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单位,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广东省全科医学社区实践基地,顺德区卫生监督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7日止。
(二)报名要求及提交资料: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必须资料: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按表格格式、内容要求完整填写,并在相应位置贴小一寸彩照1张,可插入电子相片后打印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及后续学历)、职称证书(从初级至现职称)、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笔试时现场提供)。
2.选择性提供资料:符合职位工作经历或优先条件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如专科工作证明、规培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等;进修或培训经历佐证材料应提供培训合格证等证书。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报名表为含电子相片的电子档),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dllyyrsk@sina.com(文件命名为“2023年第一批招聘+姓名+职位”),资料的送达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应聘者的所有报名材料均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分别进行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操作测评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实践技能操作测评。
(二)实践技能操作测评。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实践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5天脱产的实践技能操作测评。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30%,面试成绩40%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我院有权决定是否开考。在考试各环节中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因各种原因放弃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职位考生最终成绩分别进行高低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我院院务会议讨论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后,没有接收到异议的,进行录用审批程序。
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等情况影响录用的,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录用人选。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职工养老社保,如经有关途径纳入编制管理的,则按事业单位养老社保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人才政策。
符合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可申领以下人才补贴: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在二甲医院工作3年以上的紧缺岗位人才。紧缺岗位包括:呼吸科医生、神经内科医生、风湿免疫科医生、神经外科医生、麻醉科医生、超声科医生、放射科医生、眼科医生、耳鼻喉科医生、急诊科医生等岗位。
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可申领12万元人才补贴;副高级职称人才可申领10万元人才补贴;中级职称人才可申领5万元人才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人才可申领2.5万元人才补贴;
3.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在高校附属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可申领1万元人才补贴;
4.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规培出站的学员可申领0.8万元人才补贴;
5.其他规培出站的学员可申领0.5万元人才补贴。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的具体公告及后续应聘工作通知在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及勒流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信息。
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务网:
http://www.shunde.gov.cn/leliu/index.html
勒流医院微信订阅号二维码:
咨询电话:0757-23663763(勒流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7-25533240
附件: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
2023年5月6日
关于开展2023年三水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相关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在三水区社会组织中开展等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引导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评估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报相应类别的等级评估:
1.2021年4月30日前成立;
2.评估等级在有效期间,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最近两个年度未按时限和要求提交年度报告或存在异常情况的;
2.最近两个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最近两个年度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一)行业协会按照《佛山市市级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二)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按照《佛山市市级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三)学术性社会团体按照《佛山市市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四)民办社工机构按照《佛山市市级民办社工机构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五)除民办社工机构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佛山市级普通类社会服务机构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六)慈善组织按照《佛山市市级基金会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四、时间安排
(一)5月19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交评估申请,开展自评并准备评估材料;
(二)6月19日前,参评的社会组织提交评估材料;
(三)7月,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和开展综合评估;
(四)8月,评估等级公示。
五、评估程序
(一)资格申报阶段(5月19日前):
申报参加2023年三水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交加盖公章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附件1)和《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3)扫描件各一份,并发送到邮箱ssqshzz@163.com。
(二)材料提交阶段(6月19日前):
1.年度工作报告书(2021年度、2022年度各一份);
2.《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3);
3.已自评计分的评分细则(一式三份);
4.评估情况说明(参评单位对自评及评估指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的书面说明,一式两份);
5.评估指标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
(三)现场检查评估阶段(7月):
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具体内容应包括近两年来参评单位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综合情况以及本次等级评估工作专项情况介绍。
六、其他事项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促进社会组织综合建设和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此次评估的申报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
(联系电话:87700816;地址:三水区健力宝南路17号区民政局203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职称评审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使命,为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要加强统筹协调、系统规划,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30号)要求,抓紧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期保质完成评审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细致做好相关政策宣讲,帮助广大教师全面、准确理解职称评审政策,做到应知尽知、能申会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严格师德考核,注重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要立足实际,坚持破立并举,探索创新评价方式方法,综合考查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评审质量。要强化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要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县域内不同教育段各层级教师岗位的统筹管理,盘活岗位资源,满足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同一县域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支持鼓励各地开展“跨校评聘”,原则上跨校聘任高一级教师岗位的,3年内不得再调动。要因地制宜,积极落实向乡村教师或援派教师适当倾斜的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坚守乡村振兴发展。
三、严把工作规范,扎实做好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各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属有关单位2022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属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开展申报,如之前年度评审通过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尚未完成聘任的地区和单位,在计算正高级教师岗位空缺数时,须扣除评审通过人员数。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正高级教师申报人数不得超过对应等级岗位的空缺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乡村小学、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广州、深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广州、深圳市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本地区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于2023年10月底前将评审结果报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管理服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具体细化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加强评审全过程监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对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制,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结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及评前公示情况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细致审核,确保参加评审的申报人符合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对于审核责任不落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所在单位评优评先资格。要进一步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切实为中小学教师松绑减负。2022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原则上将不再开展现场答辩,改为采用网络系统进行线上答辩。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职称证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职称评聘工作效率,对评审通过人员及时落实后续聘任和工资待遇兑现。要建立健全职称申报兜底服务机制,为包括民办中小学教师在内的广大教师提供便利服务。
附件:2022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地址: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103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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