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三水顺利通过验收,助力我市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全覆盖
2022年12月1日,省水利厅组织对我市高明、三水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验收工作,经过专家组现场查验、集中审议,一致认为高明、三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这是继2020年禅城、南海和顺德通过验收以来,我市节水工作取得的新突破,至此全市五区已全部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成为全省第二个达标创建全覆盖的地市,节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我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本地水资源量相对匮乏,过境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在用水总量指标有限的前提下,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早在2020年就将2022年底前实现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全覆盖作为我市节水工作的阶段性攻坚目标。在明确工作目标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一是以考核为手段,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指标考核,提高各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让节水工作有章可依;三是以用水定额管理为抓手,强化计划用水管理,规范用水行为;四是以载体创建为驱动,加大资金投入,推动节水技改;五是以节水宣传为引导,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节水优先”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广东节水九条”工作任务,不断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用水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水保障。(图、文:黄汝辞,水资源管理科供稿)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和工程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部署及工作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及已实施代建项目经验,编制了《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5章共35条,主要对代建项目管理的职责与分工、项目组织实施与投资管理、监督要求与责任追究等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重点有如下几方面内容。
(一)本办法所称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分别指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理顺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分工及角色定位,参照省、市代建相关管理办法,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对本办法所称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进行明确: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及程序作为项目实施管理主体,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职责,以招标人身份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招标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组织管理,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基本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节约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项目使用单位,是指本项目用地使用权人及不动产权利人、项目报批报建主体、预算资金申报主体,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对项目提出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配合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单位。
(二)“代建制”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分别指的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区政府设立专门的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即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以项目建设单位身份具体负责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房屋建筑项目;
3.区政府指定实行代建的其他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
(三)哪些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不采用“代建制”进行建设管理
以下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项目原则上不实行代建,由项目使用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建设:
1.总投资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
2.涉及国家安全与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类项目;
3.项目使用单位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的项目;
4.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规定不适用代建的项目。
(四)采用“代建制”进行建设管理的项目移交条件是什么
项目使用单位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代建后,移交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实行代建。项目使用单位为区直部门下属机构的,应当先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五)禅城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如何组织实施
实行代建的项目,由项目使用单位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意见,牵头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具体编写工作由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承担。若项目存在超建设规模、超建设标准、超投资规模或改变功能等问题,由项目使用单位会同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或重新申报。
代建项目工程造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遵循投资“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牵头会同项目使用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以经批准的项目概算作为项目投资控制最高限额。
项目使用单位书面提出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后,严禁擅自变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变更代建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内容和总投资额的,应由项目使用单位提出,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政府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1.因国家建设标准、建设规范等政策调整;
2.因受地质等自然条件制约;
3.因项目建设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严格做好投资规模和进度控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如因工程变更等导致投资额超出已批准概算金额,应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及《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有关规定文件,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指导参建单位科学合理做好项目质量、安全及工期进度管理。
项目建成后,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做好竣工备案、档案备案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项目使用单位使用,并按规定办理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和配合项目使用单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等工作。
如因项目质量问题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由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按合同约定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达到标准后再组织竣工验收。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文件资料,建立有关档案。在向项目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项目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
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使用单位负责项目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入账登记以及维护管理工作。
在保修期内,因建设原因造成的项目质量问题的,由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按合同约定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保修管理工作。
(六)禅城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代建项目资金如何管理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协助项目使用单位编制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含项目建设管理费),经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使用单位双方确认后,由项目使用单位报区财政局审定纳入年度资金预算。
项目年度预算资金由区财政局按预算计划下达到项目使用单位,实行代建制的项目,由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牵头,与项目使用单位按计划中确定的预算额度联合向区财政局申请,将项目建设管理费指标调整至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建设管理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审核参建单位请款申请后送项目使用单位审批,由项目使用单位向区财政局申请付款,按月将支付情况抄送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
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七)禅城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如何实施监督管理
区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代建项目建设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公职人员在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中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
(八)禅城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哪些行为应当追究责任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使用单位及有关行政机关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代建项目投资失控、存在安全隐患、严重超工期等后果的,或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投资、内容和标准的,对负直接责任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参建单位履约诚信评价体系,对参建单位在代建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控制等方面的履约诚信情况及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对于综合评价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单位,将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审核,建议纳入建设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造成投资失控、工期延误和质量安全事故的,区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追究相关参建单位的违约责任,并抄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12月1日,记者从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了解到截至11月30日,禅城区人防办今年以来出动检查人员105人/次,巡查竣工人防工程共36个。
今年初,禅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禅城区竣工人民防空工程2022年度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区内竣工人防工程做到战时能防空袭、平时防灾,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为此,禅城区人防办成立检查小组,对竣工人防工程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或建设单位正确使用人防工程,并做好平时的维护管理。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都能制定维护管理方案,做好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结构完好、内部整洁,并且工程内人防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消防和防汛设施齐备并安全可靠。同时,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维护管理单位进行整改。
就在近日,禅城区人防办检查小组对南庄美的时光雅园人防工程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现场,检查小组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排查,重点检查了该工程是否做好平时的维护管理工作,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方案,人防工程结构是否完好、内部是否整洁等。检查发现该工程均能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随后,检查人员还向工程维护管理单位人员派放《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向相关人员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如何正确使用人防工程,使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我们旨在通过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双管齐下,敦促相关单位、人员对人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有更深刻的认识,这对做好人防工程的平时管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也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国防观念。”禅城区人防办相关人员说。
下一步,禅城区人防办会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人防警报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检查,确保全区人防工程平时能防灾、战时能防空。
文/佛山日报记者任志耀 通讯员禅城住建宣
(转载自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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