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新增开4条零担快运专线/7月27日九江海寿岛自行车赛实施交通管制
原标题:佛山增开4条零担快运专线
在粤湘零担快运专线开通半个月之际,记者从广铁集团获悉,从昨天起,广铁集团计划增开14条点对点直达零担快运专线,其中佛山占了4条,佛山中小货主发往湘琼铁路物流的便利程度有望得到大幅度提升。
佛山至湘琼增开4专线
全国铁路首个敞开收货的珠三角至长株潭地区9条点对点直达零担快运专线7月27日启动以来,凭借敞开收货、一站直达、全程配送的运输优势赢得众多中小货主的青睐。据了解,这次增开的14条点对点直达零担快运专线有6条为珠三角、粤东至湖南方向,其中佛山开通佛山东至怀化南专线、三眼桥至怀化南专线。
其他8条为珠三角、粤东、湖南至海南方向,佛山开通了佛山东至海口南专线、三眼桥至海口南专线。此次增开14条专线后,广铁管内零担快运专线的总数达到23条。
新增3个零担办理站
广铁集团广州货运中心主任蒋运华介绍,此次广铁推出的散货快速运输业务,可以根据货主个性化需求,提供多达7种受理方式,提供“门到门、门到站、站到门、站到站”四种运输方式供货主选择;按照开行旅客列车的标准,公布列车时刻表,固定线路,一站直达,实现珠三角、海南和湖南区域内主要城市之间货物“当日达”或“次日达”,无论收货方式,还是运输时效,相对传统的铁路货运模式都有颠覆式的改变。
在受理方式方面,货主可使用12306电子商务系统和广州铁路微信“我要发货”平台办理,也可拨打12306和车站营业厅电话办理;或者到车站营业厅和各揽货点现场办理以及通知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目前,广铁已在前期开通15个办理站的基础上,从12日增开10个零担办理站,其中佛山新增3个,分别为佛山东、三眼桥、三水西,广铁使零担办理站总数从15个增加到25个。同时,还在粤湘琼三省各主要物流园区、货物批发市场设立了160多个收货点,大大方便了中小货主办理业务。
据了解,广铁零担快运班列开通以来,市场反应热烈,拨打12306电话咨询散货运输的业主较以往明显增多。运送的物品既有服装、洗发水、奶粉、糖果、饼干、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也有家用电器、灯具、瓷砖、汽车配件等轻工产品。
“增开14条点对点直达零担快运专线后,粤湘琼三省主要物流中心之间均实现了零散货物敞开收货,一站直达,全程配送,对于进一步挖掘铁路货物运输潜能,激活泛珠三角货物快运市场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蒋运华表示。
原标题:27日(本周日)九江海寿岛自行车赛交通管制通知
2014年7月27曰,南海区体育总局在九江海寿岛举办自行车比赛。对交通作出如下管制:
一、禁止非海寿岛居民的机动车登岛;
二、对登岛游客过渡实施人流管制,减少岛上接待压力,请广大游客当曰尽量避免登岛;
三、请游客服从渡口和岛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现场秩序;
四、当曰岛上停止自行车租借服务。
原标题:季华路22日起取消红绿灯
季华路五大路口如何开展实行“禁止左转”施工?禁左后会不会造成新的拥堵黑点?近日,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召开媒体通报会,从本月12日起,季华路普澜路口、佛山大道路口等5个路口将陆续封闭,从22日开始,季华路从南海大道至季华大桥,将全线取消红绿灯。
季华路升级改造从去年4月开工,目前进入到工程竣工倒计时阶段,按照计划本月28日将实现主辅路全面通车,从季华大桥到南海大道全线取消红绿灯。
据建设方盈兆公司总经理李瑞耀介绍,从本月12日10点开始,季华路的普澜路路口、佛山大道路口等5个路口将陆续封闭进行中央分隔带施工。到22日10点,当季华路的禅西大道路口封闭后,季华路从南海大道至季华大桥将全线取消红绿灯。
普澜路口禁止左转后,路口中间将做成中央分隔带,原来从普澜路左转进入季华路的所有车辆,将必须右转前行至汾江路隧道上方的掉头车道,掉头后向东进入季华五路;而原来由季华路左转进入普澜路口的车辆,则需继续前行至岭南大道路口的季华路隧道上方掉头位置,掉头后往季华路西方向行驶,再在普澜路路口右转弯。
一直以来,季华路-佛山大道路口交通都比较拥堵,如何实现车辆顺畅掉头呢?李瑞耀表示,原来由佛山大道北左拐进入季华路东方向,或者由季华路东左拐进入佛山大道南方向的车辆,在禁止左转弯后,可在通过佛山大道路口后往西走几百米,在雾岗路口掉头车道掉头;而原来从佛山大道南左拐进入季华路西方向,或者由季华路西左拐进入佛山大道北方向的车辆,可以先通过佛山大道路口往季华路东方向走500米,在汾江路隧道上方的掉头车道实现掉头,从而实现左转弯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在季华路改造过程中,普澜路口、佛山大道路口、雾岗路口、凤凰路口、禅西大道路口等5个路口进行封闭禁左施工被安排在最后。李瑞耀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先把沿线的8个掉头路口做好了,才能配合5个路口封闭禁左施工。
据介绍,季华路8个掉头路口从东到西分别为岭南大道路口(季华路隧道上方)、汾江路隧道上方路口、佛山大道路口、雾岗路口、江湾跨线桥桥底、槎湾路口、华宝路隧道上方路口、禅西大道路口,除了岭南大道路口(季华路隧道上方)为原有的掉头车道外,其余7个路口为新设置掉头位。
原来庞大的车流分流至掉头车道后,会不会造成新的拥堵黑点呢?据李瑞耀介绍,当初在设计掉头口时,就充分考虑了这方面的问题,“新设置的掉头口一般都有两个调头车道,不设红绿灯,像雾岗路口,是专门为疏导佛山大道口的车流而设计的,因此调头位宽达12米,可以容纳3辆车同时调头,从佛山大道过来的车流,可以走最靠左边的两条车道实现掉头进入季华路东方向,而其它车辆仍可通过其余三条车道往西直行,不受掉头车道影响。
因佛山地铁3号线施工需要,南海区狮山镇旺达路及兴科路交界处将实施道路封闭和交通管制。
旺达路与兴科路交界处施工封闭路段
交通管制时间:7月15日上午9点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6点
封闭路段:狮山镇旺达路及兴科路交界处
绕行路线
交警部门建议,从兴业东路往桂丹路的车辆,可通过科达路→兴科路(佛山西站建设管理局)→西站西路(佛山西站)→桂丹路绕行;
从桂丹路往兴业东路车辆则通过西站西路(佛山西站)→兴科路(佛山西站建设管理局)→科达路→兴业东路绕行。
绕行路线1:兴业东路→科达路→兴科路→西站西路
绕行路线2(兴业东路与科达路交界处):科达路→兴科路(佛山西站建设管理局)→ 西站西路(西站东路)→可抵达佛山西站及桂丹路
绕行路线3:兴科路与西站西路交界处(佛山西站建设管理局)→西站西路(西站东路)→桂丹路
绕行路线4:旺达路与兴业东路交汇处(旺达路施工封闭)→兴业东路→西站东路(西站西路)→可抵达罗村、佛山西站、桂丹路
请过往车辆注意绕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微信办理流程(适用于事故总损失在5000元以下) :
1、网上受理
事故当事人通过微信上传事故现场、车辆碰撞部分及相关证照等照片即视为报案。
提醒:按要求拍完三张事故现场照,即可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下一步的拍照操作啦!
2、网上定责
系统将根据图片车牌识别后自动获取相关车辆及人员档案资料,后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交警将根据图片资料进行审核,对交通事故进行勘验和责任划分,将《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通过微信向事故双方实时推送。
3、网上定损
当事人通过手机界面确认事故责任后,工作人员将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指引当事人再上传车损部位照片进行定损,经评估机构定损后系统将电子协议书及定损报告推送给保险公司审批。
4、网上直赔
审批后系统推送给车主回复确认,并指引当事人上传身份证与银行卡相片,保险公司将赔款打入被保险人或无责方账户,最快1小时就能到账。
必须等警察处理的事故
一、 在警察到之前不能破坏现场的三种情况 :
1、无证驾驶; 2、无牌照; 3、涉嫌酒驾
二、先挪车再等警察到现场的事故
1、无交强险
2、未投保交强险
3、.未年检
4、一方逃逸
佛山交通事故处理微信办理条件
原标题:禅城查处"闯禁"摩托600余辆 电动车1430多辆
9月1日禁摩以来,禅城警方每天投入超800名警力,通过固定设卡、流动巡查和专项整治等措施,严查在禁摩区域内行驶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前10日,共查处“闯禁”车辆2100多辆,其中摩托车670多辆,电动车1430多辆。
据悉,目前禅城警方每天在禁摩区域内设置6个固定执勤岗,5个高峰期查控岗,36个流动查处点,对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查处。同时,禅城警方结合常态化治安清查整治统一行动和全警大巡防工作,将警务工作重心向闯禁执法工作转移,优势警力在火车站、汽车站和城巴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集中清查。
10日下午,禅城警方“禁摩禁电”进社区百场宣讲活动来到张槎社区,民警向村民派发“禁摩禁电”和防诈骗宣传单张三千多份。据现场宣讲民警说,为更广泛、更深入宣传我市“禁摩禁电”政策,禅城公安专门组建宣讲团,选择外来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居和厂企,通过市场摆摊、厂企开课和上门入户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途径宣讲相关政策。
据禅城交警介绍,目前禅城中心城区违法上路的摩托车大幅减少,然而在禁电区域内驾驶电动车违法上路的现象时有存在。下阶段,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闯禁电动车的查处。
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禅城区(南庄镇除外)范围内禁止一切电动自动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
我市对“闯禁”电动车的处罚措施
1、“超标”电动自行车
(一)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并且持有E型准驾驾驶证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罚款200元,记3分。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并作出处罚。
(二)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和身份证号码接受处罚,但未取得E型驾驶证的,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驾驶人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扣留车辆。
(四)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对驾驶人处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
(一)驾驶人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属购买的,合法来源证明是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购车发票)的,对驾驶人处罚款20元。
(二)驾驶人不能当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扣留车辆。
(三)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对驾驶人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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