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佛山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
1.初婚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二孩登记”办理生育手续);
4.未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且生育未超过半年的;
5.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补办结婚登记后,且生育未超过半年的。
办理材料一孩申办登记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结婚证,验原件;
3.含预产期的妊娠诊断证明(已生育的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除外,验原件;
4.离婚后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验原件;
5.丧偶再婚的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判决,验原件;
6.曾流产的或引产的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病案材料,验原件;
7.依法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证,验原件;
8.夫妻双方均为非佛山户籍的,提供女方的居住证,验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
10.无法核实夫妻双方婚育情况的提供承诺书,验原件收原件;
11.《广东省生育登记表》,验原件收原件(2份)。
二孩申办登记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结婚证,验原件;
3.含预产期的妊娠诊断证明(已生育的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除外,验原件;
4.离婚后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验原件;
5.丧偶再婚的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判决,验原件;
6.曾流产的或引产的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病案材料,验原件;
7.依法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证,验原件;
8.夫妻双方均为非佛山户籍的,提供女方的居住证,验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
10.无法核实夫妻双方婚育情况的提供承诺书,验原件收原件;
11.《广东省生育登记表》,验原件收原件(2份);
12.不能提供一孩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小孩户口簿,验原件。
办理流程1.夫妻双方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提交有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2.村(居)民委员会经对有关资料核对无误后,登陆“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申办生育登记,上传申办材料。双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待双方户籍地核实通过后,符合生育登记条件的办理生育登记,由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无法核实夫妻双方婚育情况的,依据夫妻双方的承诺办理生育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出具《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书面告知登记人。(注:申请人无需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确认)
3.申请人接到办结通知的短信后,根据提示到相应的办证部门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佛山市人口计生局
电话:83366151 、83217062(技术服务) 、83217061(流动人口)
地址: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
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电话:83325121
地址:汾江西路1号
佛山市人口计生系统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
2、丈夫常住户籍在我市,符合我省生育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生育的常住户籍在外省的已婚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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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1、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的相关程序请致电以下单位咨询:
佛山市民政局: 83330294;
禅城区民政局:88017092;
南海区民政局:86332423;
顺德区民政局:22831193;
三水区民政局:87736972;
高明区民政局:88881562;
佛山市社会福利院电话:82285195;
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电话:86435827;
顺德区儿童福利院电话:82268203;
三水区社会福利院电话:87735641;
高明区社会福利院电话:88661270。
2、港、澳、台、华侨居民办理收养,被收养人户籍在佛山的,请致电83330294;被收养人户籍不在佛山的,请致电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地级市民政局具体咨询。
3、外国人办理收养,请咨询省收养中心,电话020-83318577。
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就是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准生证。不过它更人性化,体现了服务于广大育龄妇女的指导思想,用途也更广泛。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现在中国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官僚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推荐阅读:佛山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计划生育服务证补办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原件;
4、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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