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办事指南/佛山社保补缴指南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医保个账资金余额的转移或提现:
(一)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二)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待遇、出国(境)定居、外籍参保人回国工作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三)参保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机关注销户籍等原因,办理了医保个账销户手续的。
业务情形 1: 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
业务情形 2: 已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出国(境)定居或外籍参保人回国工作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
业务情形 3: 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参保人死亡或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死亡相关证明或因失踪注销户口证明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死亡相关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殓葬证等。
0
1
纸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收取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公证证明或《继承人承诺书》
1.公证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继承人承诺书》如实填写。该项资料适用于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
0
1
纸质
继承关系证明材料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适用于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
0
1
纸质
参保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
1
纸质
《同意声明书》
收取原件,自愿放弃目前尚未划拨到账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时填写。
1
0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继承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适用于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
1
1
纸质
表2 已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核定表》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收取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参保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同意声明书》
收取原件,自愿放弃目前尚未划拨到账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时填写。
1
0
纸质
表3 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收取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参保人银行账户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同意声明书》
收取原件,自愿放弃目前尚未划拨到账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时填写。
1
0
纸质
《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由异地社保机构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
1
纸质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领取结果。申请人当场在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手册》(佛社保〔2016〕89号)第三章第三节相关规定,该项业务当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手册》(佛社保〔2016〕89号)第三章第三节相关规定,该项业务当场办结。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2
0757-12345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164A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单位补缴
补缴条件
用人单位职工,因单位整体欠费、调转、应缴未缴等原因造成欠费,需补缴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1、清缴社保费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2、《佛山市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3、申请说明书(欠费清缴申请本人签名,盖指模),带备银联卡刷卡清缴社保费。
备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复印件需提供一式一份,由本人签名确认,并统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补缴流程用人单位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补缴当月或往月社会保险费申请。
个人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补缴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2、带备银联卡刷卡或在扣费账户上预存足额款项清缴社保费。
备注: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1、到参保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社保费。
2、凭身份证并提供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参保所在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社保费。
备注:参保地是指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业务手续的受理机关。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三方应同时到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均用A4复印纸))
①送养人的申请书;
②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意见;
③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⑤送养人所在镇政府(街道办)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有效证明;(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⑥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
⑦收养人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保证不虐待、不遗弃婴儿,收养人(夫妇)签名);
⑧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⑨收养人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⑩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市、区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健康体检证明(市级指定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交1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5分单人照片,均为彩照。
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佛山可以办社保卡的银行:
申领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的,可以到佛山市五区内各合作制卡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广发、光大、交行、佛山农商、顺德农商、高明农商、南海农商)的任一营业网点申请零星制卡。
提示:交行具体开办社保卡的日期会另行通知,请留意最新通知。
注意:目前,佛山市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社保卡快速制卡服务网点申领佛山社保卡,体验快速制卡服务。
佛山市社保卡快速制卡服务网点分布情况:
【社保卡介绍】
佛山社保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应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的电子凭证(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查询】
持卡人可凭卡在社保授权的自助终端、社保网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待遇发放信息、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明细等相关情况。
【社保卡优惠】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终身免收金融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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