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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16     人气:85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 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1467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三年(或累计服务费达到本项目控制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 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1)近半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扫描件。(2)近半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14日 至 2022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 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联系方式:0757-88830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银海广场3座5楼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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