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交警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超员超载会增加负荷、性能下降,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年终岁末,公路客、货运逐步进入高峰,为加强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佛山禅城公安结合年末交通状况,持续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重点严查严处超员超载、非法闯禁、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为市民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3台车辆被查获!超员超载“驶不得”
近期,禅城交警持续在佛山大道、岭南大道、魁奇路等主干道及周边路段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重点对存在超载、超限、超员,以及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车开展严查严处。
当天上午7时50分许,一辆白色小型货车沿魁奇二路由西往东行驶时,被交警铁骑队员拦停。交警发现,该车尾部原本是用来载货的位置,却坐着4名男子。“你涉嫌超员,这样非常危险!知道吗?”铁骑队员对着驾驶员指出了车辆存在的问题。
随后,交警核查发现,尽管驾驶员及车辆证照齐全,但该车核载人数为3人,除了驾驶室内乘坐的3人,还有4名男子坐在车尾的货架内。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存在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作业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而在同一天,因超员超载被处理的还有另外2台车辆,交警在文华路与魁奇路交界处查获了一辆面包车,该车核载人数为9人,坐进了10人;查获一辆核载人数5人,实际坐了6人的越野车。交警现场依法对上述3台车辆进行处罚,并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强化打击整治,护航岁末交通安全
“车辆超载会使车辆制动、转向等性能降低。”禅城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总载质量的增加,容易导致车辆加速减弱、制动距离变长、转向灵敏度降低等情况,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而随着岁末年初的临近,佛山主次干道货运车辆上路、在线数同比均有所上升,客运方面也向拼车、包车等方向转移,这些客货运车辆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的风险增多。
为了加强年终岁末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禅城公安启动“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通过推行并强化一系列管理整治措施,全方位筑牢区内交通安全屏障。据统计,“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禅城交警共依法打击查处超员超载客货车辆216辆,及时有效排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接下来,禅城公安还将持续依托智慧警务交通大数据和交警执法检查点,加强对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非法闯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路面执法查处力度,同时督促相关单位、人员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人员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教育,最大限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在“新十条”颁布之后
社区防疫和核酸检测变成了
精准防控、科学防疫、适当放开
然而
一些人却利用“放开”钻空子
趁机开始在朋友圈销售抗原试剂检测盒
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
甚至不乏有人低买高卖
还有人因此上当受骗
个人售卖抗原属违法
最近,大家或多或少都在朋友圈看到卖抗原检测试剂的相关信息。
殊不知,个人私自贩卖抗原试剂属违法,如果试剂出现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法官说法
企业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主体,且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检测又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话,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那么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官提醒
广大经营者请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哄抬价格。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购买抗原试剂
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
避免上当受骗
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
请留好相关票据
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项目概况
临时饭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2(CC)WS0005
项目名称:临时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时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95,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财务状况报告: 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时饭堂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时饭堂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9楼开标六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九楼开标六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11楼
联系方式:0757-85332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楼A座7、8、9三层
联系方式:0757-82345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淳瑜
电 话:0757-823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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