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街道夏东路东侧、夏平东路北侧C24街区6-7号首层商铺物业租赁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住房),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明火煮食,物业内不准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6.物业管理费按丽和苑物业管理处标准由承租方自负。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1月08日15时00 分至15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晋昌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有物业竞租(2024年第2期)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A地块、B地块、C地块、D地块、E地块、F地块、广台高速北侧地块(B地块)苗木公开竞
-
南海桂城街道平洲永安北路永安楼首层3号商铺物业租赁项目
-
南海桂城街道平洲夏教罗芳圩口7号、8号商铺物业租赁项目
-
南海桂城街道大圩社区新仓横街1号物业租赁项目
-
南海西樵镇公共自行车站点设施出租运营项目
-
南海狮山镇新境西门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石头庙”(土名)地段资产项目出租
-
南海桂城街道平洲三山奕东村商铺物业租赁项目
-
佛山市南海天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A地块、B地块苗木公开竞价出售项目
-
南海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塑城一期1号楼第四层A1-407物业租赁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不动产权证。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明火煮食,物业内不准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6.物业管理费按罗村乐安花园物业管理处标准由承租方自负。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 分至10时0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六、考生类型
问33.考生属性如何区分?
答:我省高考考生号采用10位编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普通类(物理),“2”代表普通类(历史),“3”代表体育类,“4”代表艺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士兵”类,“9”代表“3+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其中第六位为“9”的是随迁子女考生。每名考生只能有一个高考考生号。
问34.各类型的考生应该考哪些科目?
答:考生属性与考试科目之间的关系说明详见下表:
七、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考生报考
问35.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44),须符合什么条件,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时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问36.考生户籍在初中阶段从外省迁入广东,考生高中三年都在省外就读,现只有广东的户籍,没有广东的高中学籍,可以报考吗?
答:具有我省合法户籍的应、往届生毕业生,如户籍迁入时间或学籍(学历)未达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问37.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的考生,要报考本科院校,如何证明户籍、学籍符合要求?
答: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即持广东省户籍,但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非44),高考报名前,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八、外省户籍考生报考
问38.外省户籍考生能否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答:非我省户籍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随迁子女高考报考条件,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
注意:随迁子女父母(含一方)在随迁子女高一入学(当年9月1日)前已向公安机关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含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下同)并取得回执,实际取得居住证时间在高一入学次年3月1日前的,可认定为在随迁子女高一入学前已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是广东省户籍的,其入户时段可视同办理居住证有效时段。
问39.外省户籍的学生不满足广东省的报考要求,也不满足户籍所在地(流出地)的高考报名条件,该去哪里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既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又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问40.考生学籍在广东,但不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政策,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已截止,如何报名高考?
答: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密切关注原户籍地(或流出地)的报考通知,及早回原籍报考。确实错过原籍报考时间的考生,应及时向所在中学反映,由所在中学将名单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名单后,将尽力协调考生原籍省份安排补报名。对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