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去外地看病可以报销吗/佛山禅城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目录
佛山社保去外地看病可以报销吗?
可以,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
(一)参保人自行到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二)参保人自行到市外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直接住院并在出院后9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二、转诊(院)就医
(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内上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因病情需要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其他市内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委托办理人(以下简称代办人)须提供由转出参保人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
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并将参保人的申办材料交医疗机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存档备查。
《转院备案表》自转出之日起30日内一次转院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须重新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
(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代办人须提供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
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并将参保人的申办材料交医疗机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存档备查。
参保人在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转诊(院)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转入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转院备案表》自转出之日起30日内一次转院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或需再次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重新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持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三、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院)后需再次复诊住院
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转入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明确复诊医嘱的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后复诊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若参保人未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手续的,则按本规定第三条办理,不予补办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本条市外就医备案手续自备案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其选定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的,须重新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打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给参保人;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3)告知参保人需补正的资料。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市外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发生符合复诊条件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四、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
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描述急诊情况或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急诊、抢救就医备案表》(附件4),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办理报备手续的,参保人或代办人应在出院90日内申请补办。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参保人病情符合《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范围》(附件5)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打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给参保人;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需补正的资料。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参保人在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备齐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五、长住(驻)异地就医
(一)异地就医申请手续
符合佛山市长期异地居住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可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附件6,以下简称《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携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向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1.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及以居民身份参保的人员提供长期异地居住的证明:户籍在异地的提供参保人本人异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异地的提供异地居住证或异地养老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拟派驻市外工作的职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拟派驻异地工作超过(含)180天的证明。
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在职参保职工,其异地就医资格自原参保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参保身份转变的参保人其异地就医资格自其转换身份次月起失效。其他人员的异地就医资格自获准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异地就医变更手续
1.符合享受异地就医的参保人,要求将选定医疗机构变更为当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或原选定医疗机构名称、等级等发生变更的,需重新填报《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2.若参保人要求变更异地就医地点的,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三)异地就医注销手续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要求注销异地就医的,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书面注销申请书,向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注销。
(四)用人单位为参保职工办理长驻异地就医业务时,可核对参保职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无需再提供原件。
(五)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申请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并经复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或用人单位需补正的资料。
六、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手续
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在每年10-12月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
(一)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参保人自行申报:
参保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资料齐备并经审核无误的,社保经办机构需出具受理回执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或用人单位需补正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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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目录
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
① 报销比例:属于门诊特定病种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如下比例支付:在职75%,退休80%,恶性肿瘤(放、化、热疗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丙肝—聚乙二醇a—2a干扰素治疗90%。
② 限额标准:见表3。
表3: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及费用限额标准
序号
病种名称
基本医疗费用限额
标准(一年计)
备注
1
帕金森氏综合征
4500元
2
癫痫(需长期服药的)
3
精神分裂症
4
躁狂忧郁性精神病
5
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障碍)
6
地中海贫血
7
重症肌无力
8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9
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10
干燥综合症
11
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
5000元
12
系统性红斑狼疮
13
糖尿病(有糖尿病症状且空腹血糖>7.8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
14
慢性活动性肝炎
15
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2级以上(含2级)
16
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
17
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后遗症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
18
白内障(手术治疗)
5500元
19
再生障碍性贫血
20
血友病
21
慢性肾炎
22
肾病综合征
23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
24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25
肝硬化(失代偿期)
26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
40000元
27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28
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29
丙肝-聚乙二醇α-2a干扰素治疗
45000元
30
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
31
慢性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
按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超出部分经审批解决。
注:①特定门诊当年度实际限额=当年度限额标准÷12×当年度剩余月份数
②经批准享受门诊特定病种“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其报销费用超出门诊特定病种年最高支付限额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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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适用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职工身份参保人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办理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职工身份参保人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申请材料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查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查原件,收复印件。2.非参保人本人办理,属于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3.领取结果。申请人当场在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科室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窗口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2
0757-12345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164A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职工医保家庭病床治疗申请
家庭病床是指为符合住院条件,需要系统性治疗并且行动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人所开设的家庭治疗型病床。
参保人患有符合开设家庭病床病种之一的,可申请家庭病床治疗。先由开设家庭病床医院的主诊医生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设家庭病床申请表》,再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的驻医院人员加具意见后,持申请表、身份证、病历等到我局医保科审批。符合开设家庭病床的病种:
①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急性发作;
② 恶性肿瘤晚期(放、化、热疗除外);
③ 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重度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不能自理;
④ 需卧床休息的骨折;
⑤ 慢性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疾病;
⑥ 慢性多器官功能衰竭;
⑦ 肝硬化失代偿期;
⑧ 长期卧床并发肺部感染或褥疮。
禅城区开设家庭病床的医院有:朝阳医院、同济医院、永安医院、向阳医院、张槎医院、环市医院、澜石医院、南庄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三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苏李秀英医院。
开设家庭病床每个治疗期不超过90天,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得超过两期。每个治疗期结束时,在医院直接办理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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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报销手续
参加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妊娠、分娩住院的不需办理社保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垫付医疗费用给医院,自分娩后12个月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就近社保局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盖有医院相关印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盖有银行印章的卡号账号对照证明);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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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一、村居统一征收的
1.填写《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2.参保人户口簿复印件
二、按家庭户统一征收的
1.填写《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2.家庭户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户首次办理的原则上提供户主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三、大中专院校申办人
1.填写《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2.参保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3.大中专院校参保学生属于低保、优抚等民政对象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民政部门申办人
1.填写《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2.《参保人员名册》
五、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填写《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2.在本市就读证明材料(如学生证)
3.父母身份证
4.户口本
5.出生证
6.指定扣费账户等原件和复印件
业务表格:
《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佛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纸质申报表(个人纸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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