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情况/佛山独生子女证补办指南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办事说明:《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那么,不慎遗失了《独生子女证》应该如何办理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独生子女证补办指南。补办条件
1、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
2、原家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者,可以单方申请补办。
补办材料1、夫妻两人各自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准生证(原件);
2、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补办地址佛山市人口计生局
咨询电话:83366151(政策法规)、83217062(技术服务)、83217061(流动人口)
地址: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
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3325121
地址:汾江西路1号
禅城区独生子女证办理地址
南海区独生子女证办理地址
顺德区独生子女证办理地址
三水区独生子女证办理地址
高明区独生子女证办理地址
补办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受理后可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一、准生证
1.什么是准生证准生证是生宝宝前必备的手续,只有中国大陆(外国根本没有)有的东西。现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已经废除准生证,改名叫《计划生育服务证》,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准生证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
2.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办理时,应带上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初婚初育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即可。其他可能所需材料:《医疗保险手册》、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等,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也有用结婚登记照的)。
3.凭以上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上报街道申领。外地准妈妈回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
4.一孩、二孩办理过程有不同对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二孩的夫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报社区、村初审,街道、镇计生科审核,现居住地社区公示,区计生局审批,发《再生育证》。
二、出生证
1.什么是出生证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
2.如何办理出生证在准妈妈入院分娩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3.办理出生证的注意事项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三、上户口
1.什么是户口户口是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一些没有户口的人口。现在若无户口,无法获得身份证,无法上学、工作、结婚,无权领取护照等。
2.新生儿户籍登记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爸爸妈妈千万别忽略了这件事,应当在宝宝出生后尽快办理。
独生子女证补办条件
(1)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
(2)原家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者,可以单方申请补办。
想了解更多佛山独生子女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独生子女证专题】
办理对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二份,有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好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无工作单位的,直接将填写好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
2、申请人将已加具意见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连同上述有关证明材料送镇(街道)计生办审批,由镇(街道)计生办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期限:受理后可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收费。
热线电话:82340755
服务大厅地址及联系方式:
1、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朝安南路2号1座2楼,咨询电话:83378047);
2、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惠景路17号,咨询电话:83133776);
3、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张槎三路2号,咨询电话:82215672);
4、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庄人和路20号,咨询电话:85338760)。
+可下载表格: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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