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2022年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1-2022-026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2022年第三方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延长报名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6-14,更正为:2022-06-17。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6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变更报名结束时间,原招标公告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218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7 座 508 室
联系方式:0757-83135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757-83135182
@各位人才和企业
2022年陈村镇人才引进培育
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啦
申报时间为
2022年6月13日8:30时至6月26日17:30时
申报对象有什么条件?
申报流程有哪些呢?
↓↓↓
一、补贴种类、申报对象及申请流程
(一)个人类
1、陈村镇引入紧缺适用人才(2018年后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补贴
申请范围、要求及补贴:2018年后毕业的全日制应届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学生进入我镇企业(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在陈村镇,下同)工作,且所在岗位符合《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岗位(专业)目录》要求、或所学专业符合《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岗位(专业)目录》要求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工作满1年的,可申请该项补贴。
文件要求是2018年后毕业的全日制应届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学生,即2018年1月1日后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该项补贴。已享受过该项补贴的对象不再受理。
2、 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提高职称层次或技能水平补贴
申请范围、要求及补贴:对所在岗位或所学专业符合《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岗位(专业)目录》要求的紧缺适用人才,在《陈村镇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陈府发〔2018〕7号)(即2018年11月260)发文后取得正高职称(高级技师)、副高职称(技师)、中级职称(高级或三级职业资格证)(取得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在取得职称或技能证书后在所在单位工作满半年且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服务协议(或取得新证书时剩余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的人才,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5000元、3000元、1000元补贴。
3、陈村镇企业在职员工考取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补贴
申请范围、要求及补贴:企业在职员工取得《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岗位(专业)目录》内专业或技能对应的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新证书,并在新证书颁发当年度申报的,对申报企业按照符合条件员工人数以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申报员工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同一员工在当年度取得2个以上新证书的,对员工及所属企业均不予重复补贴。
属于同一专业或技能专业证书等级提升的,不视为前款的新专业证书。为与2021年的人才引进培育补贴通知衔接(通知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申请补贴的证书获得时间应为2021年5月18日-2022年6月13日。该补贴先由个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数以考取新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并已获得补贴的在职员工为准。
(二)企业类
4、 陈村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技能人才补贴
申请范围、要求及补贴:我镇企业与全国各类中专(含中专)以上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培养符合《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岗位(专业)目录》内对应岗位或专业的在校学生,且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该合作企业工作满半年的,企业可按情况享受奖励措施(所培养的在校学生人数不跨年累计):
(一)人数在30人以上的,奖励10000元;
(二)人数在 50人以上的,奖励15000元。
5、 陈村镇企业人才增量奖励
申请范围、要求及奖励:陈村镇企业的在职员工中镇重点人才及市、区高层次人才实有总量(以下简称“人才总量”) 有增加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上年度人才总量为50人以上的企业,当年度人才总量比上一年度增加10%或以上的,奖励20000元;
(二)上年度人才总量为49人以下的企业,当年度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人奖励2000元,最多不超过20000元。补贴的人才总量对比以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为准。
6、 陈村镇技能人才参与高水平技能竞赛奖励
申请范围、要求及奖励:对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技能大赛中的获奖个人和团队,按省级奖励标准1:1配比奖励;对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个人(团队)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对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个人(团队)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受奖励团队中的个人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7、 陈村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补贴
申请范围、要求及补贴:经政府部门审批新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次性给予10000元经费扶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年内培训符合《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岗位(专业)目录》要求的在职技能人才,并经有资质的机构鉴定,取得《陈村镇紧缺适用人才岗位(专业)目录》内专业或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证书50人以上的,当年度给予5000元奖励。人数不跨年累计,同一家培训机构一年只能申请一次。
8、 陈村镇新建博士后或院士工作站经费扶持
申请范围、要求及扶持:陈村镇内经国家批准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经广东省批准新建的院士科研工作站, 按一下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一)新成立院士工作站的,一次性给予50000元;
(二)新成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给予100000元;
(三)已有院士工作站后再成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给予50000元。
9、 陈村镇创业团队进驻奖励
申请范围、要求及奖励:鼓励创业团队进驻。在上级或我镇政府部门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或奖励、且进驻我镇相关创业创新平台满1年的团队,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10000元奖励,其中进驻时间以团队所在企业与平台签订进驻合同之日起核算。
(一)所进驻的创业平台必须是经政府部门审批认定的创业创新平台;
(二)申请时,团队中须有1名以上人员属镇重点人才或市、区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流程
(一)平台申报
申符合条件的对象登录陈村人才管理平台(平台入口:陈村镇人力资源网,www.chencunhr.cn ),根据平台指引填写相应表格及上传有关资料进行申请。
(二)初审
陈村镇人力资源协会将根据各补贴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交情况进行审核。(陈村镇人力资源协会,联系电话:26366239,23354321,26366236)
(三)复核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根据陈村人才管理平台提示打印并准备相关资料,寄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邮寄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97号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公共服务部收,联系电话:0757-22238815转1)复核。
(四)核准
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复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核准。
(五)公示
核准后,在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待遇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给予申请人相对应额度的人才引进补贴,并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8:30时至6月26日17:30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内的补贴除有明确说明外,核算日期均为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或登陆陈村镇人力资源网图片图片图片(www.chencunhr.cn )查阅、下载。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 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1467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三年(或累计服务费达到本项目控制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 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1)近半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扫描件。(2)近半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14日 至 2022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 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联系方式:0757-88830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银海广场3座5楼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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