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一路段4月6日起围蔽施工!持续36个月!
街坊们出行请注意
4月6日起
季华西路(禅港西路至南庄码头段)
将进行临时围蔽施工
工期36个月
关于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顺德水道隧道项目(南庄段)施工围蔽的通告
因季华路西延线工程顺德水道隧道项目施工需要,需对现状季华西路(禅港西路至南庄码头段)进行临时围蔽施工,计划于2025年4月6日进行施工围蔽,工期36个月,具体交通疏导方案如下:
一、施工围蔽范围:
本次施工围蔽占用部分现状禅港西路至南庄码头段季华西路,该路段北侧交改为2车道,南侧交改为1车道。
二、交通疏解方案:
机动车交通改变:现状季华西路(禅港西路-南庄码头)因施工围蔽,双向车道改为南北两侧行车道,道路北侧疏解道为2车道,南侧疏解道为1车道。西往东右转进入禅港西路,东往西设置直行、左转和右转车道,禅港西路南北方向交改为双向4车道。
慢行交通改变:慢行交通绕交叉口C字形通过信号灯控制过街。
三、绕行指引:
禅港西路现状南、北向掉头路口,均需前往下一个红绿灯路口掉头,南庄码头往东直行、左转方向车辆,可通过右转进入禅港西路掉头实现转向。感谢广大市民对季华路西延线项目工程建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项目概况
佛山市殡仪馆2025年度殡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5(SZ)WZ0004
项目名称:佛山市殡仪馆2025年度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殡仪馆2025年度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的服务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供货终止。每批次货物自收到采购人书面订单起7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殡仪馆2025年度殡葬用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
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
④ 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制造商制造或者由不同供应商承建(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殡仪馆2025年度殡葬用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至 2025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6)
6.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9.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殡仪馆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圣安街7号
联系方式:13902845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57-83209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建伟
电 话:0757-83209174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优秀教育人才暨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本场招聘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点,共招聘编制教师243人。
招录对象:
优秀教育人才
1.博士研究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或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
2.在学校(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现职优秀教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②省级“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现任县(区)级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骨干教师;
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或地市级以上体育运动学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或执教经历的教练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带队参加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赛事并获得“优秀教练员”等相关荣誉称号;
(2)个人曾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以上称号。
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含2024、2025届符合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有关要求的公费师范生。
通过招聘考试的新聘用教育人才,如符合人才引育条件,可按照佛山市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招录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综合能力测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至4月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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