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阶段环境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4117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阶段环境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4117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阶段环境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4117标)。
2.2建设地点:佛山市
2.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概况: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三水区北江大道站,东至南海区港口路站,全长55.22km,其中地下段49.14km,过渡段0.82km,高架段5.26km。共设33座车站(地下站30座、高架站3座),其中换乘站14座,平均站间距约1.71km。设平胜车辆段和大塱山停车场、湾华控制中心,设三水主变、绿岛湖主变和平洲主变。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通过止。
2.5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阶段的环境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土建工程施工阶段所涉及的全部环境监理(含环境监测)工作,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2.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81万元。
2.7承包方式:监理服务费(固定总价包干)+环境监测费(综合单价包干)+水土保持监测费(固定总价包干)。
2.8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其他工程类企业)。
4.4.1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配备1人。具备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两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能是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之间不能相互兼任。中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中标后专职本项目,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
4.6对投标人拟派环境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6.1配备3人,均具有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环境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3拟派环境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能是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之间不能相互兼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工程建设环境监理项目。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工程建设环境监理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已完成项目时间的认定,以监理工作完成证明材料中时间较早的为准;正在实施中的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
①已完成的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监理工作完成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监理工作完成证明材料应为工程交竣工验收文件或能证明已完对应工作的业主证明材料。
②正在实施的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③如果上述资料中未能清晰反映业绩要求内容(如项目有关特征或人员姓名和岗位或其他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9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4月13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3室)。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8F
邮编:528000
联系人:庄工 电话:0757-82489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902单元
邮编:528000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7-83210139、0757-83219255
传真: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项目概况
里水镇象岗岭林相改造(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7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ZFCG2023010
项目名称:里水镇象岗岭林相改造(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67,690.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里水镇象岗岭林相改造(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67,690.5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造林服务需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抚育养护期为自造林服务通过验收之日起3年(8次抚育)。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里水镇象岗岭林相改造(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里水镇象岗岭林相改造(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里水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5620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智慧新城T1栋0603室
联系方式:0757-82131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2131230
项目概况
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2023年膳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0122066
项目名称: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2023年膳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77,96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2023年膳食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77,96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材料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2023年膳食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2023年膳食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圣安街9号
联系方式:0757-82721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