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汉腾围、杏五亩鱼塘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将对位于 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汉腾围、杏五亩鱼塘 的发包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图片
(一)招标编号:
(二)存在瑕疵情况:
无。
二、标的物使用范围:
标的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行业要求:承租人不能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存放危险物品或易燃易爆的化工原料。
三、其它情况说明:
1、鱼塘上空不能架接光伏发电的设备设施。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报名资格:
(一)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二)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1、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的资产交易政策规定的;
2、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3、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4、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5、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6、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7、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8、凡有拖欠村集体(包括村小组)款项未交齐者必须在中标确认前交清其拖欠承包款,否则其投的标为无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五、竞投方式:
注:进行网上交易时,请使用个人电脑进行访问,或到南洲村委会提供的公用电脑进行操作。
本次项目采用 多轮竞价 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地址:http://3z.fsny.fosh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以及参与报价等。如遇网络等问题导致网上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经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业主单位同意可转为线下交易。
竞投规程如下:
1、首次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底价;
2、优先权竞投人能够以当前最高价的价格出价,获取出价领先的状态;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以出价大于当前价+加价幅度的金额;
4、竞投结束前三分钟,如有竞投人出价,则延长竞投结束时间三分钟,延时过程中还有出价的,则依次延时三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以最高价者竞得。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 2022-12-29 17:00:00 前通过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尚未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登记注册的竞投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或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4座12层),联系电话:0757-88639901。
七、交易保证金说明:
(一)竞投人必须在2022-12-29 17:00:00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80020000016597317,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说明:1、交易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本次转账只能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操作,注意:微信、支付宝、现金转账无效。); 2、保证金付款人的银行账号开户名称与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的用户名称必须是同一人,否则保证金无效。
(二)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递交交易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单位投标须加盖章),在项目竞投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递交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的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单位投标须加盖章)、合同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递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交易所财务室,电话:0757-88826488)
八、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至 2022年12月29日
九、竞投时间:
项目竞投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2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十、中标人资格审核:
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 2023-1-5 17:00:00 携带相关资料到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 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竞投报价无效,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注意:资格审核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所示(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026738030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马晓锋:
我府查处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承包人马晓锋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一案中,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且你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相关内容详见附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
被告知人:马晓锋
地 址:四川省三台县潼川镇*******
身份证号码:51072*****2633
案 由: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我府于2021年12月29日对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承包人马晓峰不依法支付石发胜等4名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工资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存在不依法支付石发胜等4人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的行为。我府于2022年3月28日向你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责令你自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石发胜4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你至今仍未改正。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欠薪工人工资表》、《工资结清保证书》、《微信聊天记录》、《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以及送达回证等证据证明。
我府认为你不依法支付石发胜等4人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及逾期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42号)进行整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我府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一、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班组承包人马晓锋应在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石发胜等4人工人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工资共计112439元;
二、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班组承包人马晓锋应当在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石发胜等4人工人加付赔偿金共计112439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府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9号
联系人:何先生、邓先生;联系电话:0757-28331249
附件:《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拖欠员工工资及加付赔偿金明细表》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万科京荟大厦项目钢筋工程拖欠员工工资及加付赔偿金明细表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时间段 | 未支付工资数额(元) | 加付赔偿金数额(元) | 合计(元) |
1 | 孟成富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30326 | 30326 | 60652 |
2 | 石培本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28887 | 28887 | 57774 |
3 | 石奶玉华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24946 | 24946 | 49892 |
4 | 石发胜 | 2019年8月至2021年9月 | 28280 | 28280 | 56560 |
合计 | 112439 | 112439 | 224878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深村村北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于2022年12月21日下午3:00对下列项目采用多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组织交易,现将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深村北东村组工商业区第29号厂房之二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110015) | |||||||||||
发包单位 | 石湾镇街道深村村北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09817887 | |||||||
竞得人(单位) | 佛山市国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物 | 深村北东村组工商业区第29号厂房之二 | |||||||||||
竞得金额 | 23 元/㎡/月 | |||||||||||
参与竞价单位及排名 | 序号 | 竞价单位 | 是否符合资格 | 出价(元/月/㎡) | ||||||||
1 | 佛山市国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23 | |||||||||
2 | — | — | — | |||||||||
交易地点 |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地址 | 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5楼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
合同签订日期 | 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 | |||||||||||
公示期 | 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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