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办理探亲电子港澳通行证指南/佛山港澳通行证加急办理条件
办事说明:电子港澳通行证,是一张如身份证一样大小的卡式证件。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及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等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信息(同时以二维码方式供出入境管理部门使用)。
办理条件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1.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已满16周岁的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未满16周岁,本人提交申请的须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3)未满16周岁,监护人同意不采集指纹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探望亲属为配偶的可在网上申请。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基本特征
办理材料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签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其他
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
(3)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
(1)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
(1)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
(1)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
(1)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
(1)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免登记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首次领取:10个工作日;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一次签注20元;不超过一年多次(含)签注100元。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申请加急的条件:
1.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的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的证明;
2.开学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录取通知书;
3.“进入许可”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推荐阅读【佛山港澳通行证】
办理条件
(一)年纳税额为5万-10万人民币、创汇20万-5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100万人民币的单位,营业执照持有人可申请三个月一次或多次商务签注。
(二)年纳税额为10万—20万人民币、创汇50万—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100万—200万人民币的单位,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三)年纳税额为20万以上、创汇120万以上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的单位,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以及确有商务需要的业务人员可申请三个月多次或一年多次商务签注(1年多次仅限香港,下同)。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单位报备的纳税额、创汇、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给予一定的商务签注配额。
(四)已达纳税标准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澳门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可按以上规定申请商务签注。未达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提交相关证明,营业执照持有人、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可申请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五)内地居民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的,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可不受单位纳税、创汇额以及注册资本的限制,备案人员不占备案单位商务签注指标。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基本特征
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签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4、企业机构人员还需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的说明。
注意事项: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1、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首先申请商务备案;
2、经审批后发给《资格证书》;
3、凭《资格证书》上的名单申请商务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首次签注:10个工作日。
再次签注: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3个月一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20元。
3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100元。
1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件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1、港澳通行证补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并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2、港澳通行证换证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推荐阅读》》》
佛山港澳通行证申请表(下载)
佛山港澳通行证换证办理条件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探亲,商务,换证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港澳通行证指南。
1、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就业期间,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内地居民在澳就业身份证明”;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澳门从事会展活动的人员,须交验商务部提供的澳门会展活动名单中所列展会组展单位的邀请函。
6、提交基本材料
推荐阅读》》》
佛山港澳通行证再次办理基本材料
佛山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办理流程(窗口)
佛山港澳通行证再次办理流程(网上)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探亲,商务,换证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港澳通行证指南。
广东省从5月20日起,启用了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
(1)佛山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网址:http://www.gdcrj.com/wsfwdt/wssq/
(2)网上续签流程
①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站网上申请平台:http://www.gdcrj.com/wsfwdt/wssq/
② 根据需要选择申请签注类型
③ 准确填写申请表。取证方式可选择邮政速递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注: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省内。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签注;广州市户籍的省直机关单位人员如选择受理申请机关省公安厅,请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3)办理费用
签注:一次签注20元、两次签注40元
邮寄快递费
同城每笔25元,异地每笔45元,提供上门服务的,每笔加收5元
(4)办理时限
再次续签:7个工作日
推荐阅读》》》
佛山港澳通行证网上缴费
佛山网上再次申请港澳通行证
佛山港澳通行证网上办理流程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探亲,商务,换证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港澳通行证指南。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