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3502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12,044.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12,044.9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公告期间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需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 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2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7-88222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1.招标条件
石湾水厂二流程供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11-440604-04-02-111262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181号石湾水厂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两个配电房分别位于石湾水厂忠信路南侧厂区的一级泵站和二级泵站,均为独立二层建筑,占地面积均约为170平方米,装变容量分别为630kVA和1800kVA。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784,257.7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对石湾水厂二流程供配电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包括一、二级泵站电房的高、低压电柜更新为智能电柜,更换和新建相关电力电缆,以及变压器、配电箱等相关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同时,新建立石湾水厂供配电智能管理系统,并与沙口水厂供配电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互联。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五级或以上(含五级)。
4.2.3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kV及以下基建电网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电建办【2022】18号》(附件2:2021年20kV及以下基建电网施工承包商评价结果 )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或南方电网资信备案文件名单)复印件,并且投标人须同时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审查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20122号文【附件:佛山供电局2022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第III版)】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生技部20220122号文复印件。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400万元或以上的 电力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400万元或以上的 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3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邮编:528000 邮编:528000
联系人:曾伟宁 联系人:陈小花
电话:0757-83367794 电话:0757-83205202-303
传真:/ 传真:0757-832052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lfs0757@163.com
66个班
新增3120个学位
预计2023年9月投用
佛山市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绿岛湖学校)建设项目主体封顶
提供3120个学位
预计2023年9月投用
12月28日,佛山市第二中学附属学校(绿岛湖学校)建设项目主体封顶。作为绿岛湖片区首个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佛山市第二中学附属学校(绿岛湖学校)预计2023年9月投入使用,可新增学位3120个。
佛山市第二中学附属学校(绿岛湖学校)项目总投资约6.13亿元,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设置66个教学班(小学36班+初中30班),可新增学位3120个,其中小学1620个,初中1500个。项目用地面积约94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功能场馆(含食堂)、宿舍楼、值班室、400米跑道运动场、附属设施及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等,配置了音乐、美术、舞蹈等功能场室,还设有学生宿舍、游泳馆、室内篮球场等。
佛山市第二中学附属学校(绿岛湖学校)项目正式封顶,距离明年9月开学的目标又近了一步。学校将打造“最美校园”,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禅西片区教育资源配套,为禅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载体,进一步满足市民对优质公办教育的需求,促进城乡一体优质均衡。作为禅城区重要民生工程,佛山市第二中学附属学校(绿岛湖学校)是禅城区“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学校建设过程中,禅城区教育局强化统筹,南庄镇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区镇联动,央企助力,努力攻坚克难,保障了学校建设顺利推进,项目建设速度和品质可期。
深化区域教育发展战略
推动禅城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禅城围绕学有优教、教有优师、读有优校“三优”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速学校、学位建设。2021年以来,建成禅城区智城学校等一批优质公办学校,新增中小学学位15525个,公办幼儿园学位4055个。
另外,佛山市华英学校、佛山市实验学校顺利转公,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附属实验学校在汾江中学挂牌,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增加,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加优化。区域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首善禅城·精品教育”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
据悉,绿岛湖学校是禅城区委区政府优化南庄镇和禅西片区教育资源配置、改善教育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实施“基础教育提升工程”的具体行动。接下来,禅城还将继续围绕“首善禅城·精品教育”区域教育发展战略,持续在深化“三优”建设上下功夫,推进“四精四品”“六精六高”建设,完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动禅城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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