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海九江户籍生新生入学指南(时间+报名)/2020高明区积分入学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在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报读小学一年级;
(二)已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小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
二、招生类型和学位安排原则:
(一)户籍生:指九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户籍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定向招生,按户籍区域划分就近入读。(详见附件2《九江镇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的划分》)
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日期安排发布招生方案4月8日(星期日)报名时间4月9日—15日网上申诉时间4月21日—26日录取确认时间5月24日前
四、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户籍生报名指南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9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五)
2.片区划分:》》点击查看
3.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南海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星期一)—15日(星期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前;
(2)网上报名的途径有两种:
①电脑版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报名;
》》报名操作指南
(2)网上报名点的选择:片区划分(点击查看),选择招生范围对应的学校;
(3)网上报名需准备资料清单(请按网上报名系统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点):
新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
第二步:网上审核资料通过后,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24日前(具体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2)学位安排原则:户籍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镇教育局将按户籍所在地定向安排录取学校,再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资料清单:
①学生户口簿的原件;
②《佛山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验证合格证明》或《佛山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临时注册证明》(可到九江医院、沙头医院防保科开具)。
(4)现场确认要求:家长须按通知时间到录取学校现场确认注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年度不得参与其他类型的入学申请。
(5)特别提示:九江户籍新生报名时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本方案解释权为九江镇教育局招生工作委员会。
一、入读对象
在高明区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且申请时居住证状态处于有效期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即普通借读生),居住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含当日)。
二、入读条件
积分累计达到30分及以上的服务对象,具有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资格。
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法定入学年龄(即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父母一方积分累计达30分以上,积分排名达到居住地镇(街道)当年积分入读指标数之内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父母一方积分累计达30分以上,积分排名达到居住地镇(街道)当年积分入读指标数以内的新市民随迁子女。
三、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5月31日(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2018年全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报名,由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服务窗口或镇(街道)指定的受理服务点办理。具体设置如下:
荷城街道:
1、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626208,地址: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2、育才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83192,地址:荷城街道文华路永昌巷3号一楼;
3、照明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18821,地址:荷城街道富湾安华路52号一楼大堂。
杨 和 镇:人和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08872,地址:杨和镇高明大道中45号(消防办首层)。
明 城 镇:镇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836362,地址:明城镇明六路3号。
更 合 镇:
1、白石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 88844831,地址:更合镇白石村委会镇人社局大院内;
2、合水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77681;
地址:更合镇布练新村牌坊侧。
镇(街道)设有多个受理点的,申请人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之一办理。
四、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积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要求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积分材料;个别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须到各镇(街道)流管办提交,由各镇(街道)流管办负责受理。
五、积分排名规则
根据区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位数,全区各镇街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3项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长短确定积分排名。新市民积分排名经公示无异议,由区、镇(街道)教育部门在积分入读指标数内,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六、积分查询及排名公示
6月18日开始新市民可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公示”→“得分查询”查询本人积分;
6月18日至22日为积分复核期,新市民对所查询的积分有异议,请于6月2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积分申请受理回执到所属镇(街道)流管办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7月1日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新市民服务专栏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门前告示栏公示申请人积分排名。
七、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
》》 2018高明区积分入学分值表
八、申请材料
1、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准备自己的分值证明资料。
2、携带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佛山市办理的)和子女户口簿(子女未上户口,须提交出生证)三者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加分的证明资料,到产权房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申请积分,积分累计超过30分(含30分),获得申请积分入学排名资格。
注意事项:申请入学排名为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九、业务咨询电话
佛山市流管办(积分办):83039280
高明区流管办(积分办):88638133
荷城街道流管办(积分办):88883855
杨和镇流管办(积分办):88801148
明城镇流管办(积分办):88836363
更合镇流管办(积分办):88846833
提前批第一层次
学校录取标准
提前批第二、第三层次
学校录取标准
提前批第四层次
学校录取标准
提前批第五层次
学校录取标准
2004年至2014年间,佛山出租车行业经过多轮改革和调整。
车多起步价高 客流量被看跌
佛山五区,包括南海黄的(即镇的)在内,起步价基本向8元看齐。最初升至8元的中心城区,当年因不少出租车驾驶员反映运营成本增加,相关部门便出台了新的收费标准,将起步价调高。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打的难是这次新增出租车的重要原因之一。“佛山打车并不难,难就难在换班和高峰拥堵期。”
新增运力后,的哥们普遍看跌客流量,但愿意“留守”的司机们认为当前佛山的士起步价最纠结,以后车多了,有关部门应考虑一下这么高的起步价究竟是继续维持,还是调整;也有的的哥不反对新增车辆,但希望政府、企业能给予一定补贴,或者在份子钱等问题上有所减免,以此保障他们的收入不会大幅减少。
多区的士“扎堆”中心区抢客
2010年,禅桂第一次投放“禅桂新”的士后,禅桂中心城区于是有了两种的士,一种是可在五区运营的橙色或红色出租车,另一种便是红色标有“禅桂新”的出租车。但目前在佛山中心区,除了这两种类型出租车外,还时常见到黄色的南海“镇的”,还有蓝色的三水、顺德的士。各区出租车扎堆中心区抢客,也引起了一些的哥不满。“他们的经营权根本不是中心区,但只在中心区拉客。”
佛山计划在本月统一电召平台和统一管理打车软件,对此希望有关部门可加强对乘客的诚信档案建设。
解读:佛山全市目前有3651辆出租车,出租车企业8家,平均每个区有2-3家。而中心城区有出租车约2100辆,日客运量约16万人次。此次若新增600辆出租车运力,意味着全市出租车将突破4000辆。
重要提醒!3月9日起,佛山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网点将恢复办理业务。为避免大量群众排队办理业务,减少人员聚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实行预约办理,不受理非预约人员办理业务。
怎样进行预约办理?
>>>点击查看公安交警网点预约攻略
>>>点击查看警邮合作网点预约攻略
佛山市公安局6月10日在官网发出通告,就《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停产、罚款。
市、区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划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管制路段
上路要有证有牌有头盔
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本市注册登记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
意见稿对驾驶员行为和电动自行车通行作出相关规定:
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的右侧行驶,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超过一点五米。横过机动车道或者通过路口的,驾驶员应当下车推行。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可以载物,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厘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充电起火者拘留罚款
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专门的充电场所进行。无专门充电场所的,充电时应确保安全。
意见稿明确,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驾驶人若违反规定,管理不善过失引起电动自行车车火灾的在上述地点充电,管理不善过失引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若忽视、不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应提供蓄电池更换服务
意见稿对企业销售管理也作出规定,提出: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销售符合新标准且获得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必须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作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凭证。
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应当提供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并将回收的废旧蓄电池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电动自行车企业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市、区可规划电动车管制路段
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大多采用“禁、疏”两种管理模式。
意见稿提出,市、区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规划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的划定,由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划电动自行车的管制路段时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15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通状况进行适时提出管制路段调整建议。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的起止日期: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邮编 528000。
(二)网站:通过佛山警务在线-佛山市公安局交警业务网上服务-交通参与者建言栏目的“执法监督及其它”项,填写书面意见反馈。具体网站地址:http://fsjj.fsga.gov.cn/FeedBack.aspx。
(三)传真:0757—82962861。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确保起草机关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在信函封面、传真中注明“电动自行车征求意见”字样,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新规听证会将举行
市公安局将于7月17日(星期三)9∶00–12∶00,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18号三楼五号会议室举行《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
有兴趣参与的市民可在佛山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下载“《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的,还应当附具单位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9日,每日的8∶30–12∶00;14∶00 –17∶30。
报名联系电话:0757-88767692
报名联系人:廖俊锋
电子邮件:foshan-ebike@qq.com
佛山电动自行车上牌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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