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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广场项目一期D3栋装修工程(一标段)

时间:2022-12-23     人气:30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

国通广场项目一期D3栋装修工程(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国通广场项目一期D3栋装修工程(一标段)

招标单位: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122117时2022122417时

国通广场项目一期D3栋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122117时2022122417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386694.94

张飞/苏1322013201402442

240日历天/240日历天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7030172.44

董泽宇/桂1452021202200227

240日历天/240日历天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 

招标人: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 

电话:0757-29994621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委会岗北工业区成业二路1号七层707

邮政编码:5283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83039263     传真:  /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

邮政编码:5280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57-82037505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邮编: 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钟工

电话:0757-82629337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政编码: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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