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整栋(向前综合楼)等一批打包出租项目竞价延期的公告
各潜在竞价人: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向前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整栋(向前综合楼)等一批打包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110020),于2022年12月16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石湾街道办事处网站及项目所属村务公开栏等发布了竞价公告。因发包单位申请,现对本项目原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序号 | 原公告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1 | 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 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
2 | 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2022年12月22日下午5: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 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2022年12月29日下午5: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
3 | 七、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4:30—15:00;竞价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逾期恕不接受。 | 七、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30—15:00;竞价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5:00,逾期恕不接受。 |
备注:竞价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交易机构: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联系电话: 83105993
监督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联系电话:83109332
发包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向前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西便街1号黎冲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83831395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12月22日
1.招标条件
电子商城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电子商城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佛山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所采购物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电器序列、办公设备耗材序列、办公文具序列、变电设备及配件序列、擦鞋设备序列、车辆备件及配件序列、除湿机序列、厨具序列、传真机序列、打扫清洁用品序列、打印机序列、电冰箱序列、电工电气序列(强电)序列、电脑外设序列、电脑硬件序列、电器类厨房用品序列、电视机序列、电子设备序列、电子元器件序列(弱电)、定制品序列、段场设备备件及配件序列、防汛用品序列、非电器类厨房用品序列、非电子设备用品序列、非金属家具序列、风扇序列、服务器/工作站序列、服装序列、辅助生产用品序列、复图机(含一体机)序列、工程车备件及配件序列、工器具及耗材序列、轨道设备及配件序列、化工品序列、环境净化用品序列、机电备件及配件序列、计量器具及耗材序列、计时钟表序列、建筑/五金/装饰序列、接触网设备及配件序列、金属货架序列、金属家具序列、紧固件序列、空气净化器序列、劳保用品序列、门铃序列、灭蚊设备序列、票卡序列、票务设备及配件序列、热水器序列、扫描仪序列、蛇虫鼠蚁防治序列、摄录设备及配件耗材序列、生产设备及配件序列、生活用品序列、速印机序列、台式电脑序列、通信/信号设备及配件序列、投影设备及配件耗材序列、微波炉序列、吸尘器序列、洗涤用品序列、显示屏幕序列、消毒柜序列、消毒器序列、消防用品序列、钥匙序列、医疗器械序列、移动电脑序列、音响设备及配件耗材序列、饮水设备序列、印刷/宣传序列、语音通讯设备及配件序列、纸质序列耗材序列、自动化设备及配件序列、自动售检票设备及配件序列、实验室用品序列、功能箱包序列等、安防器具序列、设备租赁服务(如有新增、需扩充)。
2.4 服务期限:60个月(预计进场时间:2022年12月30日,预计结束时间:2027年12月30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具有电子商务平台,且该平台具有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同时应具有面向社会(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公开的商品目录及价格查询、下订单、结算和支付等功能。【同时提供下列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电子商务平台首页(需显示网站域名及相关备案信息)、商品目录及价格查询、下订单、结算和支付等功能的系统截图;②提供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备案信息截图;③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 /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ICP备案查询截图,截图中载明的网站域名的网站(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截图资料(注:上述②、③截图中载明的网站域名与提供的网站首页截图中载明的网站域名以及投标人资格申明函中载明的网站域名须一致。)注:如持证主体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企业或同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则须提供关系说明函才予认定。】
4.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载明的业务种类应包含B2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其附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许可证复印件载明的网站域名及投标人资格申明函中载明的网站域名须一致)。注:如持证主体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企业或同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则须提供关系说明函才予认定。】
4.3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为5家及以上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承担过电子商务相关采购服务的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果上述证明材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具有平台对接的能力,承诺完全按照我方的标准接口进行对接,完全满足数据对接与传输要求,且费用自理。【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4.6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申明函。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5.1.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23日9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1月12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郭志锴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10室
联系人:杨工、周工 电话:13380525640
电子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
11.注意事项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杨和镇清泰六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1月3日上午10:2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清泰六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水产田花场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共约3.52亩(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清泰六组。
(三)资产经营用途:种植(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种植桉树,建设农业设施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建设。在租赁期间如果经营用途发生改变,则要终止合同重新公开招标,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占地面积 | 合同年限 | 交易底价 | 合同押金 | 投标保证金 |
1 | 水产田花场 | 耕地 | 约3.52亩 | 10年 | 5000元/亩/年 | 5000元 | 5000元 |
(五)递增情况:每五年递增10%。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0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1月3日上午10:2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3日上午10:2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5000元/亩/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200元/亩/年(含200元/亩/年)。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清泰六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业主方)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702856700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小姐、龚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附件:
杨和镇清泰六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水产田花场土地出租合同模板.pdf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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