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3-02193
二、项目名称: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万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晖新城3栋1103室 | 1,798,855.8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工程类(广东万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1-1 | 工地平整和清理 | 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 本项目为对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36.66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 谢龙霞 | 粤2442020202102058 | 1,798,855.8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兆聪(采购人代表)、朱绍军、龙铭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荷城街道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及采购招标代理等服务收费计费参考指引的通知》规定的计费方法计算。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 2.46141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荷城街道丽中路以南、海华路以西地块 (36.66 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万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33 | 20.00 | 30.00 | 92.33 | 1 | 1 |
佛山市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67 | 18.00 | 28.71 | 82.38 | 2 | 2 |
广东广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33 | 12.00 | 29.25 | 73.58 | 3 | 3 |
广东冠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67 | 10.00 | 28.59 | 69.26 | 4 | |
广东隆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33 | 9.00 | 28.71 | 68.04 | 5 | |
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00 | 5.00 | 29.40 | 58.40 | 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76号
联系方式:0757-8828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铺
联系方式:18025867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小姐
电 话:18025867589
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杨和镇洞美村机耕路建设及荷花池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1名中标候选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报价清单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8日。
一、主要情况: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警粤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705430.27 |
工期 | 120个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 | 姓名:刘福东 注册编号:粤2442019202004595 |
二、具体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东警粤建设有限公司
(一)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2.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其他材料。
6.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8.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9.附表四:企业信誉状况。
(二)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诚信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4.工资保证金承诺函;
5.履约承诺书;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简化方案;
8.其他材料。
三、公示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受理异议和投诉。
(一)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美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02851801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00
(二)投诉受理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0757-88806591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邮编:528500
(三)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0757-88887685/18029229997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首层03号之一商铺
邮编:528500
附件:
2023年11月23日
1.招标条件
2023年运营公司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运营公司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137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所属类别为计算机信息安全,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36个月。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888912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者高于拟投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网络安全建设或网络安全设备采购类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2023年11月22 日17点30 分至2023年11 月29 日17 点3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L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及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郭志锴、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人:朱娇娇、王宇、欧宇旻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箱:31758527@qq.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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