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违法居住行为有哪些/三水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享受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建设(房产管理)局将书面通知当事人退回租赁房屋。逾期不退的,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转租、转借,骗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要补交结构成本租金与住房标准租金的差价,今后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1. 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2. 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让、转借、转租、调换的。
3.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4. 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经济适用住房居住的。
5. 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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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需符合下列条件:
⑴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⑵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
⑶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⑷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⑸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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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如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
3.家庭成员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且自有房屋不存在违章建筑。
顺德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1.《顺德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和资产情况申报(年审)表》
3.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家庭各成员在我区及外地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顺德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电话:(0757)22836668
窗口办理流程
1、各居委受理
2、居委入户调查,加具意见;镇(街)复审,公示;
3、民政部门审核其家庭收入情况,加具意见
4、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审核其家庭住房情况,加具意见
5、公示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点击“网上办事”栏目,选取“部门服务”栏目,选择“佛山市三水区”,进入所需办理的部门,选取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点击“在线申办”;
2.申请注册网上办事大厅帐号,阅读并确认注册协议;
3.申请人网上申请办事,在线填表,上传电子化材料并提交,同时出具网上申办(预约)凭证并收到申报编号及提示成功的短信通知;
4.窗口人员网上预审核申请材料;
5.业务科室审批人员网上审核申请材料;
6.申请人提交原件(复印件)至窗口进行核对或备案;
7.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同时收到申报编号已办结的短信通知,也可登陆http://wssp.fsxzfw.gov.cn/presearch.jspx查询办事结果;
8.申请人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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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才购房申请材料
(一)持有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须提前登录优粤佛山卡APP确认购房资格,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优粤佛山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佛山工作的情况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下列4项材料之一: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需提供下列3项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4.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为落实《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制定本操作指南,请遵照执行。
哪些人才可享受购房政策?
(一)持有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非本市户籍人才,享受我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提示:住房套数认定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
申请人才购房需提交哪些材料?
持有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须提前登录优粤佛山卡APP确认购房资格,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优粤佛山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佛山工作的情况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下列4项材料之一: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需提供下列3项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4.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人才购房申请流程
购买新建商品房:
1.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购房相关材料;
2.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所有留存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盖章。
3.对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同网签;
4.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时,由合同备案业务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商品住房预(销)售合同备案。
购买存量房:
1.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买卖双方进行合同网签;
3.买卖双方凭网签合同及购房相关资料,申请办理缴税、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
4.产权转移登记业务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学历证明如何查询检验?
对提交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询验证。
http://zscx.osta.org.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对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等渠道查询验证。
国内学历:http://www.chsi.com.cn/
国外学历: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本操作指南自《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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