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司将对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等21项公有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竞投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
详看附表《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物业状况明细表》
二、标的展示及踏勘时间:
标的展示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17:00时(工作日)。需现场踏勘的,请提前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民诚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三、竞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竞投成交确定办法:
本次竞投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具体起拍价和增价幅度详看《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物业状况明细表》。
五、招租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投标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招租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17:00前(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获取招租文件。
六、竞投申请时间和办法: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17:00前(工作日),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申请竞投,报名时请按要求提交资料:
1、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投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盖公章);
2、自然人:报名时中国公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年满十八岁的,境外人士携带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年满十八岁的,竞投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不允许代理人代办。
3、允许每个竞投人申请多项标的竞投。
七、竞投保证金的缴交:
1、每项标的竞投保证金额详看《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物业状况明细表》。竞投人如有意向竞租多项标的,请按每项标的要求足额缴交保证金。凡没有缴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允许举牌应价或报价。
2、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按招租文件要求,将相应标的保证金于2023年12月14日17:00时前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汇款单上注明竞投标的详细地址或序号。
开户行:佛山市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明城支行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帐号:80020000005624957
3、保证金必须到银行提交,缴款人必须与竞投申请人一致。
4、竞投人缴交保证金后凭银行相关凭证到明城镇交易所(明城镇城五路16号)开具收据(联系人:谢先生0757-88833371),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
八、竞投资格确认:
竞投人凭提交保证金收据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登记确认竞投资格,届时竞投人凭本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发放的竞投资格确认书进场参加竞投活动。
九、竞投会时间:
竞投会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09:30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举办。
十、联系方式:
1、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2、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民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联系人:白先生、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8998
3、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4楼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1068
附: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物业状况明细表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
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物业状况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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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民诚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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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位及空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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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名称(地址) |
物业状况 |
建筑面积(约)㎡ |
用地(约)㎡ |
是否有产权证 |
竞租保证金(元) |
投标底价(元/年) |
竞拍单次增幅(元/年) |
租期(年) |
缴租方式 |
兔租装修期 |
其它设定条件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物业交付期限 |
备 注 |
1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1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2026.24 |
否 |
30000 |
43194 |
500 |
三年 |
先交租后使用 |
无 |
1、租赁合同押金:中标金额一年租金收取 2、设定土地用途:木材加工厂地 |
2024.1.1 |
合同期满后一个日内 |
图纸详见:明城十字坡用地分区分块测绘项目—叠加地形图示意图 |
2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2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58.76 |
否 |
30000 |
33844 |
||||||||
3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3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60.30 |
否 |
30000 |
33875 |
||||||||
4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4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52.16 |
否 |
30000 |
33712 |
||||||||
5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5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49.74 |
否 |
30000 |
33664 |
||||||||
6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6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711.14 |
否 |
30000 |
36892 |
||||||||
7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7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608.92 |
否 |
30000 |
34847 |
||||||||
8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8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51.42 |
否 |
30000 |
33697 |
||||||||
9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9号铺位 |
在租 |
55.60 |
1552.64 |
否 |
30000 |
33722 |
||||||||
10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10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55.54 |
否 |
30000 |
33780 |
||||||||
11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11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52.66 |
否 |
30000 |
33722 |
||||||||
12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第12号铺位、场地 |
在租 |
55.60 |
1586.72 |
否 |
30000 |
34403 |
||||||||
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十字坡林川岗开发区场地物业状况明细表 |
|||||||||||||||
出租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民诚置业有限公司 |
|||||||||||||||
空 地 招 租 |
|||||||||||||||
序号 |
物业名称(地址) |
物业状况 |
建筑面积(约)㎡ |
用地(约)㎡ |
是否有产权证 |
竞租保证金(元) |
投标底价(元/年) |
竞拍单次增幅(元/年) |
租期(年) |
缴租方式 |
兔租装修期 |
其它设定条件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物业交付期限 |
备 注 |
13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13号场地 |
在租 |
/ |
1245.25 |
否 |
20000 |
21169 |
500 |
三年 |
先交租后使用 |
无 |
1、租赁合同押金:中标金额一年租金收取 2、设定土地用途:木材加工厂地 |
2024.1.1 |
合同期满后一个日内 |
图纸详见:明城十字坡用地分区分块测绘项目—叠加地形图示意图 |
14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14号场地 |
在租 |
/ |
820.50 |
否 |
10000 |
13949 |
||||||||
15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15号场地 |
在租 |
/ |
2011.51 |
否 |
30000 |
34196 |
||||||||
16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16号场地 |
在租 |
/ |
2333.90 |
否 |
30000 |
39676 |
||||||||
17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17号场地 |
在租 |
/ |
2364.71 |
否 |
30000 |
40200 |
||||||||
18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18号场地 |
在租 |
/ |
2175.37 |
否 |
30000 |
36981 |
||||||||
19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19号场地 |
在租 |
/ |
2608.25 |
否 |
30000 |
44340 |
||||||||
20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20号场地 |
在租 |
/ |
2420.59 |
否 |
41150 |
|||||||||
21 |
光明十字路林川岗开发区市场第21号场地 |
在租 |
/ |
3374.56 |
否 |
30000 |
57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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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足不出户就能办好老年人津贴,享受到政府给予我们老年人的保障。”近日,刚过完70岁生日的陈阿姨收到一条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短信提醒,这让她感到很惊喜,连连为当地努力做好老年人服务保障工作点赞。
陈阿姨家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近年来,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禅城区不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暖心服务,满足着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让禅城养老更幸福、更颐居。
数据助老 智慧养老
冬日的佛山,依然温暖如春。
坐在石湾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活动室里,陈阿姨和几位老伙伴高兴地聊着天。提及领取老年人津贴的过程,她仍很兴奋,“刚过完70岁的生日,我就领到了津贴,整个办理过程很便捷,政府对我们老年人的保障真贴心。”
其实,陈阿姨之前并不知道自己能够办理老年人津贴。在她70周岁生日的前一个月,禅城区利民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匹配,筛查出其符合申报老年人津贴条件,遂向陈阿姨发出了短信,提示她可以通过手机等进行申请,可全程电子化办理。“现在为老年人提供的保障服务越来越好,我每天在社区里和老伙伴一起跳跳舞、唱唱歌,生活过得很充实。”陈阿姨说。
禅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2年年底,禅城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5.6万人,老龄化率20.8%。为提升科技助老水平,让老年人享受到智慧养老的便利,禅城区通过科技赋能,在全区推进老年人津贴发放机制改革,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粤省事”“禅来办”等小程序完成老年人津贴“指尖办”。
“通过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禅城区利民服务平台系统能智能匹配筛选符合申办老年人津贴条件的名单,提前向其推送申报信息,让符合申请的老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禅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申办老年人津贴既可足不出户线上申请,也可到村(居)申请。截至目前,全区已有7.6万余名70周岁以上的老人申领到老年人津贴,月均发放津贴总额415万余元。
智慧养老是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个新趋势。禅城区结合“智慧党建”系统平台在147个村(居)全覆盖推广使用、注册用户超过120万的优势,有效整合各方力量,通过在“禅城智慧党建·共享社区”设置“禅颐居养老服务”场景,形成“互联网+养老服务”闭环模型,采取“线上下单、线下服务、系统监管”的方式,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便捷下单、灵活支付、实时评价”的服务,形成养老体系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同频共振的良好格局。
优化空间 服务多元
每天上午,60多岁的黄阿姨都会准时来到南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上课,声乐、舞蹈、书画,中心的课程排得很满,黄阿姨的时间也很紧凑。“唱到这段时,要把嘴巴张大一点,我们再来一次。”在老师的指导下,黄阿姨和伙伴们大声唱着,中心里响起欢快的歌声。“我最喜欢上声乐课,每天唱唱歌,感觉生活很快乐。”黄阿姨说,中心还设有长者饭堂,上完课后直接就在这儿吃饭了。
南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挂牌后,就成为辖区老年人每日必去的打卡点。休闲娱乐室、康复保健室、长者歌房、长者学堂等一体化设施满足着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老人们按照自己的喜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乐在一起,有尊严、有体面、有品质地享受着幸福晚年生活。
近年来,禅城区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禅城区委、区政府立足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及区位空间不足的实际,早谋划、早布局,在2017年即出台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其中要求长者服务中心新城区建筑面积要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旧城区建筑面积要大于或等于1500平方米;长者服务站新城区建筑面积要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旧城区建筑面积要大于或等于750平方米,通过空间布点和具体的指标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规划,保障养老设施用地及建设规模。
此外,禅城区还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其中规定,辖区“四类十四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享受每月350元—610元的服务补贴,可用于助餐就餐、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保健、心理咨询、紧急援助等,优先满足特困人员、低收入、经济困难、独居、高龄等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多方参与 提质增效
“浪奔,浪流,万里滔滔江水永不休……”走进佛山市颐养院的练歌房,72岁的黎阿姨坐在轮椅上,一板一眼地唱着歌。“她最喜欢唱粤语歌,经常是一首接着一首唱。”一旁的护理员笑着说,其实黎阿姨患有认知障碍,但却对一些老歌记得非常清楚,每天吃过饭休息一会儿就吵着要来唱歌。
坐落在禅城区的佛山市颐养院是一家公办国营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有894张床位。相关负责人谭琼介绍,颐养院配有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和社会人员提供医养及医疗服务。“我们还以此为支点,以老人需求为导向,为周边的居家老人提供专业的上门服务。”
禅城区通过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活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形成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投资发展体制。2020年,禅城区修订了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优化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补贴、床位建设补贴条件,并首次新增星级评定补贴,进一步扩大扶持资助项目的范围并加大扶持力度。
据介绍,近3年来,禅城区新建养老机构7家、新增养老床位2743张。目前,禅城区已有23家养老服务机构、5770余张养老床位,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转载:中国社会报)
项目概况
2024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4616
项目名称:2024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91,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2024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91,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对接截图、对此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对接截图、对此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庄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提供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②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5)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6)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动态信用被扣分分值20分(含本数)以上的,纳入“黑名单”则该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状态以开标当天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http://slt.gd.gov.cn/8917/index.html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10.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1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首轮报价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元)”;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分项报价表格式应按附件中《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格式填报。
14.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5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3136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0757-8313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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