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红卫岗东北侧边坡整治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4(CC)WS0038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红卫岗东北侧边坡整治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5,394.1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红卫岗东北侧边坡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415,394.1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0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办理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红卫岗东北侧边坡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红卫岗东北侧边坡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9.本项目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栏目、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90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顺联公园里2座1319室
联系方式:0757-86320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 话:0757-863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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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概、预算审价服务采购竞争性公告
项目概况
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概、预算审价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4(NH01)XS0014
项目名称: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概、预算审价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概算初审及预算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响应。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概算复审及预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响应。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概算初审及预算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及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承担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估算、全过程及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及跟踪审计的单位均不能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采购包2(概算复审及预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及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承担石门怡海学校建设项目估算、全过程及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及跟踪审计的单位均不能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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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57-86719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020-83224833
项目概况
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民路配套设施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2136
项目名称: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民路配套设施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5,949.0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民路配套设施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55,949.07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民路配套设施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兴民路配套设施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5、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的工程量清单附件,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6、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联系方式:0757-88881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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