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办医理念 保障群众权益
禅城卫健局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巡查
为进一步引导民营医院端正办医理念、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今年3月起,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启动民营医疗机构专项巡查行动。近一周以来对辖区11家民营医院的规范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巡查工作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巡查民营医院规范设置情况、医院规范执业情况、医院运行管理情况三大方面的工作,对医院诊疗科目设置、设备设施、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等13项专项管理进行了巡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巡查工作组及时通报整改,并要求全区民营医院对照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如整改不力,将作为后续校验及等级评审推荐的参考,确保专项巡查工作的效果。一医院的负责人表示,通过巡查组的全面督导、检查,医院的管理层更加意识到规范行医的重要性,对巡查组指出的问题马上进行整改。
本次专项巡查行动将对禅城区所有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进行巡查,第二阶段的14家民营医院预计在4月上旬完成巡查。各镇街对民营的门诊部、诊所的专项巡查也要在近期启动,确保实现全区各类医疗机构专项巡查全覆盖。
禅城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民营医疗机构巡查行动,是该局推动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奋力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行稳致远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将不断规范完善巡查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巡查结果应用,健全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
禅城区司法局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讲活动
近日,禅城区司法局在佛山快捷汽配市场举办“法治护航合规经营 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讲活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助力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活动上,佛山律协企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天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晔作题为《合规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法治宣讲。李鹏晔从合规定义、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后果、以案说法、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结合真实案例,阐述合规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合规建设构建和谐融洽消费关系,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禅城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司法局将结合“法治禅城”大讲堂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营商共建律企同行”律师服务市场主体活动,研发精品法律课程,组织宣讲团到商(协)会、企业、工业园、产业园开展巡回宣讲,提高市场主体对合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销售,并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建“六最”现代化禅城。
本次活动由禅城区司法局联合佛山市律师协会禅城区工作委员会、禅城区祖庙司法所、佛山市汽车配件行业协会举办。企业代表及消费者代表约60多人参加。
石湾明日起开展春季购车节活动
3月18日~31日,石湾镇街道将开展“乐享消费·惠购石湾”——2023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春季购车节活动,期间推出购车抽奖活动,获奖者可获得1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购车补贴。
本次活动以佛山(国际)车城作为主会场,世纪车城作为分会场,将集合汽车消费全产业链资源,开展购车优惠促销、汽车试乘试驾、旧车置换免费评估、购车政策咨询服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潜力,充分发挥汽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助力佛山稳进提质,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消费者除了可以享受佛山市禅城区推动汽车消费专项行动最高补贴5000元,还有机会领取抽奖活动“大礼包”。
消费者可凭2023年3月18日~31日期间在石湾镇街道指定汽车经销商企业开具的订车收据、合同或购车发票获取参与本次活动的抽奖资格。
抽奖活动设置三等奖60名,每名购车补贴1000元;二等奖40名,每名购车补贴2000元;一等奖20名,每名购车补贴3000元;特等奖5名,每名购车补贴10000元;超级大奖3名,每名购车补贴30000元;终极大奖2名,每名购车补贴50000元。
本次抽奖分为两轮,在佛山(国际)车城举办现场抽奖,公证处人员到场,并通过佛山(国际)车城抖音号全程直播抽奖过程。
第一轮为3月26日,抽取三等奖30名、二等奖20名、一等奖10名、特等奖2名、超级大奖1名、终极大奖1名;
第二轮为4月1日,抽取三等奖30名、二等奖20名、一等奖10名、特等奖3名、超级大奖2名、终极大奖1名。
活动期间,消费者参与现场试乘试驾活动及分享活动都可以获得品牌方提供的礼包一份。各汽车企业将结合品牌亮点举办新车发布会、团购会、品鉴会等促销活动。
活动还将设置旧车免费评估区,提供诚信、透明、方便、放心的二手车评估服务,让客户准确了解旧车现有价值。
为帮助消费者更好了解车型和相应政策,活动现场设置洽谈区、服务咨询区,安排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以及购车置换政策进行解答,让消费者走更少的路,买更满意的车,一站式选车购车得实惠,引领汽车消费新潮流。
参与企业范围为在石湾镇街道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限额以上汽车经销商企业;截至2023年3月18日已达到限上规模并承诺2023年内完成升规入库的汽车经销商企业;2022年实缴税收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汽车经销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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