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失业有哪些待遇可以申领?(失业待遇汇总)/佛山失业保险待遇办理
在佛山,失业了并不可怕,只要满足条件,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每月可以领1548元保底!
佛山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➊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➌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以下这些待遇:↓↓
1、求职补贴
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2、免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保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失业人员可享受医保个人账户、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等医保待遇。
注:每月除了有115.39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还能累计为医保的缴纳年限。
3、临时价格补贴
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佛府办〔2020〕2号)的规定,当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时,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在疫情期间2020年3月至6月,根据佛发改价成〔2020〕4号文的规定,阶段性提高临时价格补贴标准,当月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并在此基础上提高1倍,如3月份每人发放标准为285元。
4、生育补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5、稳定就业鼓励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6、自主创业鼓励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7、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且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领取。失业人员在每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次数不超过两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标准为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
注: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已经享受相关就业专项资金等补贴的,不再享受本项补贴。
8、一次性丧葬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业人员死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计发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失业人员死亡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
2、抚恤金为:失业人员死亡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
3、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注: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在终止投保或劳动争议结案后60天内(超过60天后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办理:
(一)《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同书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有劳动争议的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四)五分免冠近照一张;
(五)以本人姓名在指定金融机构开设的储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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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录取方案》的工作流程安排,高明区公办初中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公布如下:
已被拟录的学生,请等待学校录取,并密切留意招生报名系统的信息。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区教育局、所属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及录取学校: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
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教育服务部:0757-88889548
区教师发展中心杨和教育服务部:0757-88803683
区教师发展中心明城教育服务部:0757-88831501
区教师发展中心更合教育服务部:0757-88843828
区教育局招生考试科:0757-88282386、88282343
区公办初中录取学校:
高明实验中学:0757-88626217
广二师高明附校:0757-88816820
荷城中学:0757-88635338
一中附中:0757-88821071、88820901
杨和中学:0757-88801570
东洲中学:0757-89930684
更合中学:0757-88871288、88872808
6月22日14:30起,家长们可查询公办初中户籍生录取学校啦!6月23日上午9:30起户籍生可进行自主选校。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2018年初中招生方案》,禅城区户籍生按地段录取后,可选1所学校(可供选择的学校及学位数详见下方表格)作为自主选校意愿,参加自主选校(摇珠)录取。
选校成功免费到志愿学校就读,选校不成功到原录取学校注册就读。参加对口直升的户籍生可以参加自主选校。
6月23日起填报自主选校志愿 28日召开摇珠录取现场会
初中自主选校填报选校志愿定于6月23日(星期六)上午9:30-26日(星期二)上午9:30进行,并于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召开摇珠录取现场会确定初中自主选校录取名单。
安排原则
区招生办根据选校志愿统计结果,组织自主选校生的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为:志愿学校自主选校学位能满足所有选校学生时,直接录取到志愿学校,如志愿学校自主选校学位不能满足所有选校学生时,将采用电脑摇珠方式选出选校录取人员名单。
自主选校被录取的户籍生,必须到自主选校志愿学校就读,不再安排原录取学校,未被录取的,到原录取学校就读。
自主选校志愿填报操作指引
一、登录
入口:禅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禅城区2018年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专栏→“禅城区招生系统”。
账号密码:请使用网上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
二、查看录取结果
三、查看进行自主选校的学校以及其学位情况
四、自主选校
①需要参加自主选校的学生在“自主选校”栏目——“志愿学校”下拉列表中选择志愿学校。
②点击绿色“确认”按钮,确认后“学生信息”栏目内“志愿学校”由“未选择志愿学校”变成已填报的志愿学校名字,则自主选校成功。
③自主选校报名。
自主选校报名时间:6月23日上午9:30—26日上午9:30。自主选校报名结束前,可再次登录系统修改志愿学校,最终志愿学校以“学生信息”中显示的志愿学校为准。
④点击绿色“取消自主选校”按钮,可清空选校志愿,“学生信息”中“志愿学校”恢复为“未选择志愿学校”。
五、不参加自主选校的学生不需进行操作
摇珠安排
如志愿学校自主选校学位不能满足所有选校学生时,将采用电脑摇珠方式选出选校录取人员名单。
摇珠时间
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摇珠地点
于佛山三中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地址:佛山市东平二路33号)召开初中招生自主选校电脑摇珠现场会,现场录取自主选校生。
结果当场公示
录取结果当场公示,并在禅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发布。
电脑摇珠将网上同步直播
现场电脑摇珠将在新闻媒体、公证处、纪检人员、检测人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见证下实施,“禅城教育”和“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将同步直播。
家长可自行前往观看电脑摇珠现场会,也可网上同步观看,届时请家长关注。是否到场观看均不影响录取结果。
原标题:南海调整摩托车入户政策 除桂城外为"两证一摩"
昨晚,南海区发布新的摩托车管理措施。根据新措施,整个桂城街道2015年9月1日起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南海区通报,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南海区摩托车管理工作,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结合南海区实际,南海区人民政府已制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实际,调整、完善南海区的摩托车管理工作政策。
下月起中心城区全面禁摩
2014年9月1日起,桂城街道东至桂澜路、北至佛山水道(含桂澜路以东、海八路以北与佛山水道合围区域)、西至与禅城交界处、南至与禅城交界处,以及东二村、石石肯村的行政区域(详见图片的A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领取通行证的特种行业摩托车除外)。
桂城街道东至东平水道、北至海八路、西至原限摩区域、南至东平水道的区域(详见图片的B区域)设置“禁摩”过渡期,过渡期由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过渡期内,允许摩托车临时通行。2015年9月1日起,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该区域内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工作至2015年8月结束,补偿按有关补偿标准执行。
调整摩托车入户政策
2014年9月1日起,“禁摩”区域(详见图片中的A区域和B区域)内的居民不得再申请注册登记摩托车。除“禁摩”区域外,桂城街道的其他区域,摩托车入户政策保持“一户一摩”不变(详见图片的C区域)。
2014年9月1日起,除桂城街道外,南海区的其他区域,摩托车入户政策由“一户一摩”调整为“两证一摩”(“两证”是指南海区户籍身份证和摩托车驾驶证、“一摩”是指只能注册登记一辆摩托车),但拥有“两证”的居民已注册登记小型客车的,不得再注册登记摩托车。
佛山新城顺德新城
下月起限摩区域全面禁摩
昨日,顺德区出台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措施。按照规定,下月1日开始,佛山新城、顺德新城现行限摩区域将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顺德区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要求,调整了全区摩托车通行及入户管理政策。按照相关政策,2014年9月1日起,佛山新城、顺德新城现行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领取通行证的特种行业摩托车除外)。佛山新城核心区内东至华阳路、西至汾江路南延线、北至东平水道、南至富华路为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区域;顺德新城范围内东至国泰路及观绿路、西至G105国道、北至龙盘北路、南至德胜水道全面禁摩。
此外,摩托车禁行区域内的户籍居民禁止购买摩托车入户;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乐从镇维持“一户一摩”政策;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从2014年9月1日起,户籍居民执行“一证(摩托车驾驶证)一摩”政策。
据介绍,顺德区将在2016 年底前,根据中心区域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情况,逐步研究推行分时段、路段限制摩托车通行的措施。
佛山摩托车管理实施共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
(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摩托车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的措施。给区域内的在册登记摩托车发放安装通行识别标志通行。
(三)制定全市统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摩托车。
(四)在限摩区域的边界线设置禁行标志牌。
(五)在限摩区域内划设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路段,并设置禁行标志牌。
(六)各区制定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
第二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
(二)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三)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一阶段做法,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二)2014年8月底前,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南海区适当扩大限摩区域,在限摩区域开展限摩工作。(四)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二阶段做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
(一)2016年9月底前,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2016年9月后,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限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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