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用“四新”换“四心”,打造人民满意的禅城公证“金招牌”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2023年是公证业务发展重要的一年,禅城公证处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证为民使命,以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为导向,不断探索“公证+”新模式,积极拓展升级公证业务,畅通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诉求渠道,打破公证法律服务壁垒,全力打造“四新”级禅城公证!
一、创新服务新模式,展新作为聚民心
2023年,禅城公证处以“改革、发展、建设”为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动力,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优质服务上,禅城公证处探索建立了“公证+人民调解”、“公证+人才”、“公证+园区”等服务模式,致力打造主题式、全链条、差异化的高效贴心服务;通过送法进村居、进基层、进机关的“三进”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困,为基层治理出谋划策。
在减证便民上,禅城公证处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部分公证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证明负担;积极发扬敢啃硬骨头、敢挑重担子的办事精神,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降存案、清积案工作,全体公证人员加班加点,及时受理各类公证业务案件,全力提升遗嘱、上门办理公证案件办理效率,及时满足群众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二、运用公证新举措,便民利民顺民心
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禅城公证处积极强化数据赋能,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加速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公证业务深度融合,联合多部门积极推出数字化便民利民举措,以“当事人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推动群众享实惠。
一是打通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打造法治政府创建数据共享项目。部分办理公证所需的高频查询数据实现一键获取,一键核实,大幅提高公证核实效率和办证效率,达到部分材料核实“零干扰”。
二是通过在法治禅城微信公众号上线禅城“证”能量专题栏目,围绕民生领域重点难题,结合企业、群众关注的公证难点痛点,运用实际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广大群众宣传公证知识,争取让线上普法平台成为广大群众指尖上的公证法律顾问。实行“线上+线下”双融合,扩大公证普法宣传效力。
三、升级业务新方式,省时省力得民心
禅城公证处不断升级业务方式,通过不断优化原有公证便民服务模式,让公证服务更有温度,公证效率更有速度,便民措施更有力度。
一是继续扩大“1小时出证”事项范围。禅城公证处秉承证明材料再简化,服务流程再优化,便民清单再梳理的原则,进一步扩大“1小时出证”事项范围,目前41项公证事项实现“1小时出证”,真正跑出公证加速度。
二是推出“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创新服务。2023年,禅城公证处进一步升级“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创新服务,将免费代办服务延伸至为继承过户的不动产代办配套的水电气过户手续。群众只需在公证处提供一套材料,即可办完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五件事,真正省时、省力又省心。
四、转变思想新理念,公益服务暖民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要求,积极发挥公证服务的公益属性,禅城公证处积极展现公证行业的社会责任担当,让企业、群众得到更加普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公证公益服务专场活动。坚持常态化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法律咨询、向村民派发公证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在国际禁毒日、交通安全日、丰收节等多个宣传活动中,派员到活动现场设立公益咨询摊位,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派发宣传资料、耐心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全年共计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场活动18场,为营造法治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在敬老月开展遗嘱专场活动,组织公证人员集中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耐心解答老年群众法律疑难问题,免去老人后顾之忧。
二是全体公证人员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全体公证人员全年共为115位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减免公证费约12万元;推出“公证服务周末不打烊”便民举措,服务群众20000余人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上门办证服务93次;免费提供“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服务202次;提供免费代办领事认证服务363次。全体公证人员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过去一年的成绩充分表明,“禅城公证铁军”是一支使命必达、值得信赖的队伍!展望2024年,禅城公证处将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零跑腿业务、电子存证业务,通过信息技术提质增效;继续拓展“公证+”服务,让公证服务拓展到经济社会的不同领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禅城公证处将继续铆足连续作战、连战连捷的劲头,赛龙夺锦、竞标争先,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干出“禅城公证铁军”更大成绩。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于2024年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防线”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现拟聘请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及从业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对此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就以下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4年度内部审计服务。
二、项目时间
合同签约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三、项目内容
(一)依据《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协助我局开展内部审计,包括对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支和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出具审查报告。
(二)协助我局起草《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4年-2028年内部审计工作规划》。
四、报价单位要求
(一)单位具有会计、审计等相关执业资格,具有完成项目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3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报价函和工作方案。报价函需结合项目内容逐项报价,每个工作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单位简介。包括相关从业经验、单位专业技术能力、在职专业人员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项目经验证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经办人的执业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证书证明等。
(四)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以上截图需为报价截止时间前十日内进行查询截图并由公司盖章证明。(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五)单位近3年财务状况报表或报告等相关材料。
(六)单位选择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截止时间和报送地点
请报价单位将全部材料形成目录、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15日17时前,送交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杨健华、谭梓琪,联系电话:83120549)
荷城街道海田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海田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0025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海田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4,594.3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海田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4,594.3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荷城街道海田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4,594.37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质保期满,工期45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日起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海田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海田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倒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倒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7-88232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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