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2(SZ)WZ0023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4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41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2)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规定,并按照佛山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
联系方式:0757-8228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57-8320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亚茹
电 话:0757-83209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3502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12,044.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12,044.9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兴明路道路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公告期间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需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 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2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7-88222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西樵家长注意了!
2023年西樵公办小学
和初中的新生预报名系统
预计将于2023年1月4日左右上线
详细安排一起来看看
尊敬的大班幼儿家长、六年级学生家长:
您的小孩即将完成幼儿园/小学教育,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小朋友将进入小学就读;六年级毕业生将入读初级中学。我镇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新生正式报名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份(1月份先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预告知如下:
一、报读类型
(一)户籍生:指适龄儿童具有西樵镇户籍,分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
2.跨学区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②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材料)。
★若该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已超学位数,则不再接受跨学区户籍生报名申请。
(二)借读生:指不在其户籍地入学,而是在非户籍的现居住地申请借读,视为借读生。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和普通借读(积分生)两种类型。
1.政策性借读生:指符合佛山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视学位情况可由镇教育办统筹入读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2.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在西樵且参与积分入学申请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积分生录取以积分排名及志愿为准。(因积分学位有限,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因报读条件不符造成延误报名或错过招生时间窗口的,责任自负。)
二、招收顺序
先满足户籍生(含本镇户籍跨学区就读申请),再到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注: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
三、政策调整
1.根据我镇教育发展状况评估,结合相关社区代表论证,经西樵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自2023年8月起,设立西樵镇听音湖小学、西樵镇第七小学、西樵镇翰林小学、西樵镇樵山小学,2023年4月起始年级新生招生,四所学校分别独立招生。具体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1)西樵镇听音湖小学:岭西村;中心小学、第一小学招生区域的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即在本镇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以及全镇小学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入学申请。
(2)西樵镇第七小学:儒溪村;以及全镇小学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入学申请。
(3)西樵镇翰林小学:上金瓯社区、百东社区(可选择就读);以及全镇小学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入学申请。
(4)西樵镇樵山小学:联新社区、大岸社区、崇北社区、华夏村以及樵金路以西区域内的樵华社区(永利花园、雅居乐花园、三盛颐景园、樵悦名居、奥园誉峯、中梁星图等)区域生源;崇南社区(临近学校居住地户籍生可选择就读)及第二小学招生区域的政策性借读生。
①新生:符合学区招生条件的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以及全镇小学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入学申请。
②旧生:学区内已在读第二小学、第三小学1-5年级学生;学区内已在读镇内其他公办学校1-5年级户籍生。
2.初中招生,原来“在第二小学就读的江滨花园、滨城珑湾、锦绣珑湾、江山一品、四季康城、凰樵圣堡、碧玉名轩、雅居乐、永利花园楼盘的西樵户籍生,自主选择西樵中学或樵北中学报读”,因招生政策变化调整,已自2021年起,不再自主选择学校,按招生学区划分归属初中(樵北中学)申请报名。
3.插班转学须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转入(秋季入学),只接受原在镇外学校就读学生,不接受在镇内学校(含民办)已有学籍学生的转学申请。同时,自2020年起,购房类已不再作为转学插班的申请条件。
4.关于《2023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届时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四、关键材料准备
(具体报名材料以最终公布的方案要求为准)
1.户籍生:户口本。
2.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条件证明材料(可参考往年的情况先行准备)。
3.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详见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居住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流管部门。
五、温馨提示
1.小学的入学年龄为年满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入学对象为在全国学籍系统获得学籍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2023年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将继续沿用网上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系统预计将于1月4日左右上线,请关注“南海教育”和“樵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留意最新动向。
3.本次预报名主要采集以下报读类型的学生信息:
①学生为西樵镇户籍。
②父母一方为西樵镇本地户籍。
③在西樵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简称“双五类”)。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根据自身条件先选报“其他”类型,能否录取以4月份正式报名后的审核结果为准。
4.郑重提醒:各位家长不要听信谣言、伪造、变造各类入学登记所需证件。所有入学材料实行网上查验、联审联批,一旦在审查中发现虚假证件,一律取消学生入学申请。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咨询镇教育办公室招生办,电话86896781。
西樵镇教育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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