、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不组织勘探,有需要现场勘探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勘探(温馨提示:因勘探现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投标人到场勘探时需注意个人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具体实物以资产处置清单明细为准(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2、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发票问题:本项目成交价为不含税金额,若中标人需要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13%的税费,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税费政策的变化,中标人应以现行的税费政策规定的税率向招标人支付税费。成交确认后,将认为中标人已知悉并接受本条款。
5、投标人在拆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如有),需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的情况下完成拆除,投标单位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有拆除易燃易燃物品相关资质证书。必要时,投标人应当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协助拆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2、投标人需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四、本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2 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以上资料原件核查;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
③报名表(一式两份,投标单位须自行打印填写并盖公章,具体详见附件)。
六、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纸质版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2 楼,电话:0757-88825880。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凭缴费凭证,填写投标保证金申请表,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竞得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成交额100万元以下的,收取5%;
(2)成交额101万元至500万元的,收取4%;
(3)成交额501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取3%;
(4)成交额1001万元以上的,收取2%以下。
2、竞得人应以对公账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以下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
银行账号:4405 0166 7450 0000 1068;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不含竞买保证金)划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入库单提交到招标人处,持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开标会议签到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时30分至2023年11月28日 15时00分截止;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4、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8日15时00分止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5、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②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6、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投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八、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明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明标指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可多轮提出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一般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投人为中标人。
步骤:
1、竞投开始时,主持人先宣读交易底价和增价幅度。
2、第一个竞投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人民币106948.00元最低竞投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3000.00元的递增。
4、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5、竞投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处罚机制
(一)竞投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招标人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竞价的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投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严重扰乱竞投会议现场秩序;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投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08号
联系电话:0757-88982987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C座三层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联系人:李小姐
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3-02272
二、项目名称: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佛山市德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西34号3、4座商铺(住所申报) | 2,413,708.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服务类(佛山市德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养老服务 | 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一、服务对象:为明城镇户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二、服务内容:(1)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体检报告)制订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做好服务记录,并保护好老人个人隐私。(2)为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休息、照料护理等设施。(3)根据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和照料护理需求,安排照料护理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护理。其中:全自理型: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为入住老人理发剪指(趾)甲;督促老人进食、饮水、洗澡、大小便;药物代管理和发药,督促按时服药;提供清洁卫生服务,每天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定期为便器及活动场所消毒;提供洗涤服务,为老人换洗衣物,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褥;提供膳食服务,为老人提供一日三餐或特殊饮食;半失能型: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为老人理发剪指(趾)甲,喂食、喂水、洗头、洗澡,协助服药,二便照护,协助穿脱衣服;提供清洁卫生服务,每天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定期为便器及活动场所消毒;提供洗涤服务,为老人换洗衣物,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褥;提供膳食服务,为老人提供一日三餐或特殊饮食。全失能型: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定期为老人理发、刮胡须,剪指(趾)甲,清洁口腔,为老人喂食、喂水、洗头、洗澡、喂药,二便照护,为老人穿脱衣服;提供清洁卫生服务,每天清扫房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定期为便器及活动场所消毒;提供洗涤服务,为老人换洗衣物,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褥;提供膳食服务,为老人提供一日三餐或特殊饮食。(4)保持特困人员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专人打扫居室、卫生间卫生,消毒、清洗衣服、床上用品、餐具等)。(5)按时为特困人员提供膳食及汤水、水果和牛奶等,确保膳食营养,适时提供饮用水,安排好老人休息时间。(6)照顾特困人员饮食、穿衣、上下床、排泄、室内行走、洗澡、梳洗、理头发剃胡须、修剪指(趾)甲、床铺整理等不能独立完成的生活起居事宜。(7)协助做好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治疗、打针、服药等事宜,有异常表现及时报告甲方。(8)为特困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情感关怀和精神慰藉服务,让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9)组织特困人员开展文体活动、康复运动等。(10)热情回应特困人员及亲属就照料护理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11)密切关注特困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如遇重大事情要及时向采购人、特困人员家属、村(居)民委员会报告。(12)组织志愿者队伍及整合区内义工组织为特困人员服务。(13)联合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双百社工等开展健康趣味的特困人员联欢活动。(14)联合明城华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特困人员提供健康咨询、义诊、慢性病跟踪等服务,让特困人员掌握自我健康管理技能和了解自身健康情况。负责特困人员送医治疗工作。(15)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有亲属办理的,中标供应商协助亲属办理;没有亲属办理的,由中标供应商办理。丧葬费用由采购人负责。(16)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备案床位不少于100张,并承诺预留50张公益床位用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入住。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一、服务质量要求:考评达到合格或以上。二、服务要求:(1)工作人员配备中标供应商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其中直接服务于特困供养人员的医护及服务人员总数与全自理型的入住特困供养人员之比例应达到1:10,与失能型的入住特困供养人员之比例应达到1:3,与半失能型的入住特困供养人员之比例应达到1:5,并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1人或以上。工作人员不得有犯罪纪录。中标供应商需将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及资质证书等交采购人存档。(2)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使用约定1)中标供应商对特困人员的供养救助金独立做账。2)中标供应商每月在特困人员的供养救助金中支付零用钱给特困人员,标准为200元/每人/每月,以现金形式支付。3)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特困救助金可统筹使用,用途只能用于特困人员身上,但仅限于:①、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困供养人员物资保障,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日常生活用品等;②、零用钱;③、伙食费;④、未能通过社保全额报销的医疗费用和未能报销的住院照料护理费;⑤、床位费;⑥、水电费;⑦、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用于特困人员身上的其它费用。4)若特困救助金出现结余的,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将特困救助金结余款退回采购人,采购人再退回明城镇财政办公室,由镇财政对特困救助金结余款进行代管。(3)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住宿场地1)中标供应商划定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专门区域,预留50张床位,以满足日后新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入住需要,具体位置为 ;院内其它人员不得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混住。2)特困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独立房间的,中标供应商应尽量满足特困人员个人需求。3)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场所加挂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敬老院的牌子。(4)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伙食1)中标供应商要组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成立膳食委员会,制定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菜谱,定时征询膳食委员会意见调整菜谱,确保膳食营养和品种丰富,满足特困人员需求。2)中标供应商为特困人员配置专门的就餐区。(5)管理制度中标供应商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和服务管理等制度,报采购人备案。(6)入住手续办理中标供应商需协助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敬老院办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专用合同以及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评估等资料。(7)殡葬费用除按本市有关政策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外,其余必要丧葬费用,根据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票据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供养服务费标准:①、全自理类特困人员服务费单价:3115元/人/月;②、半失能类特困人员服务费单价3510元/人/月;③、全失能类特困人员服务费单价4030元/人/月;④、一次性资源占用补偿费150000元。现时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3人,合同价款组成详见合同。 | 2,413,708.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碧珊、曾潆、夏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收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 2.63096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明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2023年11月-2025年12月)):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佛山市德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67 | 40.00 | / | 96.67 | 1 | 1 |
广州健康优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00 | 40.00 | / | 80.00 | 2 | 2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社会服务创新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1.67 | 25.00 | / | 66.67 | 3 | 3 |
佛山市优渥商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33 | 0.00 | / | 38.33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联系方式:18319017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319017706
佛山市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佛山市禅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11月3日实施。
一、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决策机关依法定职责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全局性工作、重大改革事项,对社会影响重大、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
具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编制和修改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四)决定实施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作出重大国有资产处理;
(五)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六)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政府行政首长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如何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区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决策机关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区实际,根据相关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的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对于符合决策事项标准或者举行听证条件的事项,不得以未纳入目录为由而不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
三、重大行政决策如何启动?
以下情形可启动重大行政决策:
(一)贯彻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落实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
(二)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提出建议;
(三)政府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经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同意;
(四)区政府工作部门或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议并经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同意;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通过议案、提案、建议等方式提出建议,经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并报区政府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建议事项,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后经区政府行政首长或者分管副职同意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组织起草决策草案。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包括哪些?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本规定规范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
一是规范决策草案的形成过程,主要规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规定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以及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需要依靠专业人员、专业机构作出判断的,除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事项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或不利影响的,除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风险评估。
二是明确合法性审查为必经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明确送请审查需要的材料、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期限、审查结果处理。
三是明确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未经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依法应当由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或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或者属于区政府与政协民主协商议定范围的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或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向其报告,或者开展民主协商。
五、如何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公众参与程序直接体现了民主决策。
一是听取意见的方式和对象:应当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听证、民意调查、座谈、走访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同时,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是具体的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公布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并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通过专家访谈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听证程序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执行。
三是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对公开征集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方式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进行整理、归类和分析研究,采纳和吸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草案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对社会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研究处理情况,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征求公众意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对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以及不予采纳的理由,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听证参加人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如何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效果?
一是规定决策机关应当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二是规定决策机关、有权监督机关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三是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中止和调整的具体情形;四是对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包括评估单位、评估的具体程序和评估内容、评估结果的运用;五是明确对重大行政决策材料的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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