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总部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南方总部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688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时0分~2023年12月18日 8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1.216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工程监理企业(房屋建筑工程)甲级。(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8时30分 - 2023年12月18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18日 8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8时15分 - 2023年12月18日 8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一)
正式获批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佛山希玛眼科开通医保刷卡服务
10月25日,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佛山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以下简称佛山希玛眼科)目前已通过上级社保主管部门的层层审核、验收和公示,正式获批成为佛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11月16日,佛山希玛眼科开通医保刷卡服务,即日起,佛山市及外地 (医保卡提前当地备案)医保参保人员在佛山希玛眼科就医都可实现“持卡实时结算”,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
(二)
以患者为中心,便民利民
佛山希玛眼科全力奋战医保定点服务
佛山希玛眼科一直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深知医保服务的重要性。自8月份开业以来,佛山希玛眼科坚持积极推动医保定点单位的申请工作,从患者医疗文书质量、医保平台账号测试、医保系统调试与维护、门诊测试、医生开方、财务审核、医保宣传、医保政策解读及操作培训等全方位开展大量相关工作,力求让佛山居民早日在希玛眼科实现医保刷卡服务。
10月30日,佛山希玛眼科举行全院员工医保知识培训,由医保专员针对当前国家医保政策、使用规范、操作指引等进行全面的解读及实操培训,让每一位希玛员工都熟知医保政策的使用,及时解答患者疑问,指引患者顺利使用医保服务。
(三)
认真规范医疗行为
严格遵循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
医保定点单位的获批意味着佛山希玛眼科的综合实力更上一个台阶,是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认可,眼疾患者在就医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减少了看病费用,节省了医疗支出,给患者带去了更多便利。同时,这也是对佛山希玛眼科医疗服务的严格要求。
佛山希玛眼科将秉承“国际水平,港式管理,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宗旨,严格遵守佛山市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认真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便利、实惠的医疗服务。
(四)
港资企业,上市品牌
来自香港的眼科实力派
佛山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隶属于上市医疗机构——香港希玛眼科医疗集团(股份代号:3309.HK)。希玛眼科集团(简称:希玛眼科)由世界眼科100强名医、香港著名眼科教授林顺潮于2012年成立,2018年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服务网络覆盖中国香港、北上广深等11个城市,拥有42家眼科医疗机构。
佛山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是一所集临床医疗、教学与科研一体的现代化眼科专科医疗机构。医院秉承“国际水平,港式管理,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宗旨,紧贴世界眼科发展新趋势,以亲切至诚的态度、严谨的专业操守和优质的医疗及护理服务,致力于将香港优质医疗辐射内地,为佛山患者提供眼科全科一站式诊疗服务。
医院总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拥有50张床位、3间国际标准层流净化手术室,开设有屈光矫正专科、青少年近视防控专科、白内障专科、眼底专科,以及眼综合科,将为患者提供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的高品质眼科医疗服务。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照明灯具采购项目(1523标)
补充通知(二)
项目编号:JG2023-6411
各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照明灯具采购项目(1523标)”招标项目于2023年11月0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其他内容作以下修改及答疑:
-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如下:
1、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其中递交样品时间按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执行,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款 否决投标的条款
(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修改为:
(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投标人须知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二:详细评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2、元器件 电源转换器”好档中“功率因数≥0.95。检测报告齐全,转换效率、谐波失真指标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5,3.5]分。”
修改为:
好档“功率因数≥0.95。检测报告齐全,转换效率、总谐波失真指标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5,3.5]分”。
二、对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澄清提问及建议 |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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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第10页:) |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项目)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提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是只在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签章地方加盖印章还是全部都盖章? |
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的地方,须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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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3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2(招标文件第18页:) |
(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
提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2要求的检测报告资料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1.3没有看到需提供支持资料要求?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是否有遗漏?有无检测报告是否为否决性条款?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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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第15页) |
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
提问: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是刻在一个光盘?还是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单独各刻一份光盘? |
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单独各刻一份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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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附件二实验测试研发能力评分条款(招标文件第50页) |
投标人具有国家级认可的实验室 |
提问:投标人(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具有国家级认可的实验室是否可以?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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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4投标报价表(第68页) |
A4-1设备材料投标明细价格表 |
提问:投标报价清单是不是按照《用户需求书》第二节供货范围2.供货数量2.1设备区及区间数量以及2.2 公共区数量清单为准?(用户需求书第143-150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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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第117页B1-3技术建议书(如有) |
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有关要求,编制满足用户功能需求的技术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表格内的内容: |
提问:框架内容与用户需求书内容不符,LED灯具产品没有系统类东西,此条款是否可以直接按照用户需求书清单逐条直接响应?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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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用户需求书第一节技术要求第11.1投标实物样品(第141页) |
1)样品上只能有一处显示投标单位的厂家名称和设备型号。 |
提问:如果样品上只能有一处显示投标单位的厂家名称和设备型号。那驱动器上的型号信息是否还需要镭射? |
驱动器上可镭射显示型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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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 技术要求 第11.1投标实物样品、11.2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用户需求书第签141页、142页) |
11.1投标实物样品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以下投标实物样品:
1) 样品上只能有一处显示投标单位的厂家名称和设备型号。投标人提交样品时,招标代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进行现场复核及编号,并用统一标识遮盖投标单位标识,同时请各投标人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编号情况。 2) 投标单位在接到业主或招标代理的通知后,凭相关通知及单位证明取回样板。若在业主发出通知之日起60天内,投标人不取回样机,业主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样机而无需另行通知投标人,并不会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11.2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 为保证评标技术文件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第三方的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或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出具。 针对本次投标需要做的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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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户需求书 第一节 技术要求 第11.1投标实物样品,样品没有提供齐全,11.2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不是指定检测机构检测或样品检测报告不全,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0.12(2)否决条款吗?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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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 技术要求 6、 一般技术原则 |
9)成套灯具包括灯体、LED 光源、驱动电源装置及附件均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GB31247 B1(d0,t0,a2)的材料,成套灯具内部及外部接线均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温105℃多股线或单芯硬线,线径不小于 1.0mm2。灯具使用材质应提供由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
由于厂家做灯具使用材质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就近原则,招标文件要求中灯具使用材质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是否只能指定这三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具备CNAS认证资格机构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是否有效?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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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技术要求 6、一般技术原则 |
10)成套灯具包括灯体、LED 光源、驱动电源应通过权威机构出具的 3C 安全认证书。 |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LED光源本身不需要进行3C认证,因为LED光源属于半成品,是否提供成套灯具和驱动电源的3C安全认证书即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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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用户需求书 11.2 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 |
为保证评标技术文件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标实物样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第三方的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或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出具。 |
由于地铁轨道交通行业灯具大多数为定制产品,此次投标样品数量较多,样品制作时间以及样品送样指定检测机构(一般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为45天到60天)有可能造成检测报告出具的时效性,是否可以出具具备CNAS认证资格机构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即可?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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