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石湾交通协管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协管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DZ-20250103
项目名称:交通协管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交通协管员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开标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②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交通协管员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交通协管员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需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461室
联系方式:0757-83132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12号天富科技中心1号楼222室之一
联系方式:0757-86771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757-86771328

项目概况
勒流医院客服服务社会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A-2025-D-E06364
项目名称:勒流医院客服服务社会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勒流医院客服服务社会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6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或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止。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双方协商延续时长,但总金额必须在采购预算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勒流医院客服服务社会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勒流医院客服服务社会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沿江中路1-2号
联系方式:075726369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第7层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正、郭健汉、许小佳
电 话:0757-82724379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需招聘3名编外人员,以保障馆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粤语、普通话流利,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热爱殡葬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接运工1名
1.岗位职责:负责遗体收殓、接运、防腐、整容化妆、上门殡仪服务等工作。
2.岗位任职要求:
(1)年龄为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殡仪相关专业;
(4)要求:①具有1年以上(含1年)殡仪工作经验;②需要参与值夜班,适合男性;③服从岗位调剂;④报考年龄及殡仪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二)岗位名称:司炉工1名
1.岗位职责:负责遗体火化、骨灰整理分拣装殓以及火化机、尾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等工作。
2.岗位任职要求:
(1)年龄为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殡仪相关专业;
(4)要求:①具有1年以上(含1年)殡仪工作经验;②服从岗位调剂;③报考年龄及殡仪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岗位名称:非技术岗位1名(引导员)
1.岗位职责:负责引导丧属按照殡仪服务流程到各个场室进行业务办理、登记、悼念、告别、火化、骨灰领取及寄存等一线现场工作。
2.岗位任职要求: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性别:女性;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要求:①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②需要参与值夜班;③服从岗位调剂;④报考年龄及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上九村大化岗三水区殡仪馆(业务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程小姐,电话:0757-87822885。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的最后一天16:00。
3.报名资料
(1)《三水区殡仪馆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需将本人近期红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张贴在报名表上,该表格正反面打印,并亲笔签名,详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仅限学信网查询下载)各1份;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由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如需补充相关资料的,报名者须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递交,因资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则视为报考失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同意参加考试。《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则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报考人数少于1人的,不予开考。
四、招聘流程
(一)实践技能操作
所有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实践技能操作,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实践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人选确定
考试结束后,各个招聘岗位依照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本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体检本人承担。
(四)递补
对考生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职位,可从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经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新招聘的编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统一签署劳动合同和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方案执行,其中接运工岗位年薪约15万元、司炉工岗位年薪约16万元、非技术岗位(引导员)年薪约11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等信息,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将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入职人员因工作或个人原因被解聘或辞职而出现职位空缺的,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综合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依次进行聘用。
(三)报名人员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单位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录取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已通过本次招聘的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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