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茂副区长带队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场所
1月10日上午,南海区副区长李耀茂带队检查督导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邝倩、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炬昆陪同检查。南海区农贸市场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相关单位人员参与了本次检查活动。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桂城街道辖区内冷链食品交易和使用量较大的卜蜂莲花三山冷库(佛山市卜蜂莲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来鲜(广东好又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第二分公司)和佛山市南海海宝食品加工厂3家企业。
过程中,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台帐检查、视频调取抽查的方式,详细检查了企业货物出入台帐记录、冷库通录入、场所和产品的分区管理、场所环境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人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外包装垃圾及废弃防护服处置等情况。
经检查发现,卜蜂莲花三山冷库和佛山市南海海宝食品加工厂2家企业基本能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本来鲜的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和环境消毒工作未落实到位,存在一定的疫情风险隐患。执法人员立即查封本来鲜内部进口食品仓并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停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以及做好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培训。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就地召开工作会议,对当天的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李耀茂副区长强调:
①高度重视,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把好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监管关口;
②检查频次要提高、检查内容要细致、检查方式要创新,处罚力度要加强,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主体要敢于亮剑,严肃处理,力求防控实效;
③要采取结果导向思维模式,研判潜在的风险隐患,并做到倾斜有度,防范到位;
④要查漏补缺,切实整改提升薄弱环节,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
又降温啦!
市场君被迫从衣柜里
拿出收藏已久的羽绒服
咦?去年洗过的羽绒服
现在重新拿出来穿
怎么感觉没有去年暖和呢?
难道真的如传言所说
羽绒服洗过后
保暖性会变差?
答案:确实如此。
羽绒保暖性极好,可以帮助我们度过严冬。但清洗过后,羽绒服的保暖性能确实会有所下降,不正确的清洗方式甚至可能毁了羽绒服。
羽绒服的保暖性关键在于羽绒,羽绒的中心有一个极小的绒核,绒核上生长有像树枝一样的绒枝。当大量的羽绒集合在一起时,单个羽绒的绒枝向不同方向伸展,会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可以有效地“锁住”空气。又因为空气的导热性极差,所以羽绒服可以有效阻隔热量传递。
另一方面,为了固定羽绒,防止出现跑绒的现象,同时阻隔空气和水进入羽绒内部,羽绒服的面料一般采用高密度织物,采用涂层压胶等方式优化性能,除了可以防止钻绒跑绒,还能防风防水。
而清洗会影响羽绒和面料的性能。
洗涤会使面料质地变松,表面的涂层还有可能会脱落,使面料的透气性增强,增加空气的对流散热。反复洗涤也会把绒枝折断,降低羽绒的蓬松度,也会影响羽绒服的保暖性能,在常见的保暖衣物中,羽绒服清洗后保暖性能下降最明显。
当然,羽绒服也不是不能清洗
但应尽量减少清洗次数
如果不是特别脏
可以只清洗局部
下面,跟着市场君
一起来了解清洗羽绒服的
注意事项
???
一定先看羽绒服的水洗标。
建议手洗。
不能干洗,干洗用的药水会影响保暖性能;也不建议机洗,机洗搅拧会使羽绒分布不均匀;不能甩干,由于羽绒服面料透水性差,水很难进入,一旦进入又很难排出,甩干容易造成羽绒服内部出现空隙,且羽绒服与机桶内壁摩擦容易产生静电,简单说,甩干容易造成羽绒服爆炸。
建议用温水,30℃左右。
温水有利于洗涤剂溶解,洗前要充分浸泡。
建议用中性洗涤剂。
中性洗涤剂对羽绒伤害最小,不能用加酶的洗涤剂,也不能用碱性洗涤剂。
羽绒服洗后不能拧干。
羽绒服洗完挤出水分后铺平晾干或挂起晾干,不能暴晒,不要熨烫,晾干后轻拍使羽绒重新蓬松。
漂洗后可以在温水中加少许食醋。
食醋可以中和残余洗涤剂,避免晾干后出现白渍。
羽绒服的清洗小技巧
你学会了吗?
快把这些分享给你关心的人
以后别再图方便机洗羽绒服啦
@桂城街坊
佛山市线下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定了
最高55元/课时/人次!
具体通知、政策解读来啦!
↓↓↓
关于佛山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各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定价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省政府授权,由市政府制定本市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学科类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2.收费标准
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课时/人次)
备注:
1.课时时长标准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时长比例折算收费标准。
2.上述收费标准为线下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已包含培训材料费等。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收费标准的10%,下浮不限。
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培训机构要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具体的收费标准。
3.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对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解读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佛山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 适用范围有哪些?
● 班型和收费标准是什么?
● 实施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 相关要求有哪些?
● 校外培训机构若有违规收费行为要怎么投诉?
问题一
Q: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佛山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
A: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校外培训公益性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教育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明确要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政府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问题二
Q:二、关于适用范围
A:《通知》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的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学科类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问题三
Q:三、关于班型和收费标准
A: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线下学科类培训班型分为:10人及以下、11-20人、21-30人、31人及以上四种类型。
根据政策要求,在成本调查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收费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珠三角其他地市校外培训收费水平等,确定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及以下班型为55元/课时·人次,11-20人班型为45元/课时·人次,21-30人班型为40元/课时·人次,31人及以上班型为30元/课时·人次。
各培训机构可按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基准收费标准以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收费标准已包含培训材料费,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问题四
Q:四、关于实施时间
A: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开始执行。2022年春季学期以我市教育部门公布的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准。
问题五
Q:五、相关要求
A: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转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1〕48号)等文件要求:
(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包括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三)校外培训机构要按要求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属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问题六
Q:六、投诉渠道
A:校外培训机构若有不按政府指导价收费,不按要求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等信息的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45、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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