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多批次不合格食品,佛山人快自查
最近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
公布了20批次不合格样品
涉辣条、牛轧糖、麻花等常见零食
还有餐具等
佛山的小伙伴们快自查
有没有中招
↓↓↓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041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21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具体名单如下
不合格的20批次食品
分别涉及以下问题
▼
01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恒利副食品批发行销售的标称平江县阿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霸王丝爆辣辣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标称东莞市虎门御富食品厂生产的红枣核桃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白云区棠景佳兴食品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花生牛扎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河源市广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和泰联食品厂生产的诱香紫薯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欣畅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番禺区强健食品厂生产的粒粒杏仁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塘厦山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奕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糕卷(红枣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塘厦山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岩烧蛋糕(牛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莞市塘厦胜源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麻花(葱香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嘉辉饼干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大嵘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子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碟碟起(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勺子和味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广州山旮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勺子和方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02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揭阳市榕城区刘超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华伟食品厂生产的香辣雪菜王,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河源市源城区志云土特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广东凤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橄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03
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乐购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东永安堂酒厂生产的五鞭劲壮宝酒,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惠州市万顺家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香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上喜庄阳酒,总糖(以葡萄糖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三)广州市白云区太和赫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厂生产的包心王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这些不合格产品
目前都怎么处理呢?
下架、召回、整改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在此
小编也提醒大家
在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
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同时也欢迎大家
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如在市场上发现
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
可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
12345 或 12315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示了
《广东省2021年推荐参评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全省高校有417个“金牌专业”入选
今年广东推荐参评的名单
有哪些高校的“金牌专业”入选呢
一起来看看↓↓↓
早在2019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决定2019—2021年建设1万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并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地方高校名额分列,分“赛道”进行遴选建设。
在首轮评选中,广东高校234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在地方赛道中,广东省属高校158个专业入选,占比6.7%,名列全国前茅。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部属高校成绩斐然,在中央赛道中共有76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据悉,此次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0日至14日。
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否则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0)37628925,37627855
电子邮箱:yangyw@gdedu.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政编码:510080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297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加强幼小科学衔接”的建议,教育部答复,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在部署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方面,教育部表示,将在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大班下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强化主动衔接意识,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课程,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指导各地以县(区)为单位遴选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在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治理方面,教育部表示,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开展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等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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