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清零?年底跳槽年终奖泡汤?
未休的年休假可以挪到明年吗?
跳槽后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考核成绩排末尾该走人吗?
……
年底这些“闹心”事该如何化解呢?
以下4个案例及其分析
为职工依法维权提供参考!
▼
案例1:年底休年休假不成,是否就清零了?
苏先生是一个工作狂,平时业务比较繁忙,基本没时间休息,就这样一直拖到年底才突然想起2021年的年休假还没有休。
他决定抓紧2021年的尾巴,把年休假给休了。但当他提出申请时,经理告诉他,公司近期有10多人在“抢休”年休假,要他不休年休假,并表示公司会按规定支付给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苏先生不想要钱,只想休假,于是提出将2021年度的年休假挪到2022年再休,经理以年休假一年一清为由回绝了苏先生。
那么,年休假未休成,可以清零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由此可见,年休假是可以跨年度安排的,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以“折现”方式来代替职工的年休假,以年休假不跨年安排为借口将年休假“清零”更无法律根据。
本案中,公司考虑到年底申请年假人数较多和生产经营需要,经苏先生同意,不安排其休年假,这当然可以。但是,苏先生既可以选择领取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也有权选择跨年度休假。既然苏先生不愿“折现”,而希望将2021年度的年休假挪到2022年,公司理应予以满足。
案例2:岁末跳槽,年终奖就泡汤吗?
芮女士在某私营公司上班,上个月,她通过笔试和层层面试,被一家更专业、更有前景的公司录用。新工作不仅薪酬丰厚,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她有施展才华的机会。但是,对方要求她在2021年年底前报到。芮女士犹豫了,如果现在离职,年终奖很可能泡汤。因为,公司为了“留人”,决定在次年2月才发年终奖。但是不离职,她又将失去一次大好机会。
那么,芮女士跳槽后还能不能拿到年终奖?
发放年终奖虽然是企业的自主权,但也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心所欲。一般来说,是否发年终奖、发多少,应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企业的规章制度办理。一旦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规章制度里有年终奖一说,那么,年终奖实际上就属于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企业就必须兑现,而不能以劳动者离职等为借口不予发放。
本案中,芮女士即使在年底前跳槽了,只要私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年终奖,或者私营公司后来确实向员工发放了上一年度的年终奖,此时,芮女士就有权享受相应月份的年终奖。如果公司以芮女士已离职为由拒发年终奖,那就属于克扣工资的性质,芮女士有权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案例3:绩效排名末位,是否就得卷铺盖走人?
王女士是某服装公司的车间工人,该公司规定,为了提高工效,对全体车间员工实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2020年年终考核后,公司向王女士发出《末位淘汰通知书》,决定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王女士认为这属于违法解雇,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机构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机构经审理认为,王女士虽然排名末位,但已经完成了公司规定的工作量,公司与王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遂裁决支持了王女士的诉求。
在用工管理实践中,有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者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末位淘汰”,这种做法既缺乏法律根据,也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之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与末位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不仅排名末位,而且是不能胜任工作。应当注意的是,排列末位并不意味着不胜任工作,如果劳动者完成了规定的工作量,就不能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二是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也就是说,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末位者,不能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否则,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女士虽然在年终考核中排列末位,但她已经完成了公司规定的工作量,并非不能胜任工作,所以,公司解雇王女士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应当与王女士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王女士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是王女士应得经济补偿金的2倍。王女士选择了后者,仲裁机构当然予以支持。
案例4:为尽快讨回工资,应请求哪个部门处理?
唐某等人是某校外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教师,工资由底薪5000元和课时费等部分构成,每月能领到工资约1.2万元。2021年下半年,随着国家减负政策的实施,该培训机构培训业务大幅下滑,老板遂以经营困难为由,每月只发底薪1000元和实际课时费。截至目前,培训机构已经拖欠10名教师好几个月工资,累计达16万元。
唐某等教师怎样才能尽快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报酬权益是广大劳动者的核心权益。国家对拖欠工资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各地每年年底都集中开展欠薪问题的专项治理,其中,校外培训机构欠薪是今年治理的重点之一。所以,唐某等人现在应尽快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考勤表、工作证等,请求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既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还可以持工资欠条直接到法院起诉。
鉴于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处理往往较慢,所以,最优先选择是向人社局投诉,由人社局依法向该培训机构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如果培训机构逾期拒不改正,即未在人社局限定的期限内清偿欠薪,人社局会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如果该培训机构的欠薪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那么,人社局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如果职工遇到类似以上劳动问题
可到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向工会特约律师寻求帮助!
近年,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共同牵头,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各单位,全面铺开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目前共有10家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落地并试运行,截止2021年11月共接案件547宗,已办结498宗,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约860万元。
佛山10家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禅城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联系电话:0757-82721660
禅城区张槎街道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7-82130932
禅城区祖庙街道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58号
联系电话:0757-83269570
禅城区石湾镇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禅城区石湾街道魁奇二路二号东副楼二楼
联系电话:0757-83108226
禅城区南庄镇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4号
联系电话:0757-85332366
南海区里水镇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官和路南8号
联系电话:0757-85109306、0757-85109303
高明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2楼
联系电话:0757-88682505
高明区荷城街道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5楼
联系电话:0757-88683071
三水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三水区康乐路8号
联系电话:0757-87713308
三水区乐平镇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地址:三水区乐平镇盘龙东路12号
联系电话:0757-87386322
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招收2022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生啦
小学452个学位
初中102个学位
本次共有554个学位可申请
招生对象 ·
01、户籍生
包括户籍生(按学区、含优待生)、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地)。
(1)户籍生(按学区、含优待生)
以户籍所属学校学区为条件审核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学区户籍生、杨和镇按学区户籍生、明城镇按学区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学区户籍生。
扫描二维码查看
《高明区2021年度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范围》
(2)户籍生(按房产)
户籍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但户籍不在学校所属学区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房产户籍生、杨和镇按房产户籍生、明城镇按房产户籍生和更合镇按房产户籍生。
(3)户籍生(按居住地)
户籍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有固定住所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居住户籍生、杨和镇按居住户籍生、明城镇按居住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居住户籍生。
02、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高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条件的非高明户籍学生。
扫描二维码查看
《高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学位情况 ·
备注: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招收插班生。
报名时间与地点 ·
0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4日(星期二)、1月5日(星期三)和1月6日(星期四),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02、报名地点
意向插班报读学校所属镇街教育服务部。
▶荷城教育服务部地址:
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开发区丹霞路160号,咨询电话:88883048,88889548
▶杨和教育服务部地址:
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咨询电话:88803683
▶明城教育服务部地址:
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咨询电话:88831501
▶更合教育服务部地址:
高明区更合镇政府六楼,咨询电话:88843828
报名资料 ·
办理转学插班申请的,由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见下文),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01、户籍生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不动产证明、房产权证明,或经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02、政策性借读生
按照《高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见上文)提交材料。
扫描二维码查看
《2022年春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报名表》
录取办法 ·
1.录取转学插班生按照以下次序依次录取:
①户籍生(按学区、含优待生);
↓↓↓
②户籍生(按房产);
↓↓↓
③户籍生(按居住地);
↓↓↓
④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
各教育服务部根据学校学位数依次录取插班生,额满为止。
2.户籍生(按学区)转回学区内学校就读,如学区学校无插班学位的,可到各教育服务部进行报名登记,届时将由教育服务部结合本镇(街道)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3.按录取次序同类别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时,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结果公布 ·
2022年1月17日前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重点提醒 ·
1.已在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接受转学插班报名,如户籍生(按学区)申请转回学区内学校就读的,可直接到各服务部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并且复印件均须家长(或者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资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留级重读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当年申请插班转学的资格。
3.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资料须经相应的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并由相应部门依据政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高明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人员只需到各教育服务部报名即可。
4.每个学生只能报名插班一所学校,如果同时报读多所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插班报读资格。
5.因抽签不中而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仍在原学校就读,不再协调安排学位,没有插班学位的学校不接受插班报名。
6.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为避免扎堆,建议家长错峰报名,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并持粤康码绿码参加报名。
12月28日,备受瞩目的佛山粤剧院项目举行封顶仪式。
佛山粤剧院项目地处岭南文脉轴线之上,设计和建造融入岭南广府文化元素。项目建设自2019年12月正式启动,经过两年的紧张推进,项目顺利封顶并即将进入装修阶段,预计将于2022年末竣工。
大剧场效果图。/受访者供图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万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粤剧旅游剧场(大剧场)、小剧场、粤剧电影院、粤剧茶楼、粤剧非遗展览馆等,把粤剧与文化、旅游结合起来,将项目打造成一个集剧院演出、非遗传承交流展览、与粤剧文化体验、少儿粤剧、文化休闲、剧团营运以及旅游为一体的“一站式”和“体验式”的剧院综合体。
封顶仪式现场。图/佛山日报
佛山粤剧传习所所长李淑勤说,佛山粤剧院项目作为佛山粤剧文化的新地标,极具岭南文化特色,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遗产结合在一起,凝聚了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休闲功能,建成后将集中力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粤剧文化中心。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