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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石湾镇街道“宜居佛山共同缔造”行动“一社一策”(二期)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2-04-27     人气:91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项目编号:440604-2022-01301,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宜居佛山共同缔造”行动“一社一策”(二期)编制工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42,980.00元......

项目概况


石湾镇街道“宜居佛山共同缔造”行动“一社一策”(二期)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2-01301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宜居佛山共同缔造”行动“一社一策”(二期)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2,9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宜居佛山 共同缔造”行动“一社一策”(二期)编制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2,98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宜居佛山 共同缔造”行动“一社一策”(二期)编制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宜居佛山 共同缔造”行动“一社一策”(二期)编制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颁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中“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参考”。因此,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参考。),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资质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投标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56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56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6.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所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供应商,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82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1座806


联系方式:0757-8335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颜工


电      话:0757-83350166


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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